Re: [問題] 為何高速公路不提高最低速限
覺得可以這樣
所有車輛的最低速限為最高速限-20
也就是可以開到110的車,至少要開到90
大貨車最高速限90,必須至少開到70
如果有特殊載運需求需要提出申請
爬坡的時候有爬坡道可以用,爬坡道本來就可以例外允許低於最低速限
另外以三個車道為例
不分速限,只分使用順序
當外車道前方100公尺內無其他車輛或是障礙物,或是匯入之匝道
只可行駛外車道,不可匯入中線
=>亦即,你要切換到中線車道,除非外車道前方100M內有車 有障礙物 有匯入匝道
否則就是乖乖行駛外車道
同樣的,中線車道前方無車輛,無其他障礙物,不得行駛內線
=>亦即你要開內線,中線車道必須前方100M內有車,或是前方有障礙物
同樣內線行駛的車輛
只要中線車道前方100M內無車 無障礙物 以及後方能保持安全距離
=>內線車輛必須立即離開,行駛外線
中線行駛的車輛
只要中線車道前方100M內無車 無障礙物 無匯入匝道 以及後方能保持安全距離
=>中線車輛必須立即離開,行駛外線
我贊成不以車速分車道
而應該以佔有的順序來行駛車道
簡單來說外線無車就不能開內線的意思
※ 引述《lizard30923 (蜥蜴)》之銘言:
: 如題啊
: 台灣高速公路很明顯不敷使用
: 吵了很久的提高最高速限也被打槍
: 那最低速限呢
: 以限速110的三線道來說
: 目前最低速限110/80/60
: 很明顯也設定的過慢了吧
: 竟然高速公路不敷使用
: 超車道又形同虛設
: 那至少也該提升最低速限吧?
: 內線110不變
: 中線至少也該設定100吧
: 外線由於有大車90的最高速限
: 所以外側低一點但至少也該80吧
: 三線分別110/100/80
: 少了那些嚴重龜車也能減少正常駕駛超車次數
: 進而讓順暢度 安全面提升
: 再配合嚴格取締(與前車間隔超過100公尺以上取締就不會有塞車時的問題)
: 對國道一定會有很正面的影響
: 為何台灣不提高最低速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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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很豐滿,現實執法起來…
台灣哪條路前面100公尺沒車?
有車就可以換內車道了啊 國道沒車時很容易遇到吧
頭份到新竹系統 尤其快要到新竹系統那邊蠻陡的 常常
看很多大車爬很累 但那一段也沒爬坡道阿…
新竹系統-新竹 北上有爬坡道啊
半夜才有機會前面沒車XD
所以平常就往內側堆疊沒問題吧
鍵盤理論大師
最低是最高的前20 塞車的時候怎麼辦?
建議取消定點照相機和智慧執法, 我國人民看到相機就
踩煞車, 每次塞車到疏解的地方很高機率前面照相機
國三往北過佛光山也長上坡 也沒爬坡道 哪來哪來爬坡
都有爬坡道可以用
那就代表那個坡度還不到設置標準R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亦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
行駛。
如果駕駛車輛速度較慢者,不得佔用行駛在內側車道
一、時速逾80公里,且未以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
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二、時速低於80公里,占用內側車道行駛,
未堵塞超車道行車者,
處新臺幣5,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三、利用內側車道超車,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
駛回原車道,且未以最高速限行駛,致堵塞超車道者,
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12,000元以下罰鍰。
主要還是執法問題,罰怕的自然不會龜車佔用內線
塞車的時候一直都不適用最低速限啊,某樓沒開過車
嗎?還是以為塞車的時候大家一直狂吃罰單
至於沒有辦法達到最低速限的本來就不該允許上高速
公路,除非有超出通常坡度的地方才允許特例開放爬
坡道。
上下班通最低速限是0...
2F半夜有時候開好幾公里都沒車
100公尺怎麼測
太複雜了 三寶繼續龜懶的理你
沒車的時候你管人家怎麼走 亂來
立法的一個重要原則就是執法方便度,立了一個取締困
難重重的法律,就是視同虛設
現階段都能抓內車道龜車了,現在只是把下限提高沒有很難吧
應該要引進駕照2-3年要重測,提升駕駛認乾脆把高速
公路跟快速公路軌道化,變成像雲霄飛車那樣全系統
控管,就不會有這些問題了,什麼超速違規打瞌睡爆
胎啥玩意的。但系統loading不知道要多重,而且缺乏
動力來源
首先錶速法規要修正而且排入定檢才行
錶速的寬容值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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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大家贊成國道中線開放大車最高速巡航嗎?看到小車使用國道內線的議題討論得這麼熱烈,不禁想到一個假設性的問題: 假設大車駕駛人要爭取國道使用路權,希望開放大車的超車道可以讓總重20公噸以下 的大型車以最高速限持續行駛,大家會贊成嗎? (若以3線道為例,就是中間車道) 現行法規: 大型車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 假設擬修正條款:1X
Re: [討論] 時速多少才不算佔用內線?你的法條有錯誤。原文是: 1. 有關高速公路車道行駛規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8條 已明確規範;主要依據「不同車種及車速車輛應分道行駛」之原則訂定,旨 在建立良好行車秩序並增進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