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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請益]建商地主合建分屋, 5%營業税究竟算誰的?

看板home-sale標題Re: [請益]建商地主合建分屋, 5%營業税究竟算誰的?作者
LBJshit
(LBJshitOWNewsOWnews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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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都更基本上都是走權利變換

根據台北市都市更新整合發展協會
營業稅和印花稅都是提列共同負擔

所以建商會說幫你出 不能算錯
只是就是我請客你出錢的概念

所以說誰出的是問錯問題了
應該要問是不是提列到共同負擔

提列到共同負擔
那就是建商請客 住戶出錢

如果沒有
那就是真的建商出了
但是這應該很難啦
我看基本上就是提列到共同負擔

※ 引述《mazyota (組合車)》之銘言:
: 建商地主合建分屋, 5%營業税究竟算誰的?
: 好像常常發生這種問題
: 網路上查到的資料 比較有用的 ,是這樣說:
: https://urbanrenewal.wealth.com.tw/celebrity-detail/941
: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688號解釋認為,儘管營業稅在稅捐稽徵技術上由營業人(也就是: 建商)負有納稅義務,但營業稅可以通過後續交易轉嫁給最終的買受人(也就是王太太)。: 因此,在法院處理此類案件時,法院會根據契約中是否明確規定建商僅代表收取和支付稅: 款,或未明確規定營業稅款最終由誰負擔等合約內容來判斷營業稅究竟由哪一方負擔。: ^^^^^^^^^^^^^^^^^^^^^^^^^^^^^
: 上面這段 回歸給建商跟地主合約
: 有講跟沒講一樣
: 想了解一下,有經驗的大大,
: 這類案件是怎麼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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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zyota05/18 23:00感謝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