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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 請問二等親交易是不是這樣操作?

看板home-sale標題[請益] 請問二等親交易是不是這樣操作?作者
A1pha
([αλφ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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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最近查了一些稅法資料之後,
統整了一下二等親交易可以怎麼樣操作,
不知道這樣是不是正確……
不知道有沒有漏掉什麼?


假設長輩要過戶一個物件A給小孩,
物件A過去購入時,成本為2000萬,
現在市價2900萬,
公告現值450萬。


1. 長輩以1250萬賣給小孩,小孩以這個價格向銀行貸款,
八成,可以貸1000萬,剩下250萬,一次贈與244萬小孩自己拿出6萬就好。
由於有貸款,因此可以證明金流,申請到「非屬贈與同意轉移證明書」。
免得國稅局找麻煩。

2. 長輩由於購入成本2000萬,這筆交易賠售虧損750萬,
未來三年內的房地產交易可以「盈虧相抵」。
也就是說,3年內,長輩又賣掉了一筆房產物件B賺了850萬,
其中750萬可以盈虧相抵,只有100萬需要課稅。

3. 物件A賣給小孩後,小孩自主滿一年,再以市價2900萬賣掉,
由於取得成本1250萬,原本應該有1650萬的交易所得需要課房地合一稅,
但是因為已經自住滿一年了,所以可以在兩年內購入物件C,
並向國稅局申請全額退稅,也就是說這1650萬,
相當於沒有課到稅,只要未來五年物件C都是自住即可。

請教一下大家,
上面這樣是不是正確的?

謝謝!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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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6.28.110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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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1pha (118.166.28.110 臺灣), 09/10/2024 18:49:49

angele09/10 18:51多年前找代書處理二等親交易,當時是跟我說售價不要低於

angele09/10 18:51成本價,你這操作國稅局應該很高機率會認定是假買賣真贈與

angele09/10 18:51吧?

mecca09/10 19:33有合法金流也會認定假買賣?

angele09/10 19:37市價2900作價1250呀,若高於成本2000萬應該可行,實登標

angele09/10 19:37示特殊交易。賠錢賣超會不會被認定是贈與?其實我也很好奇

angele09/10 19:37當年代書跟我講的對不對。

toto12309/10 20:06想知道+1 有高手~~能解答?

cklol09/10 20:06初看之下 好像可行 一時想不到 哪裡不行

cklol09/10 20:08真的要電的話 可能就是第一間便宜賣 不知道會不會出包

我也很好奇@@ 因為我查到的是,真的「純」過戶登記的話, 小孩賣物件A的時候,取得成本會用公告現值算,此例中是450萬。 也就是說,我理解的是,如果1.沒有要買賣,直接進行過戶, 過戶時,會對超出贈與額度的部分(450-244=206萬)課徵贈與稅。 然後在3.的地方,會變成2900-450,對2450萬課徵房地合一稅。 但若符合自住宅重購,還是會全部退稅。 所以才在想,如果有買賣,取得成本都比公告現值高了, 應該就不算贈與吧?QQ

※ 編輯: A1pha (118.166.28.110 臺灣), 09/10/2024 21:31:40

A1pha09/10 21:39https://reurl.cc/VM0xLY 對了附上國稅局新聞稿給大家參考

A1pha09/10 21:39裡面沒有市價,只有提到證明金流以及擔保人的問題

A1pha09/10 21:39希望我的理解沒有錯誤@@

cklol09/10 21:40其實找ㄧ個好的代書去詢問 應該就有合情合法解了

A1pha09/10 21:40因為常常實務上跟理論或是法規會有些許出入……

angele09/10 21:40看起來是耶,因為你正好之後可以重購退稅吧,不然買價作

angele09/10 21:40太低下一次交易房地合一稅會很高,可以自己跑國稅局看看。

cklol09/10 21:40#1bb02XLR 板上有ㄧ篇文章 也是二等親交易\

A1pha09/10 21:41感謝上面A大補充連結~

A1pha09/10 21:42感謝C大補充~!

angele09/10 21:42我當年代書的建議也是符合我自己狀況下給的,印象中他是

angele09/10 21:43說高於成本價比較不會被國稅局囉嗦,但實務我也不清楚到

angele09/10 21:43底行不行。

Malchut09/12 12:34國稅局還有大招實質課稅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