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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請益] 繼承房產預計變賣購新屋問題

看板home-sale標題Re: [請益] 繼承房產預計變賣購新屋問題作者
h49072002
(醬汁呢)
時間推噓 4 推:4 噓:0 →:6

※ 引述《ianfang (I'm ianfang)》之銘言:
: 父親過世發生得很突然
: 又必須於6+3個月內完稅跟繼承
: 看了些資料還是有點亂
: 想詢問幾個地方是否想錯
: 父親於9月中左右過世
: 因為母親思考過後覺得很難自己住老家
: 母親表示老家(105/1/1前取得) 要給我繼承變賣給我當購屋基金
: 財產的分配家中繼承人們都沒有意見
: 故目前打算重新購置2-3房讓我小家庭&母親同住
: 但有幾個疑惑點需要請益下
: 1. 本人戶籍還在老家 預計打算賣出的話 是否我直接繼承而不是母親繼承後再轉給我比: 較能避免撞到房地合一新制跟贈與稅的問題? (被繼承人於105年1月1日以前取得)



因為105/1/1以前取得 媽媽繼承 賣掉用舊制財產交易所得稅

那個稅是非常非常低的

如果你先贈與 會有贈與一年244萬額度

然後贈與之後用公告現值去算 又變成新制房地合一稅

馬上就會面臨超高額度房地合一稅

可以參考我寫的 https://waninhouse.tw/tax/house-gift/

: 2. 如果是我繼承房產後 預計購置新房或貸款當下持有房屋 影響首購或青安資格嗎? (查: 到有銀行首購是認持有房產無貸款也認可為首購?)

新青安是看有沒有房地產 或是持份低於40平方公尺以下

如果名下房地產沒有貸款 也就是沒有購置型貸款 掛聯徵1

那就可以是被視為首購 但不能用新青安

: 3. 是否應該在持有房產的當下購置新房申請房貸 有申貸優勢 申請通過後再變買老家呢?
有個乾淨的資產,是有優勢沒錯,但本身財力證明比較重要

媽媽持有,因為你名下沒房子你去買,才有資格申請新青安

: 若是預計變賣老家購置新屋
: 目前小家庭租屋在外
: 因為目標購買區域手頭現金 頭期款不太夠
: 又因為有還小的孩子 手頭需要留點現金
: 部分手頭現金100-200萬 部分信貸湊齊頭期

不行,現在申請信貸當頭款會被抓,盡量不要

: 老屋等申貸完再賣出

不行,現在申請貸款當頭款會被抓,盡量不要

: 用老屋賣掉的錢償還新屋貸款
: 這樣的方式是否不妥
: 突然面對人生重大變故 又必須做重大決定 有點混亂 想請益下方向 感謝各位

最好的方法,賣掉老屋,租房子,再買

這樣才不會有資金壓力,也可以看到喜歡的再出手

不會被迫出手或是急售,落的兩頭空

如果要你繼承,就是你繼承之後,賣掉,去租房子,再買

如果要媽媽繼承,賣掉之後還有每年贈與244萬現金的問題

我會建議直接你繼承會比較不會有金流跟贈與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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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用贈與好嗎?你該注意的稅務問題【丸在房地產&稅務相關補帖】

https://waninhouse.tw/tax/house-gi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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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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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49072002 (36.228.199.133 臺灣), 11/12/2023 00:40:29

cka11/12 00:44這篇回答得很完整 推一下

ses1576311/12 07:20

ChikanDesu11/12 09:03對 給媽媽繼承多一個變數 還是直接比較好

aaboutt11/12 10:15這篇講的非常好,內文有連結講的更是詳細。所以父母若是

aaboutt11/12 10:15要讓繼承贈與子女房產(105年後取得的),不如房子拿去

aaboutt11/12 10:15賣掉換成現金,用現金繼承給子女比較好?又或是如果父母

aaboutt11/12 10:15身故臨時繼承的房產,可以先賣出變現後再繼承現金嗎?

看子女有沒有要賣房子 或是 賣掉之後有沒有要用重購退稅 通常沒要賣或是有要重購退稅會直接建議用繼承房地產 因為房地產的公告現值會比市價還低,所以遺產稅會課徵比較少 遺產稅還有一個重點就是你賣掉房子2年內贈與出去的現金 也視同於遺產稅 先繼承房子(舊制) 再賣房子 拿到現金 沒什麼問題

※ 編輯: h49072002 (36.228.241.40 臺灣), 11/12/2023 10:24:06

jejeyu11/12 11:27舊房子給媽媽繼承,媽媽辦理增貸,週轉金,再借你或是贈與

jejeyu11/12 11:27給你

h4907200211/12 12:43建議不要,金流一樣有問題,增貸的錢不能拿來買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