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這樣打房如何
※ 引述《a386036 (骷髏怪)》之銘言
: 更嚴格的
: 購買取得未滿2年房子,只能用上手購入價貸4成
: 每增加1年多1成
: 也就是持有滿五年下一手才能正常貸款
: 另外持有未滿5年購入下一間也就是換屋
其實要全部反過來設計才對。
1. 房地合一稅反著扣。
成屋市場非自用+掛戶籍
持有1年內 出售扣10%
持有2年內 出售扣20%
持有2-5年 出售扣30%
持有5年以上 出售扣40%
持有10年以上 出售扣50%
*鼓勵短期售出增加供給,壓縮獲利
預售屋期限以合約日計算,
假設2020年購入預售屋權利,
於2025年交屋,你算是持有5年,
賣出要被扣40%,交屋後邏輯同上;
*盡量杜絕預售屋為獲利管道
重購退稅跟6年四百萬,
一般自然人一生各一次機會。
(夫妻不共用)
*不懲罰婚姻
2. 貸款限制。
2年內出售 買方可貸8成,
2-5年出售 買方可貸7成,
5年以上出售 一律限貸4成。
*一樣鼓勵短期出售,不鼓勵長期持有
若賣方的房屋為自用+戶籍在內,
則買方可使用8成貸款。
*自住售出不受限制
3. 增貸限制
無論房屋現值估價為多少,
無法增貸超過原始合約價8成,
並且未來增貸只可增貸已還本金。
*限制房地產槓桿,杜絕資金再投入
這樣的話可阻絕大部分的投資屬性,
我大概也不會投資房地產了,
頂多留一間自住跟後續換屋這樣。
--
2不切實際啊 對保的時候怎知道幾年出售
銀行當然知道‘’賣方‘’持有幾年啊
你以為長期持有的是少數喔
不鼓勵非自用長期持有啊, 所以有什麼問題嗎? 你自用+設籍的話, 下一手買方也沒貸款問題, 而且一個人一生兩次節稅, 對大部分的人都夠用了, 夫妻還可以換四次。
然後懲罰買方只能逼著買新屋 買中古的要掏高現金
台灣超過七成都是一房持有者, 大部分都是自住且有設戶籍, 一般買賣方不會被限制的放心, 另外,什麼時候買新房叫做被懲罰? 沒有投資客跟你競爭還不好嗎?
嗯 非常不利長投,不過是否繼續持有... 就要看銀行端的抵
押利率了,項目三不一定是重點,因為銀行抵押鑑價跟任何時
期的某個案現價無直接相關。(銀行:可以讓我繼續當鄉民看
戲嗎?)短線激化 一般的動態模型容易呈現不穩定的狀況,
後果難料。
真的要反著看流通率越好短線賺一些就跑反而好
讓投資客賺到價差也讓剛需有房子買
現在供給有少嗎?
所以有什麼問題嗎? 你自用+設籍的話, 下一手買方也沒貸款問題, 而且一個人一生兩次節稅, 對大部分的人都夠用了, 夫妻還可以換四次。
然後懲罰買方只能逼著買新屋 買中古的要掏高現金
台灣超過七成都是一房持有者, 大部分都是自住且有設戶籍, 一般買賣方不會被限制的放心, 另外,什麼時候買新房叫做被懲罰? 沒有投資客跟你競爭還不好嗎?
嗯 非常不利長投,不過是否繼續持有... 就要看銀行端的抵
押利率了,項目三不一定是重點,因為銀行抵押鑑價跟任何時
期的某個案現價無直接相關。(銀行:可以讓我繼續當鄉民看
戲嗎?)短線激化 一般的動態模型容易呈現不穩定的狀況,
後果難料。
真的要反著看流通率越好短線賺一些就跑反而好
讓投資客賺到價差也讓剛需有房子買
現在供給有少嗎?
好可怕
其實短期對於非翻修投資客沒賺頭的,
光是服務費就吃掉大部分的獲利了,
加上還有時間內售出的壓力,
(沒售出,獲利隨著時間被壓縮)
投報率大概率會不如股市,
那就可以讓資金離開房市。
供給是多或少顯而易見,
尤其是現在預售屋的市場,
一堆人都在鎖訂物件(期貨),
如果持有越久扣越多稅,
你覺得投資客會繼續投入嗎?
至少我是不會啦。
這樣我跟老婆的房子會互相買來買去...很麻煩。
這是在玩大風吹嗎XD
你要把節稅的額度用於內部交易我也不反對啦
這是鼓勵不要住吧
*自住
不是說這方法不好,但整個核心概念有點奇怪
哪裡不鼓勵自住? 願聞其詳
想的一個!如果土地仍具長線價值,還是會有房地產投資!
因為土地還是值錢,不值錢的是房子,所以房子會變爛,會逐
漸變成好蓋但容易壞但也容易重建的木造形式,好一點的就像
e大不好意思,手機編輯手殘 ,
不小心刪掉你的貼文了。
不夠我大概了解你的意思,
如果要回歸到土地的本質,
目前台灣的住宅用地幾乎都是自然人持有,
就算都更土地也是分回給一般人,
還有就是政府的部份,應該不至於造成壟斷,
頂多重劃區土地會創造出很多有錢的地主戶。
是的 回歸本質:只要房地產被認列成資產,就一定會有人囤
積。再加上如果又剛好是 資本主義框架,就無法避免: 有
價值的事物(資產)會逐漸往“資本家”集中 的這種趨勢。
在資本主義的框架下這是沒辦法的,
我覺得只要能把一部分資金引離房地產就夠了,
這也是唯一能夠減緩房價的方法。
敢推這條法案,一堆人一輩子只有一間自住房要賣的
,絕對不會投你
怎麼說?自住房不是不受限制嗎?
我說‘’非‘’自用+掛戶籍捏
而且你還有重購退稅跟六年四百萬欸
一般人一輩子會換個1-2次房子吧,你一生只有一次,
就斷絕他下次賣掉換新的房子的機會了,正常人好不
容易換間房子,持有越久稅越多一定跟你翻臉,有錢
人又沒差,一直買進都不要賣,抵押借錢出來就好,
這招我覺得一點用都沒有
其實把第三點施行再多加上轉增貸也不能再reset寬限 就夠
了
增加供給 有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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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杜絕預售屋炒作!未來短期換約交易恐課45%重稅照次長的說明,看起來應該是這樣 1. 預售屋未交屋前轉單: 以購買日起算,兩年內45%,2-5年35% 2. 預售屋持有至交屋過戶後售出: 以交屋日起算,兩年內45%,2-5年35%4
[請益] 重購退稅大家好 原本以為會在南部定居 所以買了預售屋 預計明年交屋 但最近突然北部有工作機會邀約4
Re: [請益] 重購退稅設籍問題覺得是新聞內容條件列的不夠清楚, 容易讓觀者混淆 0_0a 先整理出關於房地合一的兩項自用優惠: ●自用住宅400萬免稅額,超過400萬部分以10%稅率計算。 (一)個人or配偶、未成年子女設有戶籍、持有並居住於該房屋連續滿6年。4
[請益] 青年安心成家貸款未來出售問題在財政部青年成家貸款問答集的問題中有以下這條 申辦本項貸款所購買之房屋用途有無限制? 答:建物經承辦銀行查證確係作為自用住宅使用,即可受理。 有以下問題想請教板友 1. 銀行確認是否為自用住宅使用的條件是戶籍遷入嗎?- [房屋資訊] A棟(目前持有) 種類:電梯大樓。 地點:台中市北屯區 坪數:40坪 含機械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