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當年文林苑守護王家的青年現在買房了嗎?
※ 引述《Tosca ( )》之銘言:
: 現在回來看文林苑當初處理還是有爭議啦
: 那就是政府不該出面幫建商拆房子
內政部營建署對於士林文林苑都更案爭議,向媒體表示,臺北市政府的確是依法行政,但是在執行面可以做得更周到一點。
對此,都市更新處長林崇傑表示,要執行都市更新條例第36條規定,的確很無奈。另依照中央法規都市更新條例第32條規定,只要實施者申請,就需在6個月內執行,但可展延2次;換句話說,行政機關在一年半內,就一定要執行。
所以市府一直拖過期限仍不執行的話,就會面臨違法瀆職的責任。
市長要面對議會的質詢、監察院的糾正、輿論的壓力,
更重要的是建商還可能對市府的不作為而造成的損害提出國家賠償,
房子蓋不起來,同意戶在外住屋的補償費用將來也都算到市府身上,
更不用說建商因無法施工而造成的損失也都是可以請求的。
所以對市府來說,不可能採取完全消極不作為。
: 你今天如果是政府出面拆房
: 是為了搞鐵路地下化還是流行音樂中心之類的公共建設
: 還說得過去
: 結果當初台北市政府去拆房
: 是為了 建商XDDDDD
: 雖然從頭到尾是依法行政沒錯啦
: 但當時看跟現在回頭看
: 你都會發現 觀感不佳
: 因為你市政府是幫建商拆房 aka 幫有錢人服務
: 觀感是想多好啦
: 本來就該建商自己請人去拆
: 然後住戶自己跟建商打官司
: 這樣就好了
: 市府幹嘛主動去幫拆啦
: 這跟之前基隆市府去拆NET一樣
: 這明明就單純的民事糾紛
: 法院去解決就好
: 你市長烙警察去幹嘛啦X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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噗 國賠又不是市長賠錢哪有差啦XDDDDD
就跟死刑犯一直拖著不槍斃一樣
你一直拖著就是不拆 是能怎樣? 國賠去陪阿 so what?
國賠又不花任何一位政治人物的錢 哪有差啦XDDDD
幫建商拆卻要賠上政治人物的聲譽 到底在看不開哪點啦
一個懂事的市長只要裝死一直拖著不去拆就對了
建商根本不能拿市府怎樣好嗎
國家賠償法 第 2 條 本法所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 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 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 前項情形,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
※ 編輯: MrTaxes (49.216.255.18 臺灣), 08/11/2025 16:38:40又沒差 看起來台北市還是很挺KMT 拆對了
某t硬要拗,著實難看
主張官員不作為,明著教人把事幹到壞
這麼喜歡擺爛圖己利的官僚作風
何不去擁抱共產,做中國人?
我說了 你如果是為了公共建設 硬拆還有道理
你為了建商都更 硬拆就難看了 我的主張不是沒有根據的好咩
還是那句老話啦 要都更要賺錢 建商要自己去搞定啦
大不了不要都更了 大家擺爛嘛
為什麼要政府出來硬拆 讓你建商可以賺到錢? 說不過去啦
可能因為建商對於各政黨都有付出很多政治獻金吧。而且都更雖涉私益,亦有些公益性。 所以都更才會有所謂的容積獎勵,如果都更沒有公權力的配套,建商自己會推不動。
※ 編輯: MrTaxes (49.216.255.18 臺灣), 08/11/2025 17:34:48容積獎勵根本不是正常作法好嗎 歐洲一堆都市都幾百年了
人家根本不是用容積獎勵在玩都更的 本來就不該這樣玩
為什麼? 因為你每50年就要都更一次 那你50年後又要獎勵???
這樣你容積是要一直獎勵下去可以無限容積增加???????
台灣目前的都更玩法根本沒有考慮到下次都更怎麼辦
你這次都更靠容積獎勵 那下次50年後呢?? 又要再獎勵?!
那你知道倫敦巴黎柏林隨便都是三百五百年的城市了
人家都市哪有在容積獎勵 這樣怎麼可能玩三百年啦
可以無限增加阿 信義區那棟綠竹筍就用過兩次了阿
原本中信總部蓋新舞台獎勵一次 中信拆掉蓋綠竹筍再獎勵
越疊越高而已
公權力急著介入也是會有其他事情發生,像朱馮敏,張藥房
那位被逼到喝農藥自殺的真的是很難處理,公務員也會害
怕遇到這一類的吧
再給就再給啊, 日本丸之內從江戶時代作為大名屋敷, 到1890
三菱第一波以紅磚洋樓開發為商業總部, 到戰後重建初期未實
施容積率, 但普遍是建蔽50-70%, 八層以下的大樓
到1980年代第二波重建, 建蔽率普遍700-900%
2000年之後的丸之內再開發就給到1200%
哪裡不正常?
歐洲當然也是會給容積獎勵 只是歐美普遍的都是大區域一次性
開發協議, 容積也是每次重新開發就往上疊
^而不是稱為容積獎勵
台灣給容積一向是太小氣 而不是太大方
尤其台灣有建蔽率時代轉容積時代, 容積大縮水的歷史背景
真正難處理的是這部分, 而不是甚麼每50年給容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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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郝龍斌當台北市長的時候 曾發生轟動一時的文林苑都更案 當時剩下一戶姓王的家族堅決抵抗 有人認為他們是釘子戶 但更有一批熱血的青年為了抵抗市府和建商而堅決守護王家 發展到後期 甚至在原地搭建了一個組合屋 排班輪流抵抗 最後是因為王家的兒子擔心日後遭受建商求償而選擇了和解![[閒聊] 當年文林苑守護王家的青年現在買房了嗎? [閒聊] 當年文林苑守護王家的青年現在買房了嗎?](https://i.imgur.com/MT1eYSg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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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回來看文林苑當初處理還是有爭議啦 那就是政府不該出面幫建商拆房子 你今天如果是政府出面拆房 是為了搞鐵路地下化還是流行音樂中心之類的公共建設 還說得過去![Re: [閒聊] 當年文林苑守護王家的青年現在買房了嗎? Re: [閒聊] 當年文林苑守護王家的青年現在買房了嗎?](https://pgw.udn.com.tw/gw/photo.php?u=https://uc.udn.com.tw/photo/2025/07/31/realtime/32771399.jpg&s=Y&x=62&y=0&sw=1338&sh=893&exp=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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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像古早的 漢人和原住民爭奪土地 所有權一樣.. 學生就是 無關的鄉民旁邊幫忙贊蝦的1
其實這批青年貢獻非常大 硬是把文林苑當初預售買家,這批買4尾的人 拖到交屋實施房地合一實施 最少都要叫20%的房地合一稅金 包含爆賺的屋主也一樣要繳高額房地合一稅![Re: [閒聊] 當年文林苑守護王家的青年現在買房了嗎? Re: [閒聊] 當年文林苑守護王家的青年現在買房了嗎?](https://i.imgur.com/2vnqOlob.jpeg)
爆
Re: [新聞] 關鍵公文曝!他曝:柯文哲親批「速審速決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新聞稿 發稿單位:都市發展局 發稿日期:113年01月24日 聯絡人:蘇芯慧科長![Re: [新聞] 關鍵公文曝!他曝:柯文哲親批「速審速決 Re: [新聞] 關鍵公文曝!他曝:柯文哲親批「速審速決](https://i.meee.com.tw/W3Pz5S0.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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