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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請益] 房仲是否涉及詐欺

看板home-sale標題Re: [請益] 房仲是否涉及詐欺作者
miniguava
(森)
時間推噓 7 推:8 噓:1 →:9

各位好

這個案例可以分別從民、刑事責任來分析

話不多說,先來看兩個條文以及一個最高法院實務見解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第24-2條第1、3款
經營仲介業務者經買賣或租賃雙方當事人之書面同意,
得同時接受雙方之委託,並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公平提供雙方當事人類似不動產之交易價格。
三、提供買受人或承租人關於不動產必要之資訊。

民法
第567條第1項前段
按居間人關於訂約事項,應就其所知,據實報告於各當事人。

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481號判決(摘錄)
又不動產仲介業之業務,涉及房地買賣之專業知識
一般之消費者委由仲介業者處理買賣事宜
而仲介業者針對其所為之仲介行為
既向消費者收取高額之佣金
應就其所從事之業務負善盡預見危險及調查之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

簡單來說

仲介收了錢,就要負責查清楚說明白

如果他沒有盡責調查

或故意隱匿未告知

又或提供錯誤資訊

就可能要負法律上的責任

而上面的條文及實務見解雖然講的是「民事責任」

但解釋上並非不能套用到「刑事責任」上

原po關心的會不會成立詐欺罪?

又或是其他版友所建議的背信罪?

從上述的觀點出發

仍可能有成罪空間

詐欺罪強調的是「施用詐術」-「陷於錯誤」-「處分財產」-「財產損害」

前三個要件在本案中可能爭議較小

最關鍵的是,原po到底有沒有「財產損失」

又或者說,原po到底有沒有「買貴了」?

然而,房價不僅會隨著時間波動

同時也參雜了很多客觀以及主觀的因素

這點也是多數留言所提到可能告不成的主要原因

同樣地,背信罪的成立也是以「財產損害」為要件

因此,即使我們透過前面的條文

認定了仲介「違背任務」

也還是必須面對有無財產損害的問題

只是別忘了,「訴訟」很多時候是作為談判的手段

告不告得贏,不見得是最重要的考量因素

端看您如何利用了。

補充:
1. 原文僅供參考,實際仍應以法院或檢察署所認定事實及採用之法律見解為準

2. 我支持原po提告,或者說房版的每一個人都應該支持原po提告,我相信會來這邊的,大多數都是潛在的買方或賣方,告下去才能讓那些拉低平均素質的房仲消失。
再者,我花錢找仲介就是想省時省事,這件標的2000萬,仲介費算個2%也是40萬,結果我還要自己花大把心力詢價訪價,那我他媽花40萬找仲介幹嘛???
誠心建議告下去,維護你自己的權益,也拯救下一個可能受騙的人。


※ 引述《fredpig (奇奇)》之銘言:
: 各位版友好:
: 小弟女友買房,在看屋過程中,看到一間房很喜歡,
: 詢問仲介附近時價登陸行情,仲介說隔壁房,沒甚麼裝潢成交2050萬
: 於是我們以此時接收到的行情進行出價。
: 由於這棟樓有分為面公園以及不面公園的棟別,兩種行情不一。
: 公園戶通常在買賣時單價較貴。我們要購買的也是不面公園的棟別。
: 簽約時,女友也向仲介詢問2050萬不是面公園的案件對嗎?
: 仲介也說是。
: 簽約後,我幫女友打給仲介確認,仲介也說出2050萬元案件看不到公園。
: 語氣十分肯定(這時我有錄音留存)
: 而後查詢樂居網站,發現裡面有門牌的資訊,一查發現2050萬成交案件是正對公園
: 而房仲所說沒甚麼裝潢又不面公園的案件最近成交1788萬
: 這一來一往價差262萬,已經嚴重影響我們判斷行情。
: 而剛好賣方也迅速同意價格,我們認為是仲介提供不實資訊,
: 誘使我們出高價錢達到迅速成交之目的。
: 今天與仲介談,他說他只是猜測2050是那戶沒面公園戶,
: 內政部的時價登陸本來就沒有門牌
: 他們仲介也不認我們樂居查到的資訊。
: 請問各位大大,這樣狀況是房仲是否涉及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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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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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iou07/15 16:53這個判例下去房仲通通不用做了,因為這是他們的專長阿

airback7607/15 17:38有錄音就吉下去

sanders07/15 17:58個人實務經驗 交易糾紛要告刑事比較難成立 但是就不動產

sanders07/15 17:59經紀業條例的規定來看 要主張民事求償退佣金不是沒機會

sanders07/15 18:00小弟以往是某上市房仲的法顧 這家遇到糾紛會比較願意花錢

sanders07/15 18:00解決 而且你有錄音 我建議至少找律師或透過消保官處理

sanders07/15 18:01幾百萬的辛苦錢就這樣沒了 任誰也嚥不下這口氣

上市房仲不是只有一家嗎XD 的確這家在遇到這類事情都會比較積極處理 如果是這家的話,原po也許可以考慮向上反應看看 至於其他家.....很多都丟給仲介自己想辦法 有好有壞啦呵呵

jamo07/15 18:13刑事有這麼容易成罪就好了,麻煩律師介紹我一下,我很需要~

Matsui07/15 18:15這一件退佣金沒什麼意義吧,才二十幾萬律師費就去了三分

Matsui07/15 18:15之一

sanders07/15 18:27佣金是一部分 價差當成是損害賠償 價差多少可以橋

的確如果打民事的話,一定是退佣+賠價差 不過這件告下去 大概也是和解收場

cicatrix07/15 19:58哪有那麼簡單

aesdu07/16 00:31律師一直慫恿提告,若提告後是不起訴或無罪,是否涉及詐欺

aesdu07/16 00:31

詐欺罪強調的是「施用詐術」-「陷於錯誤」-「處分財產」-「財產損害」 您的案例有符合這四個要件嗎?

sonybug07/16 01:29推。

※ 編輯: miniguava (175.98.5.151 臺灣), 07/16/2020 09:45:05

au041l07/16 09:26鄉民律師事務所

ssiou07/16 10:55仲介很怕被告,判例出來仲介會沒有工作

jay11110107/16 11:50律師不慫恿你提告是要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