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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心得] 新北畢業文-PART1 被騙實錄

看板home-sale標題Re: [心得] 新北畢業文-PART1 被騙實錄作者
jamo
(hi)
時間推噓16 推:19 噓:3 →:57

※ 引述《rodes0413 (丹丹好漢堡BA)》之銘言:
: 首先關於「騙」這個定義見仁見智
: 有網友認為 我低價買入 代表我願意接受這個瑕疵
: 我只能說 我出的1300萬 是我思考過 我接受 「漏水」、「風水」
: 這個價格 , 誠如仲介 後來上法院也是堅稱 傾斜是我 「事前」
: 就已經知曉 且願意接受的瑕疵
: 我只能就我當時遇到實際狀況 跟大家分享
: 至於大家會不會覺得我是被騙 可能只能看版友本身對於這件事情的感受
: --------------------------------
: 我認為自己被「騙」的原因有下
: 1.屋主本身曾為該標的物正上方標的物屋主且曾經做過結構檢測出傾斜
: 屋主有可能不清楚二樓是否傾斜? 我相信他可能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傾斜
: 畢竟沒做檢測沒人知道,但他會有把握完全沒有傾斜? 直到簽約那刻才發現
: 原來房子疑似傾斜? 我只能說 合理推論:不可能
: 2.合約為何沒有看清楚?
: 我只能說 不經過這件事情 我以前確實秉持相信專業的心情看待那次的簽約
: 所以我前文有說 簽約是很大的事情 千萬不要聽別人說 「不重要」、
: 「我們跳過」、「這點事後可以怎樣求償怎樣怎樣」
1:房地產交易數字太龐大了
不要說為了搓合成交的仲介不會講實話
實務上,買賣仲三方,沒幾個老實的
只要不是白紙黑字,任何一方講的任一句話都只能當參考
老實說我看過/親身下場的交易也破百件了
其中任一方從頭到尾沒說謊的機率低過0啊~

2:合約本來就要字句斟酌
特別特別是屋主還用附加條約註明你已知傾斜
並且同意放棄後續求償!
這已經夠白話了吧~
不是說我要檢討受害人,而是這白紙黑字寫得夠清楚
也不是專業法律條文,也沒有制式合約/字體縮小隱藏在小角落
而是特別提醒你這房子有傾斜問題你已經接受!
這樣叫受害人....我是覺得講不通啦~
如果這樣要叫受害人,那乾脆不用簽合約了


合約簽成這樣基本這案子已經定調
傾斜屋沒到紅標還是很多人住
你有安全疑慮不想住是你私人角度對安全要求高
不能說你錯但傾斜屋並不是海砂屋
輻射屋這種普世價值認定可解約的瑕疵
整案就是你要毀約不買就是看賠多少脫身而已
剩下的就情緒用詞也不用說了任何一方都能扯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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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amo (114.34.162.240 臺灣), 12/25/2021 12:52:51

abyssa112/25 12:56老實說蛋黃傾斜屋還真的住滿人

rodes041312/25 12:57當下是真的蠻火的XD 後來就還好 反正學經驗

aloness12/25 13:02從合約上來講就是接受這些缺陷,也就沒啥好講

lovemost12/25 13:14看法差不多,而且法院也認證了,提醒大家注意傾斜屋問題

lovemost12/25 13:15這點可以,但說仲介賣家騙人,太扯,都註明了至少兩次

lovemost12/25 13:15自己也簽約同意了,以為買房子是兒戲嗎

lovemost12/25 13:16這板真的有個風氣,只問關係不問是非>> 仲介?去死啦

lovemost12/25 13:17千錯萬錯都是仲介的錯,法院也認證了還在那邊演,有夠蠢

foxs912/25 13:43就越想越不對的合約盲

chyu02512/25 13:46我比較想知道後來成交多少 今年行情漲到多少@@

id412/25 13:49傾斜屋沒有到達法定規定,然後你又簽約同意要買傾斜屋,是要

id412/25 13:49 什麼

Tatsuya7212/25 15:05簽合約當兒戲,想反悔上網公審 現在的人吼...

Tatsuya7212/25 15:06這個版會這樣,就因為投機分子特別多,還作賊喊抓賊

cooji7411512/25 15:29第2點沒錯 只能說原PO對合約用字跟現今社會不了解

cooji7411512/25 15:29有點太天真了

cooji7411512/25 15:29對方是拐 但是接受的是自己

Tatsuya7212/25 15:47都白紙黑字寫出來了怎麼叫拐?不然要怎樣才不算拐?

Tatsuya7212/25 15:47你簽名的東西不認就是你自己的錯,凹說別人拐只是卸責

deltaz12/25 15:48賣方與仲介哄著買方簽約,也不能說沒責任,只是買方不知

deltaz12/25 15:48道這社會其實是人吃人的社會,這只是社會黑暗裡的一小部

deltaz12/25 15:48分而已

Tatsuya7212/25 15:48怎麼可以如此踐踏契約精神,有點素養好嗎?

Tatsuya7212/25 15:51真要有責任就能在法律上站得住腳,連自己律師都說會輸

Tatsuya7212/25 15:51還要凹成是別人的責任到底是怎樣?就可以不用賠錢?

Tatsuya7212/25 15:52就事論事都做不到,是有甚麼意思?取暖?喊燒?

Tatsuya7212/25 15:53別人都黑暗我最清白 繼續抱著這想法以後還是這樣學教訓

Tatsuya7212/25 15:54合約文字不了解太天真,那你為何簽?所以法官要幫你卸

cooji7411512/25 15:54沒有說他清白阿 對方的確是用"後來還可求償"拐他阿

Tatsuya7212/25 15:55責懲罰另一方才叫對才叫正義嗎?這種正義是否過於偏頗?

cooji7411512/25 15:55雖然仲介說的是錯的 但是原PO自己同意下去了

Tatsuya7212/25 15:55那是他一面之辭,口說無憑,你又知道實際情形真是如此?

Tatsuya7212/25 15:56法律就以文字為主,那才是"事實",上網公審有辦法逆轉?

Tatsuya7212/25 15:56現在就是原PO自己上網寫對方講甚麼,連檢察官都不採信

Tatsuya7212/25 15:57都不願起訴對造,我不懂你們在這裡憤慨幫腔的意義

cooji7411512/25 15:57那不然咧? 叫仲介也來自清大家才可以推文回文?

lovemost12/25 15:57用這種理由真的很可笑呀,仲介不管是在口頭還是合約上都

supa6412/25 15:57我是蠻想說說什麼..........看到推文2方說詞我看看晚點

supa6412/25 15:57會不會有人說道核心問題

Tatsuya7212/25 15:57不然?就事論事很難嗎?官司就是輸了也賠對方錢不是嗎?

lovemost12/25 15:57已經明確告知了,法院也明確認定沒有到求償的標準

cooji7411512/25 15:58沒有同意他無責阿 簽了同意是他自己同意的沒錯啊

Tatsuya7212/25 15:58原PO真的有任何具體事實站得住腳,也是法律會還他公道

lovemost12/25 15:58說仲介騙人?我是覺得很離譜啦,可以動點腦筋思考嗎

lovemost12/25 15:59今天法院已經明確認定合約有效,沒有達到解約標準,那所

lovemost12/25 15:59有的問題根本只剩下原PO自己一個人的問題了,仲介並沒有

lovemost12/25 16:00騙他任何事,完全只在於它自己一個人演獨腳戲內心過不去

lovemost12/25 16:00今天還要拉著大家,拉著法院,拉著原賣家,拉著仲介來談

cooji7411512/25 16:01全世界都這麼精明 怎麼手機板常常一堆長輩被洗肥羊約?

lovemost12/25 16:01解約條件,所有人都已經很無奈了,不管民事、刑事還是消

cooji7411512/25 16:01就是沒在看 就自己一直同意同意阿

lovemost12/25 16:02保官的調解,都說問題在原PO,事實不是擺明得很清楚嗎

cooji7411512/25 16:02他也只是抒發 就他抒發內容同情他 但不認為他正確

Tatsuya7212/25 16:03都成年人了,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就這麼簡單 瞎扯都多餘

abyssa112/25 16:03比較可能就是仲介口頭說的跟文字寫的不一樣

abyssa112/25 16:03聽一聽就簽了根本沒看內文 我都叫仲介閉嘴我自己看

Tatsuya7212/25 16:03我覺得無謂的同情只是助長他的理盲反而會害了他

Tatsuya7212/25 16:04對方還願意減少求償,才30萬,已經算是寬待他了

cicatrix12/25 16:04沒有什麼好同情了,賠錢就是最好的教訓

Tatsuya7212/25 16:05原PO自己要想清楚,這就是自己剛愎自用不理性的代價。

lovemost12/25 16:05是阿,我覺得對方超可憐的,好好的賣屋被這些買家折騰

lovemost12/25 16:06搞到最後還讓步到30萬,就是不想再陪這個神經病鬧下去了

lovemost12/25 16:07口頭有告知、屋況說明書也有提、增補契約也提到了、法院

lovemost12/25 16:08也認證不到解約標準,然後呢?還陪他鬧了一年多,最後退

lovemost12/25 16:08讓到30萬了事,還要被瘋子上網公審,還一堆理盲的起鬨

Anyotw12/25 16:22就單方面說法,被法官洗完臉還在開失智列車

Anyotw12/25 16:23真那麼有道理官司不就直接贏了。輸一屁股結果…還是覺得對

Anyotw12/25 16:23方錯kerker

elfish12312/25 17:20仲介集體取暖喔

newway12/25 20:13一般普通人一生中買屋的次數應該不會太多,我相信原原PO真

newway12/25 20:14的是因為經驗太少加上太相信仲仲,才發生這種倒楣事

q135q13512/27 01:52房仲集體高潮耶 哈

Nightu0512/27 12:56好奇怪 賣方跟仲介這麼站得住腳 為什麼簽約當下才說改

Nightu0512/27 12:56條文 前天講的說錯了

Nightu0512/27 12:58下次買方看房、斡旋到去小房間時先講清楚 是怕買房聽了

Nightu0512/27 12:58就不來?

Nightu0512/27 13:00買方自己也不要亂簽,買預售也是一樣 買了才發現坪數跟

Nightu0512/27 13:00以為的不同的人也不少

Nightu0512/27 13:02也推J大這篇 任何一方的話都不要盡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