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夫妻資產分配
先回覆標題問題,板上夫妻財產所得/家用分配的做法通常分成兩大派,
一派是「大水庫派」,一派是「各自管理派」。
我個人是各自管理派,但也不是說大水庫派不好。
事實上板上有很多家庭是大水庫派,他們也運作得很好。
大水庫的困難點主要是很考驗人性及夫妻感情。
如果雙方理念相近,就沒啥問題。
要玩大水庫,就要真正做到「婚後財產都要進大水庫」以及
「大水庫的花用都要經雙方同意」。
「薪資收入」算婚後財產,要進大水庫,這比較沒爭議。
婚前財產/受贈財產/繼承遺產,不用進大水庫,這也沒爭議。
至於 婚前財產/受贈財產/繼承遺產 於結婚後所產生的「孳息」,
也就是 房租/股息/利息 這些被動收入,在法律上算是婚後財產。
按照前面說好的「婚後財產都要進大水庫」原則,孳息也應該要進大水庫才對。
如果這時候有人突然反悔說
「可是我們又還沒要離婚,為什麼婚前婚後財產要算那麼清楚?」,
OK,那請問你們大水庫後續要怎麼玩下去? 標準突然各說各話。
關於「個人所得」,有一個很簡單的查看方式就是每年報稅時,你就會看到配偶所得。
股息、房租、利息會在所得清單上一覽無遺(如果他沒逃漏稅的話)。
報稅時你就會看到你收入150萬,配偶70萬。
先說我也沒有覺得「一定要分」或「一定不分」,
我只是想指出大水庫的關鍵問題,
大水庫就是要徹底執行,半調子的大水庫很容易發生問題。
而大水庫的另一個執行要點是「大水庫的花用都要經雙方同意」,
這也是經常會發生爭吵的問題,不過本串沒有發生,我就不展開討論了。
如果你自問沒辦法「徹底」執行大水庫,像我就沒辦法。
那我會比較推薦各自管理自己的收入,無論是主動還是被動收入都自己管理,
投資盈虧自負,想買什麼也不用問對方,保有一定的自主權。
然後兩人談好要各自拿出多少來貢獻給小家庭、家務要怎麼分配等等。
當然最沒爭議就是全部一半一半對分,
但實際上就是有人工時較長無法顧到家裡,或是雙方薪資差距懸殊,
那勢必就是要有一方多出家用錢,一方多出力顧家庭。
這串原文的問題是「既不像大水庫,又不像各自管理」,
就變成兩人各說各話,各有各的道理。
表面上看起來像大水庫,但實際又不是。
理論上原PO應該要150萬全部灌進大水庫,
家用的40萬從大水庫領出來,
雙方再各自從大水庫領零用錢,比方說各拿35萬之類的。
你如果能做到這點,那你叫老公70萬也要丟進大水庫才有道理。
你如果沒辦法做到這點,就不是真正的大水庫,
那你叫先生70萬丟進大水庫,就站不住腳,可以理解他為什麼不願意。
當然我覺得原PO的90-90-40有道理 (40萬是家用,兩人各自90)
但由於你們一開始的75-75不是真正大水庫,現在突然改這樣對方會很難接受。
所以我建議採用「各自管理」比較清楚,
如前面板友所說,先生也出去工作,財產各自管理,家用家務平均分配,
無法平均那就看誰該多出錢,誰該多出力。
搞不好他想一想就會接受你的90-90-40提議了。
※ 引述《GreenLabel ()》之銘言:
: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 借朋友帳號,先說我是女方。
: 我跟老公結婚6年了,有一個女兒5歲,婚前我的工作能力就比老公強,薪資也比較高
: 所以婚後我們協議,由老公全職帶小孩,我在外工作
: 我的工作性質是要到處出差,大概平均40天可以請一個7天長假在家。
: 老公全職帶小孩,家事/接送/三餐,也都可以照料的很好
: 所以我年薪大概150萬,給老公一半,也就是大概75萬,當作他的花費以及家用
: 當然也包含小孩的花費/學費。
: 一切都很美好...我覺得有能力養家,生活雖然陪伴較少,但也過的還不錯。
: 事情從這裡開始。
: 去年老公得到夫家提供的一筆資產,股票+房產,股息+被動收入大概也1年70萬
: 我跟老公提議,這筆錢是不是當作你的收入,加上我的收入,我們全家收入
: 150+70=220萬,扣掉小孩跟家用40萬,我們所得平分每人90萬
: 但老公不同意...
: 他說這是他們家給的,不算他的收入,所以我還是要給他薪水的一半
: 我說這樣很不公平,不然換我全職帶,你去工作養我
: 他說ok,他只能找年薪70萬左右的工作,會分我35萬
: 我想想也不對,他的被動一年70萬完全不算在家庭收入,只屬於他自己的支配金額
: 跟他吵這個,他只會說這是爸爸給的不算,誰叫你爸沒有給你
: 我要怎麼反駁? 大家會怎麼選擇呢?
: 1. 繼續維持目前給一半收入的情況,當初老公沒那筆被動。
: 2. 不要那麼辛苦工作了,換老公去工作,每年領35萬
: 3. 繼續跟他談判,交出被動收入於家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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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大水庫一定要徹底執行才能叫大水庫
大水庫感覺就像共產制度 各自財務獨立比較符合人性
推一下
推,原po一開始作法的確就是不完全的大水庫。
各自管理法 離婚率較低, 美國人的作法
我月薪6萬多,直接每月5月匯大水庫,大多繳房貸~其餘
我不管
ㄟ 每月5萬
我在原文留這個解決方案 一堆人崩潰
最直接的爭議就是一開始那個分一半,其實並沒有均分
女生家管的情況,講到這裡就已經夠噓爆男生了
小孩加家用一年40萬,這個數字各位覺得夠多嗎
那個....稅率是分開計算啦
嗯我指的是合併計稅的狀況, 不過實際也可以分開計稅去試算看那種低, 我把那段刪掉好了以免失焦XD
台灣社會風氣祖產還是給男多 然後現在男生又不拿這
份的本金孳息出來養家 退休前離婚的話女生什麼都沒
有 祖產為什麼會給男生不就是為了要養後代
我還知道社會風氣會是支持女生的居多
那種通通做一半的最慘之後爭議吵不完
會吵的,五五分,六四分,七三分,大水庫共產制,都能找到話柄吵。 我覺得至少要標準一致,不要事後變來變去就好,標準一變就會傷感情,對方會覺得怎麽 跟一開始說好的不一樣呢,是不是故意挑對自己有利的。
※ 編輯: sandra80032 (101.10.100.237 臺灣), 06/13/2024 15:04:22稅率其實還是多少會有影響(本來太太可以報扶養先生)
等她想炒這細節在說,現在大的都還沒共識
先生把多的稅金全包,她就OK了嗎
這個案例只能走各自管理派,大水庫
只適合其中有一人其實不在意盈虧
另一個人也懂得分寸。理論上就沒有
100%公平的,只要兩個都想要公平
就不可能大水庫走的通
先生沒工作也不能被扶養吧 年齡沒到
是我用語錯誤,不該說扶養,而是每個人有自己的免稅
額,夫妻雙方都有收入,還是單薪養家,確實會略有影
響,但我講這個只是純粹在回答「會不會有影響」這
件事本身而已,比起這點小錢,原原po夫妻到底要採
用大水庫還是,各自管理,不要互吃自助餐才是重點
這件事我覺得很悲哀,多一筆收入應該是好事
結果搞到家庭即將崩潰
真的悲哀 這個就算理清了都回不到過去
我覺得這是我想的到最可能有效的說法了
希望她能察覺她正在往糟糕的地方狂奔,還有機會回頭
多領一筆錢就忽然覺得40萬不夠家用了也是蠻悲哀
本來好好地生活沒事 有種三個和尚沒水喝的既視感
大水庫兩邊倒進去的量不一樣,久了注水量的那邊很容
易不平衡,人性嘛
這種平常很好好的突然多了一筆意外之財就變成感情裂
痕,不只夫妻,兄弟姊妹甚至社團好友,每天都在各處
發生嘖嘖
推
有意外之財不一定會感情破裂 不夠聰明才會
推。原PO大概覺得自己薪水出一半等於大水庫,實際上
她給老公的一半薪金包括家用和學雜費,純論可支配收
入,妻大於夫,並不是大水庫。何況妻還賺了職涯發展
和工作帶來的社會網絡。想要大水庫,就扣除家用後平
分,而不是現在這樣
原原po不就有說她先生不願意去上班因為錢夠花
因為你現在有錢,所以你要去工作,這邏輯很棒啊
原本單薪150過得還算幸福,多了筆錢就變得錢不夠了
這篇正解
孳息算婚後財產
推一個
魔改大水庫比較常見(就是賺錢的那位收入都拿出來 另
一個拿部份甚至不拿 包含單薪家庭)
但不管是哪種大水庫 都不建議"忽略"對方貢獻多部份
太多人最後變成兩邊記較 主因就是來至於貢獻被忽略
尤其是錢的部份..除非真的一人出一半 不然任何情況
多的人在這塊就是有"更多的貢獻"
另推回推文部份 標準要一致..說真的 從交往開始最好
就慢慢撲梗 婚前一定要確立"自己不會靠X"的財務機制
太多婚後要變動不如意就在那靠X 最後離婚的版上還真
不少見 原PO這例只差在談不隴翻桌(離婚)而已
推! 反對雙標性的大水庫
這就告訴我們 有時不知道的新增財富是幸福的
推 仔細想想他原本的方式也不是真正的大水庫
推這樣比較清楚,家庭支出共同分攤,出力較多的可
以少付一點。 收入扣除家用後的就自己管理。
爆
首Po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借朋友帳號,先說我是女方。 我跟老公結婚6年了,有一個女兒5歲,婚前我的工作能力就比老公強,薪資也比較高 所以婚後我們協議,由老公全職帶小孩,我在外工作 我的工作性質是要到處出差,大概平均40天可以請一個7天長假在家。3
43 : 我跟老公提議,這筆錢是不是當作你的收入,加上我的收入,我們全家收入 : 150+70=220萬,扣掉小孩跟家用40萬,我們所得平分每人90萬 : 但老公不同意... : 他說這是他們家給的,不算他的收入,所以我還是要給他薪水的一半7
這很像國家考試的題目 依據民法規定, 婚前財產所生孳息,算婚後財產 婚後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及慰撫金,不算入婚後財產 最高法院依據上開規定以及舉重明輕法理,認為婚後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所生之33
重看一次原文,發現是否是話術的問題...... 原文希望藉由 「150+70=220萬,扣掉小孩跟家用40萬,我們所得平分每人90萬」 來達到妻結餘90萬,夫結餘90萬。 換個說法30
其實看起來是老公有點習慣了之前的家裡工作分配 然後突然又多了一倍的被動收入有點捨不得再分你 畢竟70萬這數字有點尷尬 還沒有多到分給你自己還可以好好爽爽 加上這70萬被動收入搞不好老公有別的處置方式 例如再投入股票加大資本 準備之後的退休金2
建議4.離婚 從你內文的敘述 老公根本沒有愛妳 真的愛你的人 一定願意把每一分錢都交給你管理、運用3
按照月薪嬌妻的概念,原PO老公對家庭勞動的付出所獲得的收入是75萬-家庭支出(不知 道還剩多少),真正進口袋的個人所得或許不多,但是去上班收入也只有70萬,所以選擇 了家庭。 這種感覺就好像在一間薪水不高的公司,可是工作內容是自己喜歡的而且有成就感,老闆 不加薪也沒關係;原本相安無事,有一天老闆突然說:「原來你家蠻有錢的,那我要減薪4
這筆長輩留下的是意外之財還是早有準備? 如果是早有準備妳應該事先和老公談談 不要等財產拿到手才見錢眼開 如果是意外之財就當作小確幸吧! 與其羨慕、嫉妒、不爽
爆
[閒聊] 婚後金錢使用制度統計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原以為多數人婚後的金錢管理方式是大水庫 但最近看了很多討論 似乎大水庫反而是相對少數? 多數是AA或是依比例計算爆
Re: [求助] 請益夫妻理財問題看了這麼多篇回應,追根究底就是消費習慣與理財觀念為主要核心 我其實看到原po有說到整理一次頭髮要5000, 6000,對於我這種理工宅來說是難以想像, 我真的不知道到底行情價是多少,以我的消費習慣,日常衣服1000大概就會縮手,所以買 衣服的地點就是costco, 迪卡儂,廉價品牌, net, uniqulo之類,所以對於另一半百貨 公司周年慶去扛羽絨被回家,會覺得很無言,還有日常一些消費也會覺得很不可思議,畢11
[討論] 這個案子可不可以用大水庫理論來解套?就說助理捐出來的錢 已經進到大水庫裡面 然後這個大水庫以後也是他們的錢 甚至 以後這個大水庫的水位更高比他們捐出來的錢更多11
[討論] 大水庫理論 能挽救嗎?大水庫理論: 馬英九特別費案中之主張,是指金錢的本質「無記名的」,無法特定,無法具體指出「那 一張鈔票是特別費,那一張不是」。因此,對於非實報實銷型的特別費(以領據核銷即可 ,無須具體單據或發票者),如果有收入、支出相符的情形,就應認為是符合特別費之支 出。6
Re: [新聞] 涉詐領助理費案 高虹安改列貪污被告60萬其實這沒什麼吧 誰說挪用公基金就算貪污 公基金就像大水庫 臨時有需求先借來用 又不是說借了不還4
Re: [求助] 婚後財產管理看不大懂這一段. 如果錢是拿去繳房貸, 等於是被綁死在房子裡. 要如何當家用? 如果是本來有在收租, 那拿收租的錢去繳房貸就好啊. 你幫她付房貸, 她再拿房租當家用? 那跟她出少一點家用, 你出多一點家用, 不是差不多意思? 不如直接多出一點家用, 帳目還比較清楚一點.1
Re: 婚前買房共識與生活開支如果要結婚早晚要買房,房價現在就是這麼貴,一定要雙薪。以後如果再漲就買不起現在想 住的地方,原po男友希望早點買的想法沒有錯。 至於夫妻之間資產和收入的分配,這是可以討論的。最公平的方法就是房屋登記在雙方名下 ,夫妻把薪水全部放進家庭開支大水庫。 甚至連公婆的租金收入,也可以當成大水庫用。1
Re: [討論]阿北說實話 助理薪水捐款是因為不分區要捐我看你是不懂大水庫理論餒。 李助理薪水=》人家綠畜歌后是女生,錢給女生管 =》所以錢算歌后的大水庫 綠畜歌后薪水=》也進歌后的大水庫 都是從歌后的大水庫出,沒有問題!X
Re: [心情] 8000元可以做什麼?原po這樣是不算公款私用的,根據大水庫理論,如果原po的8000家用和自己的存款可以流通 ,而且原po有記帳,那以後再把錢補進去就好,所以這方面原po是完全沒有問題的。 所以就是家事分配不均的問題而已,原po先生認為出8000家用就可以不用做太多家事,但民 法第一條就規定,法律所未規定者依習慣。現在的社會習俗,早就不是40年前那樣男主外女 主內了。現在的社會習俗是男人還是養家主力,但丈夫和妻子和家事是要平均分擔的。- 這個其實是marriage 板業務 我在那開主題聊過了 統計下來大部分人是財產分治 第二多的是公積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