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 好文推薦-著作權被侵害如何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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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常識,歡迎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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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著作權是什麼?有哪些種類?
著作權法規定的著作類型,包含語文、音樂、戲劇、舞蹈、美術、攝影、圖形、視聽、錄音、建築、電腦程式。因此,企業行銷時所製作的廣告文宣、所撰寫的文案、所拍攝的宣傳照片、影片等等,如符合一定程度創作性,都是受保護而具有著作權的。
二、如何取得著作權?
若是公司職員所完成的著作,在契約並未特別約定的情況下,依著作權法第11條規定,將會以受雇人為著作人,並由雇用人享有著作財產權(著作人享有公開發表、表示姓名的權利;著作財產權人享有公開傳輸、重製等權利)。若是委外完成的著作(例如請攝影師拍攝照片),在契約並未特別約定的情況下,依著作權法第12條規定,將會以受聘人為著作人,並享有著作財產權。
為了讓公司取得完整著作權,建議可於勞僱契約或委任契約中直接約定著作以公司為著作人,並由公司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以保障公司權益。
若是係向他人取得授權的情況,為便於行使權利,建議應於契約中明訂係「專屬授權」,如此一來當遭他人侵權時,才能依著作權法第37條規定以自己名義提告求償。
三、發現他人侵害著作權,應如何行使權利
若將享有著作權之文案或圖片等,複製並刊載於網路上(例:蝦皮賣場等),已涉犯非法重製及公開傳輸罪,得依著作權法第91條及第92條提起刑事告訴,並依第88條規定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提起告訴前,應先充分蒐證,必須將侵權頁面完整截圖,若涉案情節嚴重,也可考慮體驗公證方式存證。此外,相關得以證明享有著作權的文件也必須一併準備,日後進入司法程序都會被要求提出,如果是原創者,應檢附創作原始檔、創作草稿等資料,並說明是何時對外公開;如果是向他人取得著作財產權或由他人專屬授權,則應檢附著作財產權移轉證明或專屬授權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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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
Re: [爆卦] 咬高虹安的資策會卓政宏兼職曝光!不要再挖了,譬如上面那個友邁科技都已經解散了。 再挖下去好像會看到同公司(友邁科技), 同樣姓名(卓政宏)違反著作權法的案件都被挖出來 「被告卓政宏、鄒艾庭竟共同基於擅自以重製方法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之犯意聯絡,55
Re: [新聞] 林智堅遭爆論文抄竹科期末報告書 涉侵害著作權!這單位說就林智堅中華大學碩士論文這部分 要從兩個角度來討論 1.智慧財產權 (主要是著作權) 2.學術倫理道德規範 : 新竹市長林智堅遭國民黨台北市議員王鴻薇爆料,2008年在中華大學發表的16
Re: [閒聊] 原來自己的歌是不能隨便用的?EF : 賈修的作者雷句誠說在自己的漫畫內用チチをもげ的歌詞是要向JASRAC申請的 : 即使是自己作詞,只要發了cd在市場上賣就要向JASRAC付使用費是業界常識 : 所以就算是有名的音樂家在自己的live上唱自己的歌也是要向JASRAC申請並付使用費 : 原來自己的歌還要先申請後付錢才能使用是日本業界常識,今天第一次知道...5
[問卦] 有沒有影音著作權真正獲益人是誰的八卦?影音之傳輸播送蔚為風潮,唯依智慧財產局著作權法令, 「錄音著作」應向個別唱片公司取得「公開傳輸」授權, 目前管理錄音著作之集管團體,分別有ARCO、RPAT等二家。 但該二家錄音著作集管團體,目前僅提供「網路同步播送」 (即利用網路同步播送電視台或電台之節目)錄音著作之授權。3
[討論] 接受政府或民間業者委託完成的研究成果經濟部智慧財產權的說明很清楚 著作權法: 第 二 節 著作人 第 11 條 受雇人於職務上完成之著作,以該受雇人為著作人。但契約約定以雇用人為著作人者,從4
[討論] 余正煌告林智堅 黨下一步怎麼「打」!據新聞了解...!!!!!!!!!!!!!!!!! 新竹市前市長林智堅論文抄襲案風波未了,余正煌29日下午3點委由律師吳俊達等人,赴 台北地方法院對林智堅自訴論文違反著作權法。 法院也不排除傳訊鄭運鵬作證,請他說明為何要「挺堅」。 以證實: 鄭運鵬恐被傳喚作證 競辦:動機不單純3
Re: [討論] 遊戲攻略有沒有著作權?被抄算大事嗎抄軸有無侵害著作權,我以前在公連版談過了,這邊再複習一次。我們從著作財產權的架構 開始說起 是否為「人類」的創作?(問題一) ↓ 是1
[問卦] 有沒有著作權法過猶不及的八卦?影音之傳輸播送蔚為風潮,唯依智慧財產局著作權法令,「錄音著作」應向個別唱片公司 取得「公開傳輸」授權,目前管理錄音著作之集管團體,分別有ARCO、RPAT等二家。 但該二家錄音著作集管團體,目前僅提供「網路同步播送」(即利用網路同步播送電視台 或電台之節目)錄音著作之授權。一般影音平台所提供之「微電影」流覽服務,則多屬「 互動式」之點選服務(即網友可在自行選擇的時間、地點欣賞影片),此部分之權利仍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