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遊戲攻略有沒有著作權?被抄算大事嗎
※ 引述 《SuperSg (○(#‵ ︿′ㄨ)》 之銘言:
:
: 懶人包
:
: 1.公連日版第一公會要解散
: 2.謠傳是因為公會戰的一刀軸外流,不爽
:
: 3.於是有部分玩家針對這起事件展開討論,
: 有人認為軸外流一事非常嚴重,用這軸的都算抄襲,噁心,
: 有人認為軸一來沒著作權,二來沒實質證據能證明對方抄襲,只會變成羅生門
:
: 4.延伸出來的話題是有玩家拿市面上的軸稍作改良後變成自己的軸,這樣算不算抄襲
:
抄軸有無侵害著作權,我以前在公連版談過了,這邊再複習一次。我們從著作財產權的架構開始說起
是否為「人類」的創作?(問題一)
↓
是
↓
是否受著作權法保護?(問題二)
↓
是
↓
何種著作?是否為該著作類別權利範圍內之行為?(問題三)
↓
是
↓
是否經授權?(問題四)
↓
否
↓
是否得主張強制授權?(問題五)
↓
否
↓
是否得主張合理使用?(問題六)
↓
否
↓
構成侵權
(問題一)
時間軸是人類的創作應該沒有問題
(問題二)
這個問題要討論兩個部分
一、是否有原創性?
原創性的意思包含「原始性」和「創造性」。也就是是說不能抄襲,且必須有最低限度的創意。時間軸這種好東西如果是自己想出來的,應該是能符合原創性。
二、著作權法第9條
下列各款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1、憲法、法律、命令或公文。
2、中央或地方機關就前款著作作成之翻譯物或編輯物。
3、標語及通用之符號、名詞、公式、數表、表格、簿冊或時曆。
4、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
5、依法令舉行之各類考試試題及其備用試題。
前項第一款所稱公文,包括公務員於職務上草擬之文告、講稿、新聞稿及其他文書。
時間軸應該不是上述各款所說的東西
(問題三)
著作類別有語文、音樂、戲劇舞蹈、美術、攝影、圖形、視聽、錄音、建築、電腦程式、表演(嚴格來說這是鄰接權)
如果是煌靈那種附有時間軸的影片,就是視聽著作,但我們在這裡討論的應該是單純只有文字時間軸(吧),那就可能是語文著作。
抄語文著作是重製行為,乃語文著作的權利範圍(第22條)
(問題四)
大家都抄來抄去,大部分都沒經過授權(如果有授權也就不用討論了)
(問題五)
不行(自己看69,70條)
(問題六)
合理使用的條文在44~65
大概只有51條能用:供個人或家庭為非營利之目的,「在合理範圍內」,得利用圖書館及非供公眾使用之機器重製「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如果是「已公開發表」的時間軸,看以下論述:
65條第2項:著作之利用是否合於第四十四條至第六十三條所定之合理範圍或其他合理使用之情形,應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事項,以為判斷之基準:
1、利用之目的及性質,包括係為商業目的或非營利教育目的。
2、著作之性質。
3、所利用之質量及其在整個著作所占之比例。
4、利用結果對著作潛在市場與現在價值之影響。
抄時間軸的人有把時間軸拿去賣錢嗎?應該沒有吧。寫出時間軸的人有打算成立一個公連時間軸公司之類的嗎(潛在市場),沒有吧。所以抄時間軸應該是可以主張個人的合理使用啦
如果是「未公開發表」的時間軸:
這個時間軸還沒有經作者公開發表,抄襲者就抄來給大家看的話,恭喜你,已經侵害著作人格權了(第15條公開發表權)
(結語)
抄時間軸不侵害著作財產權,但如果你抄了又很高調到處炫耀,你侵害著作人格權,第93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1、侵害第十五條至第十七條規定之著作人格權者
所以要抄時間軸就低調點,不要在群組裡亂傳
--
那你也要先去舉證人家是抄的
還有你要怎麼證明這是你的「著作」
實務上通常會要求「各階段的成果」,也就是某作品從0%到30%到50%到70%到100%的過程, 以證明這個著作是自己創作出來的 所以留證很重要
為何不申請智慧財產權?
著作權就是智慧財產權的一種。著作權不用申請,一完成自動獲得著作權
※ 編輯: poggssi (140.123.214.135 臺灣), 11/30/2021 21:13:03
那如果有人窮舉所有的熱門角色的軸呢
時間軸寫法屬於著作權,但想法概念不是吧
沒錯,「軸」只是一個概念,概念不受保護,誰都可以寫軸。但寫出來的那個實際的作品, 就受著作權法保護了 就像花,花只是一個概念,每個人都可以畫花,但某個畫家畫出來的花,那就是他的著作, 受到保護
※ 編輯: poggssi (140.123.214.135 臺灣), 11/30/2021 21:40:56很有內容的科普文
寫出同樣的軸還是有可能的 畢竟組合有限
PTT學法
34
首Po懶人包 1.公連日版第一公會要解散 2.謠傳是因為公會戰的一刀軸外流,不爽 3.於是有部分玩家針對這起事件展開討論, 有人認為軸外流一事非常嚴重,用這軸的都算抄襲,噁心,3
張大人:很可惜,我在數年前就看過阿貝做過豆腐三重奏了! 紹安:怎麼可能!這豆腐三重奏是我自己想出來的!跟阿貝完全沒關係。 問題:紹安是否抄襲阿貝的豆腐三重奏 -- 對方也可以主張這是我想出來的,跟你沒關係。1
架 : 構 : : 開始說起 : : : 上一篇講得太複雜了,我簡化一下,想看完整版的自己回去看
24
[討論] 站在著作權的角度,AI作圖合法嗎?(蠻久之前聽的課,有錯煩請指教) 之前旁聽過兩堂智產權的課,老師開頭直接說 「只要是你的創作,你就擁有著作權」 而且這個著作權不用申請 是直接在創作的當下被動添加的17
Re: [閒聊] 將二創圖截圖上傳會有法律上問題嗎我們從著作財產權的架構開始講起 是否為「人類」的創作?(問題一) ↓ 是 ↓16
Re: [閒聊] 原來自己的歌是不能隨便用的?EF : 賈修的作者雷句誠說在自己的漫畫內用チチをもげ的歌詞是要向JASRAC申請的 : 即使是自己作詞,只要發了cd在市場上賣就要向JASRAC付使用費是業界常識 : 所以就算是有名的音樂家在自己的live上唱自己的歌也是要向JASRAC申請並付使用費 : 原來自己的歌還要先申請後付錢才能使用是日本業界常識,今天第一次知道...13
Re: [討論] 描圖但是沒有侵權大家OK嗎?著作權分為著作人格權, 和著作財產權。 著作人格權,用白話來說, 就是作者宣告"這個作品是我做的"的權利, 這項權利永遠不滅,即使作者死亡亦然,2
Re: [新聞] 論文抄襲官司戰開打 林智堅律師反批「是就律師說「依目前法院實務通說見解,未經合法授權而改作他人著作,該改作完成的 著作,無著作權」這點,最高法院是這麼說的: 106年度台上字第290號民事判決:「按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享有著作權,固專有將其 著作改作成衍生著作之權利,惟就該衍生著作,係以獨立之著作保護之,對原著作之 著作權不生影響。此觀著作權法第十條、第二十八條前段、第六條等規定即明。且特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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