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大巨蛋投資計畫書:每年棒球打30場
唉
我真的覺得幫大家上合約課很累,藏了一手給大家,讓一些人以為找到槍。
根據 臺北文化體育園區—大型室內體育館開發計畫案興建營運契約
1.2契約文件及效力
1.2.1
1.本契約及附件
2.與本計畫相關之公告、補充、或更正文件。
3.本計畫之申請須知
4.投資執行計畫書
5.經甲乙雙方書面同意確認列入本契約者
所以投資執行計畫書就是合約的一部份,
也在111年經台北市政府審查。
結論遠雄按照投資計劃書走,就是按照契約走,
符合契約精神。
歡迎繼續貼標籤。
--
NO.契約條文有明確規定場次就照契約條文走而不是計畫書.
那為什麼遠雄要行賄?
大家好像都覺得遠雄很笨 不會照合約走...
補充或更正文件呢?? 會不會跟中職一樣列在規則補述XDD
計畫書是遠雄若移出契約外之優惠條件經認可才認契約一部分.
1.2要不要看清楚...
遠雄最擅長鑽漏洞 照著合約最低標走的....
契約適用優先順序本約優先 還有排除企畫書條款耶
好好笑 拿錯誤的在講然後覺得教大家很累 真的笑死
https://tsna.com/article/96874 然後我不懂這經理是怎
講真的沒契約書在手都是猜的.扯一堆沒意思..
在這啊 寫得清清楚楚
回事 投資企劃書沒看到50% 這樣講是?
計畫書位階一定比較低的吧
呵 改口惹
所以1.2.2有沒有看?
還是看到黑影就開槍?
修啊修啊修
網路上的契約書很rough,應該有詳細的執行計畫書或
會議紀錄
一定有更詳細的內容啦 不然遠雄經理是智障嗎
不管啦 不給中職三十場(假日) 就是遠雄違約
自己講投資計畫書有50%的約定 但實際上找不到?
編輯好多次 中間會議記錄與審查記錄也麻煩一下 不然遠
雄一定一開始就拿計畫書出來了
是否還有其他補充或更正文件??? 畢竟他也是列在其中
然後本約裡要求評估的內容還包括年度計畫 看的到嗎
原po快去教遠雄經理可以拿投資計畫書出來講!快救他
!
呵呵呵 從頭到尾拿不出道理 還不去呼朋引伴來戰
※ 編輯: TsukimiyaAyu (111.71.213.170 臺灣), 11/03/2024 15:22:35我沒有改口什麼啊 我上一篇不就這樣講 計畫書是附件
的話 順位本來就比較低= =
你這公關公司戰力太強,傷害棒球板版友感情
我怕萬一到時候發現遠雄都照合約 會不會很多人崩潰
等下政黑版又要烙人來啦
50% 我貼的新聞有講
我比較怕遠雄粉崩潰
所以1.2.2看了沒?
你可以來解釋啊 我等你說完我再來 我喜歡打臉
※ 編輯: TsukimiyaAyu (111.71.213.170 臺灣), 11/03/2024 15:25:50按合約走 啊漏水不用修喔 瑕疵給付沒事?
原po可能只看他看得懂的條文吧
假日加班辛苦了
按合約漏水要修啊 遠雄有修只是沒修好 罰款他也給你罰XD
說什麼遠雄都按合約走崩潰的 漏水不在合約裡面嗎
笑死 你的解釋就已經有問題了 因為本來就是本約優先
你看現在漏水 遠雄說他有修 只是沒修好 罰錢也給你罰
每次審議會可能有不太的決議內容與附加條件 都要拿出來
看才準
真的慘,被打臉一次,還把臉伸出來被打第二次
遠雄有崩潰嗎?XD
你拿效力列後的財務預估30場說嘴 這還不是在營運裡面講的
我等到現在沒有一個能拿白紙黑字來戰的
※ 編輯: TsukimiyaAyu (111.71.213.170 臺灣), 11/03/2024 15:27:39所以這叫按合約走 法律觀念真好
要打什麼臉 自以為嗎
不對 這隻應該是版友
我就知道boyo大師
確實照合約走啊 遠雄有沒去修嗎xd
我是建議大家也去看判決書
你這文根本是划水用的 很少人說場館不得辦演場會啊
如果你是公務員 恭喜你 土城歡迎你 最好跟長官說我有罰他
原po根本是喜歡(給大家)打臉吧
合約就規定只能這樣罰 你要怎麼辦 ?
趙藤雄被判刑不是因為巨蛋案
你這文只是廢話了一下大巨蛋場館有規劃演唱會的計劃書
應該說 跟巨蛋有關 但不是大家以為的
現在吵的是比例跟優先的定義
寫進合約的東西 通常不會像政客商人口頭上說的那麼美好
"合約也明定,大巨蛋舉辦非運動賽事的比例不能高於50%
這個比例是用場還是天來算就很有很多討論空間了
不知道合約裡面怎麼定義的
你這叫什麼合約??? 你就是公關公司吧XDDD
又一位哈哈哈哈
※ 編輯: TsukimiyaAyu (111.71.213.170 臺灣), 11/03/2024 15:34:24我已經講了啊 你不敢回說沒人敢挑戰 笑死
正常都用天數阿 不然中職那種次主題日要五六天場佈的
對了 依據你自己引的投資合約財務預估
現在就是中職不肯加打平日場次,肯打完全沒有場次不足
雖然用財務預估來講要場次約定蠻蠢的 畢竟都是預估
但實際上5.1.3.1(1)但實際上5.1.3.1(1)體育賽事超過50%
繼續爭論遠雄沒有用 找蔣萬安負責才是真的
你要用這樣評估嗎
演唱會外野12場內野或全場8場 法會2場 展覽6場
我只有看到你拿聲明稿來戰 真厲害 甘拜下風
在這裡打遠雄他根本不痛不癢 只有台北市政府負責才有辦法
體育賽事中職30場 非中職體育活動10場
照你邏輯 請遠雄公開一下年度活動安排試試看啊
聲明稿不是依據 不然是你亂解讀的內容是依據嗎
遠雄經理自己講的不是依據嗎 我現在已經退一萬步
這ID多老了怎一堆人不認識
大家看好 拿聲明稿當合約的 說契約明訂契約範圍的 投資執行計畫書 不是契約
※ 編輯: TsukimiyaAyu (111.71.213.170 臺灣), 11/03/2024 15:38:21用投資企劃書跟你講了 你回應一下啊
我笑你不敢
遠雄要是不怕輿論就不用找這麼多網軍來護航了
真的是瘋狂跳針,照合約走遠雄怎麼輸,遠雄有違約嗎?
說個笑話,遠雄怕輿論..............
這是版友,但我也不認為這是合約本文就是
大師您好 不是興建契約本文 但是是契約的一部份 就像簽房貸會另外簽的本票一樣 都是契據
然後依據企劃書定義方式 世壯運可能算一場或兩場而已喔
笑死
我已經用你的投資企劃書了耶 5.1.3.1 (1)
不敢面對嗎
附件可以多,但本文在哪,大家參詳一下
主文都在這邊,裡面還有其他契約文件,您可以看看。
照合約走遠雄沒有輸 那叫他拿合約去和媒體講啊 幹嘛
聲明稿放那麼軟
5-7到5-8頁 你最愛的投資企劃書財務收入預估
都用場算的話 演唱會2個禮拜唱4天 算4場這樣會不會
程度這麼差就不要自以為
反而對中職不利?
算四場啊 企劃書意思不就是這樣
所以敢不敢回啦 要照財務預估收入算喔
到時候遠雄辦個公益比賽 一個月30天排滿 可以抵過中職
這樣可能光是周杰倫等幾個歌手唱完就超過企畫書了耶
怎麼半 還可以給演唱會嗎 怎麼半 我不知道怎麼護航了啦
10週30場 這樣算反而中職會很虧
記得全場整年只有8場 超過就違約 照你邏輯
聲明稿不能當依據我也是納悶 所以當事人講話原來不能聽
要聽你這位大師講的
我都引用合約內容 你如果是執業律師 或者法律專才 歡迎發一篇打臉
※ 編輯: TsukimiyaAyu (111.71.213.170 臺灣), 11/03/2024 15:43:56經理講的不算數 鄉民講的才算
我已經把頁數都給你了啦大師
趕快去想辦法回應啦 頁數給你 哪一條哪一款都給你了
你不能像octopus4406一樣發一篇來嗎 他都很勇敢捏 來這篇就面不改色地改口
※ 編輯: TsukimiyaAyu (111.71.213.170 臺灣), 11/03/2024 15:45:00還需要律師跟你講嗎
財務預估收入都只是預估 沒辦法解釋到底有沒有50%
沒辦法解釋有沒有體育賽事優先 但兩邊當事人都說有
你大師說沒有
原來你不敢回推文喔 笑話逆
推文跟發文到底有什麼不同?沒有啊 難道推文的中文你就看
不懂嗎
你看不懂頁數嗎 看不懂條號嗎
這裡不能自刪 想看你留下紀錄www
※ 編輯: TsukimiyaAyu (111.71.213.170 臺灣), 11/03/2024 15:46:24可以看你兩篇瞎掰比較累,比看鍵盤教練教你打球還累
推文也不能自刪啊 我的天啊 藉口找好一點啦
難道我能刪推文嗎
40%說不是就不是 不然就叫犬法宮釋憲喔
回不了就怪怪認輸啦
那我認輸 你說的都對
※ 編輯: TsukimiyaAyu (111.71.213.170 臺灣), 11/03/2024 15:47:29C拿財務預估說嘴 真他媽天才
可憐 沒看過這麼精神勝利的 別人打臉還在沒有輸這不
算
不敢回應就輸啊不然咧 照你解讀大巨蛋演唱會全場只能一年
如果你氣到有點頭暈上頭 要小心 血壓藥要吃
※ 編輯: TsukimiyaAyu (111.71.213.170 臺灣), 11/03/2024 15:48:248場 為什麼 因為投資企劃書預估收入寫的
r大辛苦了 唉
標題都跟你講預估收入了 還有人拿來實際上給幾場
這個天才是你 我沒氣啊 看笑話而已
好 我相信 那你要注意身體
喔 原來你不是公關公司 是一般的八卦網軍阿
哈 習慣了 辯不贏裝死放大絕 三位一體
你太上頭了 我有點怕
※ 編輯: TsukimiyaAyu (111.71.213.170 臺灣), 11/03/2024 15:50:15可能是真的很喜歡遠雄的球迷吧 網軍還有薪水 只能當
遠雄志工蠻可憐的
被打臉之後還一直出來 我也是給您respect
趕快再發一篇說你"還"藏了另外一手
別跟八卦網軍認真 要學習他們的精神勝利
有趣 lol
一直秀下限給大家看 薪苦了
柵欄壞了
可憐 遠雄自己偷加商辦面積就裝死
感覺?拿一個連遠雄自己都不看的最初版企劃書再當令牌
哥 記得吃藥
發現凹不下去了齁 又這招
慘
這麼棒還要行賄?而且白紙黑字怎麼跟原圖長不一樣
你真的很可悲 這麼愛吸砲火XXD
你就繼續發下一篇呵呵
好了啦
1X
首Po根據 臺北文化體育園區大型室內體育館開發計畫案 5.1.3 營運收支預估 5.1.3.1 營運收入預估 A. 運動競技類活動: 營運第 2~4 年預計棒球與各類運動賽事或體育活動等使用約 3020
懶人包 這是節錄「開發計畫案」的「投資計畫書」裡的「營運收支、收入預估」的章節 也就是你要投標時給委員審查用的報告 告訴委員你營運的計畫 遠雄愛怎麼寫就怎麼寫 合約是得標之後政府和你遠雄簽約的東西9
第一次看到用預估收入在講實際情形的 就算先不管本約( ) 1.2.2已經把投資執行計畫書效力定在最後,還有其他除外不適用情形 退一百萬步只用大師講的投資執行計畫書來談 你講的投資執行計畫書5.1.3.1 不過就是遠雄提出的「預估」收入1X
刻意操作的錯誤引用,本約早就修改了, 很明顯刻意引用修改前的誤導版友,投資執行計畫書的效力不在最後一項, 請見111/09/12的版本,早就有修改了, 說實話的,你應該早就知道有修改,還要錯誤引用是有什麼居心? 有必要為了扭曲事實這樣嗎?3
你應該識字吧?該不會是有條件識字吧 要不要點進去看一下 最後多了其他文件1X
刻意操作,扭曲事實, 民國95年簽立的臺北文化體育園區—大型室內體育館開發計畫案興建營運契約 就是你拿出來造謠那份,就提到,營運計畫書就是契約的一部份。 1.2契約文件及效力 1.2.1
40
Re: [新聞] 藍委指未獲竹科授權使用資料 林智堅競辦科管局為什麼要查證林智堅未取得授權 也沒有申請使用資料 因為當時合約內容就寫得清清楚楚 明明白白 違反政府採購法 保密協定 侵害智慧財產權 林智堅就只能裝傻到底 繼續跳針回應 請國民黨停止抹黑15
Re: [新聞] 快訊/竹科管理局公文曝光!證實林智堅民進黨不是連合約都沒看過 就是要硬拗到底 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 不得將其內容公開 需遵守保密協定 科管局已經查證過 林智堅沒有申請過 更別說這個無薪研究生 是不是共同創作人了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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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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