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同居費用分擔
情侶以a,b代稱
兩人討論同居費用分擔問題(目前尚未同居)
共同費用有 水電網路第四台管理費 買菜 生活雜支等
a,b 兩人收入差不多(b 略高一些)
房租部分
a 有自己購入,仍在貸款中的一房一廳小公寓
目前是以兩人共同住在a的公寓來討論
a認為應該視當地房租平均值/2來分擔,
但是a 不是想要盈利,所以會採取比當地房租平均值更低的費用來/2
a的想法是:住在某處本來就應該要負擔住所費用(無論是叫做房租或者其他名目)
認為情況跟兩人去找一個新住處,一起分擔所有費用是差不多的
b認為a想要收取房租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並不想要把a視為房東
b覺得這跟兩人一起找一個新住處的情況完全不同
b願意付共同費用/2 再加上一些錢,但是仍然比a認為的費用低
(b想付出的金額是b目前租屋處的房租開銷等/2)
目前兩人共識是先不同居,若要同居可能會一起找一個新住處,a 把目前公寓出租
請問大家的想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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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較這麼多 是想不想結婚 不想結婚乾脆不要同居阿
為什麼住A的房子,房租必須和B的現有租金相同再/2,佔A便宜
本來就該使用者付費,有一方有異議就別住一起
不懂房子a買的b來住,為何b覺得要付錢很奇怪??
不同居,直接另外找地方住,省得還要處理麻煩事
今天是a的房子就要少付?房東換陌生人可以接受平分?
另外找地方住
b死也不想AA多付一點錢搬進a的公寓,這樣是有打算要結婚
嗎?還是結婚要再另外買一棟?
a的房子繼續出租,找新的房子AA的話房子位置要在上班地中
間,沒有誰佔便宜
沒結婚打算的話分清楚,要結婚的話別收錢了
不管結不結婚,a婚後一樣可以收租,b就AA吧
b如果去住a的房子當然要付費啊。而且以a的立場,自
己有房子為什麼還要去住別人的房子...?
出租A公寓 另找地方租來慢慢算最沒爭議
另外是我發現跟這對象要這麼計較我也不想太有瓜葛,租外
面最保險,雙方都有後路
不對 算成這樣連同居都懶,可以慢慢找下一個了
a房子出租,租別間AA到底嘻嘻
分手 a去找一個同意使用者付費的
b去找一個沒房可以跟他AA房租的
錢是多少寫出來 金額大小差很多
換個翻譯說就是凹女方一起繳剩下的房貸 房子還不是她的
而且才一房一廳 外面同樣價錢能住更好的誰要住這裡
就男生不夠有錢 女生愛計較啊 我的房才不會跟女友收什
麼房租zzz
a0652的言論典型這種無聊問題的低能詭辯 付租金幫不認
識的房東繳房貸可以 然後付租金給男友繳房貸不行
凹個屁 超好笑
所以金額很重要啊 誰知道他是多少
一樣價錢住別的地方更好 當然選別的
只有錢,就跟錢交往就好了
很簡單 使用者付費
15000跟8000差多多? 直接講金額就知道哪個有問題了 這
篇明顯是房主角度 訊息缺失小心站錯邊
A收房租有什麼好奇怪
先不算房租,如果分手了B還得摸摸鼻子自己滾出去,這
種我不會想同居XD
那你是在凹個屁 房租行情高的地方兩個人一起享受同樣
的環境優勢 房價低的地方也是兩個人一起住 講凹的真的
很可悲
共同持有房子 房貸對分 頭期款一樣對分
A的房子地段好,所以b需要付出比現在更多的金額嗎?
坐等牙膏
不要同居 各住各的 不然到時候誰趕誰出門
如果a房子地段好 可能房租會提高 考量預算不住a家是
可以 畢竟每個人對住的需求標準不同 這可以直說
不過b覺得a收房租很奇怪 這無法認同!今天a如果不收
錢 b肯定就搬過去了吧
觀念不同沒啥好說的,A當然可以收他想收的 找到人願意付
就好
但個人是覺得要這樣收寧願自己住 找下一個也方便
真的觀念不同 不住一起的決定也很好 A再找一個願意s
hare的對象就好啦w
就不要同居就好了,需要再上床,結束。
很懂喔先不講性別
要這樣算還當什麼情侶
a是想找人幫忙付房貸吧......
然後房子依舊在自己名下,a超會算
a的房租出租,去租低廉一點的房子跟b aa
我覺得不收租,但是共同費用b出8成甚至全出較合理
當然另外找別的地方住,想分手的除外
原文很明顯就是a凹b幫繳貸款啊
沒有對錯觀念不同而已
情侶自己討論吧,這都沒辦法溝通以後結婚問題更多
不過若我是a頂多請另一半分攤水電生活雜支,房子我的貸
款當然自己繳==
偶爾去住就好,不用同居
分擔房租我覺得跟有房貸是兩回事 而且如果都不用付
那b不就等於省了自己原本的房租支出佔了便宜?
aabbcc,真棒
至於說水電等付多 房貸自己交 也只是換湯不換藥的AA
聽過一個笑話是買房的騙另一半是租的 美其名一起繳其
實收好幾個月房租XDD
沒說誰男生誰女生 很難幫台男護航欸 下次先講
現在人在一起怎麼那麼多問題?
如果本來就沒有分租出去當二房東 講什麼房東房客關係?
除非本來就有出租出去 為了a把原房客趕走 那還好談
不然不要同居 這種離結婚還很早拉
使用者付費其實蠻正常的吧??不想有占便宜之嫌就出租出去
本來該自己付的就先自己付吧
比較乾脆。a跟b可以租雙方都滿意的價位的房子
b要不要給租金是另一回事
也不用爭論房租或是名下是誰,何況還沒論及婚嫁談名下是
誰的房子這種問題也太不切實際了
我有能力買房就不會想要跟他人一起負擔,自己付,有狀況
請他走,最簡單了
a凹b繳房貸?怎麼不是b凹a少繳房租,原本房子出租,
讓房客幫忙房貸,然後再找房子平分租金,這樣最公平
啦
沒錯 吵半天不如把原房屋租屋出去 然後兩個再租一間
沒共識→不要同居 下一題~
對我來說,就是我住我原本的地方的房租為我願意出的上
限。不過不考慮讓b擔水電瓦斯管理費等共同開支就好嗎?
為什麼一定要用收租的模式,這樣會認為是幫忙繳房貸吧
呃為什麼不是 房貸/2?有什麼原因嗎?
算成這樣 用房貸的名目是怕被要求持分吧
所以出外租房子都不用付房租嗎??不想用房貸的名義/不想
支付不是自己房子的房貸 還是直接另外租一間比較公平
房貸/2的金額,可能比自己出去租還高,建議原PO還是
把金額跟地段講清楚
我猜房租比每月房貸高的關係
下次先講性別比較好噴
兩人年紀應該都不小,收房租真的怪,假設不同居a要自住,
也不會再找其他租客分攤房貸吧
直接分手
b要馬自己搬出去要馬平分
如果a是男生就是a小氣沒肩膀,a是女生就是b吃軟飯小氣沒肩
膀
老公還是男友的時候他就講得很清楚,房子是他的房貸
當然他自己繳,凹男女朋友繳房租的請問有租約嗎?租
客有保障嗎?還是他隨時都可以叫另一半滾蛋啊?
以後要結婚就隨便分,不結婚你浪費時間在她身上幹嘛
都給109樓講就好啦~~~
都有共識了還問什麼?
當成房租請問報稅給報嗎?東西壞了房東負責修嗎?
個人意見給你參考,當初a買房子也沒有跟b討論過(可
能他們還沒交往),所以房子的地點、屋況、配置等,
根本也不是b喜歡的,加上房子登記a名下,一但兩人有
狀況b要隨時離開的風險下,a的要求是變相要b負擔房貸
。
我覺得他們可以放共同基金用來支出生活其他雜費,b負
擔多一點這樣~
不過計較成這樣,可能雙方關係不到那個程度,建議分
開住比較自在也較沒壓力負擔。
當跑有就好了,不要結婚了啦,沒有互相幫助的心屁孩結個
屁婚
分手R這MO簡單
人生得意須盡分,莫使荷包空對月
大家別唱衰了,目前的共識很棒阿
另找一間住,小心吵架屋主就趕人
去外面找租房子同居一定是兩人有共識的價錢和地點 如果
東西壞了還可以叫房東出,自己的房子跟另一半AA是找另一
半不一定接受的地點現成房客還要負擔傢俱和維修的意思?
要找另一半當現出現成房客 絕對不是單純除以二 因為對
方已經吃虧 房子不是他找的 不是他要的 他只是為了省錢
願意住
算成這樣真是不能接受
A不該收房租,除了B以外誰願意跟A分租一房一廳啦?有房客
保障嗎?但B生活費用應該多出一點
b不見得喜歡那個房子,跟出去租房是不同的
我是b的話我會自己出去租
完全不想跟房東有商業以外的關係
這樣會把自己住的權利弄的很複雜(吵架時a說房子是他
的要看他臉色之類的鳥事)
A房子出租 去住B那幫B出一半卍解
太複雜了吧 不要同居根本沒這些問題
A感覺計較,就是反正都要給別人賺不如給我賺
房子不是B選的不一定喜歡 吵架時搞不好還被A趕出去
A房出租,兩人另外找地方一起住比較好。
分手吧連同居都這麼麻煩計較一堆
因為B住A的房子就算付了1/2的市價房租,但A心理上很容
易主管認定房子是他的,很難把B當作跟到他有“相同權
利”的房客,B會覺得倒不如一起去租其他房子不管是金
錢還是權利都徹底AA是很正常的
B已經有租屋處啦!而且還比較便宜,A的房子有什麼優勢能
吸引B嗎?如果不能,那就是B的退讓,好意思跟B收取租金
嗎?這麼會算的建議不用同居了,直接下一位吧
這麼小氣別在一起啦,跟a說別學人家交男女朋友
如果A收租金,是否可以比照一般房客,不破壞前提下隨
意佈置?若吵架分手是否會被A要求馬上搬出去? 如果
不能比照單純房東房客,就別要求完全平攤房租!只是
交往同居還如此計較,還是分手算了
a是對的
這樣就不要住a的房子啊整個吵不完
第一次看到同居還這麼計較的,這種將來結婚 也會為了
停車費誰付 加油錢誰出離婚的。男人 加油點好嗎
跟另一半之間最好不要有這種權勢不對等的狀況 對感情只有
扣分而已 一起住外面至少還有共同敵人出事可以罵房東
情侶出去住計較這麼多 無償付出不是在一起的基本?
我猜前提沒有講,是不是a提出來要同居,但b覺得目前他
的租屋處便宜又離辦公室近,去住a那其實是變相配合他
,才會提出這種要求
金錢資訊講出來 到底是差多少
b負責生活開銷費用但不用繳房租 a負責房貸但不用付
生活開銷
A就開價呀,不行就算了,還不簡單
a買了房子為什麼還要住外面 支持分開住
兩人有共識了是在問心酸喔?
沒有什麼誰要多出誰可少出。就是平均分攤,誰也不佔誰便宜
,
分啊,不想付房租就去找不需要分擔房租的對象在一起啊,
幫付另一半的房貸覺得不爽,幫陌生人房東付房貸就可以?
什麼邏輯?
「b想付出的金額是b目前租屋處的房租開銷等/2」這有什
麼問題嗎?又不是想白住,這很明顯a是比較想同居兼利用
b省錢的一方吧 ,畢竟房子是a選的,搞不好一個月房租根
本爆b預算,無關性別想強迫對方買單是怎樣
計較這麼多,其實A只是想要凹B幫忙繳房貸啦。我是B的話
,絕對不會去住「A的房子」。
不想分手,就是另外找租屋處,A要跟過來就照算均分共同
花費,不跟過來就隨便他。A的屋子自己想辦法出租「賺」
房貸,把主意打到「男/女友」身上很噁心。房子是有要掛
人家名字嗎?沒有的話,憑什麼要人家幫繳房貸?(B自己
提要去住A的房子的話,另當別論)
付錢給房東,也不必跟房東共用空間,這就是差異啊~
AA一次記恨一世
“b想付出的金額為b目前租屋處房租開銷等/2” 超合理
別同居了,反正會分手,搬家麻煩
外面租正解
既然a不是要盈利 B也願意出一點 那問題在哪呢
房子誰的誰出租,兩個人另外找地方住
a可以拿到比原來多的房租,b因為房東是別人也才願意出房
租,雙贏
看是A希望B去住A的公寓還是B自己想去的啊!如果A希望B搬
家又叫B負擔比原本高的房租B不想很合理阿!如果B自己想去
還不想多付那就是想佔A便宜阿
A自住誰要跟房東住那麼小的空間 A想多收錢沒錯但就承
認自己是有賺到啊
分一分好了 一個想要對方幫自己攤房貸 一個只想出目前租
屋開銷的一半 看起來不會有交集阿
A強迫中獎只挑自己爽耶,要不要公佈地區跟裝潢讓大家評
斷一下,看他開的租金值不值那個價
不想盈利應該是拿房貸的一半,就算低於當地房價,二樓
五樓採光屋齡還是有差,看起來A算很精,不用承擔找房客
的空窗期,又不用怕房客破壞屋子,然後外面房客跟房東
上床通常不用付房租,也不用跟房東分攤家務生活費
房貸自己付,雜項另一個付
b可能覺得付給a的錢也是幫他繳房貸 出去租房子aa最公平啦
不管有沒有同住a都要付一樣的房貸費用 那跟b收取租金不就是
盈利 找個人幫他負擔房貸喔
建議a不收b房租,b要支出水電費第四台等公共費用,畢
竟房子是a的名下,這樣會有幫繳房貸的感覺
a出房貸 b出雜費不就好了 什麼都要攤 那當初就不要買
啊
除以二才有問題吧 應該是去租屋市場列出地段坪數以及「
與房東同住」,這種條件下租客會願意出的錢才是真正的
市價吧
剛剛才看到只有一房一廳 而且也不是正經打租約享有房客
權益 還好意思除二 根本找分母
a這種人趕快分一分比較快啦,占人便宜還振振有詞勒
一起出去住+1
到哪裡租房子要跟房東同住還要分攤房東的家用啦,真心
覺得A的收錢方式不佳,要就分開租,不然房貸一起繳持有
人要改共同持有(含補前面的錢)
不過這種我建議還是B外面繼續租,分手後比較方便(?)
b付雜費的話很合理 照a的要求根本就是幫他繳房貸
同居 兩房一廳。另外找房正解
分手找個買得起正三房的人又不收房租的同居
b的想法不就是免費使用嘛...
這件事情的根本很單純,"居住是有價的"
嫌貴可以商量,直接要求為零喔...
是b會想自己租,說分攤什麼的難道房子就有分一半嗎?而且
房子地點格局啥的一開始有得選嗎?反正都不是自己的房子
跟a吵架難保就不會被趕出去,自己租還可以挑喜歡的住
一房一廳的話那真的寧願自己租別的 出一樣甚至更少的
錢 空間還更大 還不用整天看房東臉色
先猜嬯b
照AA的角度 解決方案沒啥爭議 但是有些事重點還是在本質 同
居到底是為了什麼 如果是為了降低生存成本 那討論這些還算
有意義 但如果是要調整生活習慣對應婚姻 那這例的問題就會
金錢價值觀的問題了
那公寓沒出租沒租金收入這段時間B要給A錢嗎?算這種東
西真的不用在一起了,價值觀不同
就是沒有要共譜未來才會這樣幹 你的我的分那麼清楚 那上
床不就各給各的 一個當雞 一個當鴨
建議b出去租 自己住 跟a住未來也是痛苦
覺得 要去外面租房子 一樣是幫房東付房貸 要住就是付
錢 要講什麼凹?
租出去 搞不好收更多
我覺得男女朋友不用那麼計較 我不會付所謂房租 但我可
能會攬下水電瓦斯吃飯這些開銷 不是不願意付錢 是我
不喜歡那種除2很計較的感覺 這種事本來就無所謂對錯
兩個人可以接受就好了 如果價值觀不同也不用繼續交
往 找個價值觀一樣的人會比較好
支持現在的共識,b雖然都要出房租,但給自有房子的a跟
給房東那心態跟保障就是完全不同
可以理解b的想法,b住到a家裡可能也是因為協調之下配合a,
同住也省去雙方一些往來車程麻煩。如果要付一半房租,b大
可以不用配合,住自己原本住處就好呀。或是租屋也是可以挑
自己更想要的房子和更方便的區域呀,不一定遷就a住處
而且a住一房一廳,外面行情也不容易找到和自己住同房間(
可能還同床)的房客吧,感覺就是特便宜租給來附近打拼的窮
學生、外勞或許會願意,但不見得就符合a想要的金額。
所以採取比當地房租平均值更低的費用來/2,根本沒討好到人
已經不精算了,b還拿翹,那還是不要同居的好
建議分手 A找精算派的對象 B找情理派的對象
沒啥對錯 就是價值觀不同
說一句,跟自己女友收房租真的分手找下一個吧
有房貸的,當地套房除二付給有房子的 看心情要不要打八折
沒房貸的不收
另外租房,房子再租出去這選項不會考慮,還要花心思處理
房客問題太麻煩
a廢到笑
笑死 水電跟房租比 土匪還裝要貞潔牌
a把房子出租去住b那邊不就好了
真要講 a那種一房一廳的格局也不可能租一半出去
那a為什麼要要求b放棄比較便宜的租屋處過去一起住
還要b付比較多錢
如果找a想要的方案不就對b一點好處也沒有
我覺得資訊要明確欸,這樣看起來b是不想去住a的房子,
但另外找就願意AA,會讓我覺得是否a的房子其實b並不喜歡
(例如當地房租太高、離工作地點太遠等等),所以才覺得
自己搬去已經是犧牲而不願平攤房租呢?
因為a是房東b看不慣幫他繳房貸想吃豆腐阿ㄏ
目前就遇到屋主趕人
3
我和男友同居前我也是本來就有間房。 同居是他提的, 價錢是我訂的, 收他400加幣,是我每月貸款和utility的所有支出的一 半。 而我這間房出租的話值1200~1400加幣。男友原來居住的地方租金是1000加幣,但離他公 司只要走路五分鐘,搬來我公寓,雖然是比較高檔的公寓,但要通勤一天來回總共1小時334
先謝謝大家意見 先說結論: 兩人共識未變,未來要同居會一起找新住處 一開始po文不說細節是因為想要單純就兩方想法討論 a是女方, b是男方9
~~~~~~~~~~~~~~~~~~~~~~~~~~~~~~~~~~~~~~~~~~ 這個觀念很好, 但是你的說法沒有跳脫房子是a買的這件事. 而這其實才是AB的想法差距所在. 你只要想, 若今天是男生搬到女生租的房子說要同居.7
交往的時候真的雙方金錢關係愈單純愈好啊 我所謂的單純不是AA A到底 而是好好想清楚 這些費用是不是無論有沒有對方 本來就會產生的 理由如下:
爆
[討論] 男友同居5年,是否要求分擔房租跟男友交往五年, 並且同居在我購買的房子. 平時他會幫忙基本家事, 之前我也都覺得是自己的房子, 所以修繕維護、裝潢和水電費都由我負擔.88
[討論] 同居的情侶各位生活費都怎麼講好的最近覺得有點負擔不了兩個人的生活費, 目前房租跟兩人吃,娛樂基本都是我出 因為租屋一開始就是我自己住後來她才進來, 所以也不好說要分擔,目前的想法是弄一個公帳, 兩個人每個月個丟幾千塊,出去吃飯娛樂就用這個付錢,不知道這樣會不會太奇怪5
Re: [閒聊] 房貸 5萬/月 女生願意幫忙出多少?最近剛好跟女友遇到這個問題 我是覺得 兩人住一起房子登記在我名下 兩人一起出 水、電、管理費、房貸利息(不含本金部分)等費用很合理 但是對方覺得沒有共同持有就不想付 我的想法是 今天兩人住在同一間房子14
Re: [求助] 該停損嗎自己買房子要求另一半付房租,這根本無視民法夫妻有同居義務的規定。 所謂義務就是非做不可,沒有特殊理由一定要去做的事情。 這種事情就不能要求義務人還要付出義務勞動的相關費用。 例如國民教育是義務,所以免學費。 服兵役是義務,所以國家要提供軍營或宿舍給義務役或替代役居住,6
Re: [討論] 同居的情侶各位生活費都怎麼講好的在法律上,雙方契約事後有疑義的時候,到了法院,法官會依照簽約“當時”兩人心理所 想像的情形,來探究當事人當時訂約的真意來解釋契約內容。 所以,當時你女友說要跟你同居的時候,難道你沒有想到房租、水、電、瓦斯、生活費等 相關費用要分攤的事情嗎?如果沒有,那當時聽到同居的時候你想到是什麼? 我不知道你想的是什麼,但我知道你女友想到的是她可以省下房租,因為就算她不住在哪4
Re: [討論] 男友同居5年,是否要求分擔房租男生應該要有自覺的主動提出要分擔水電瓦斯才對,房租裝潢過於敏感。 固定成本是妳的,未來就算分手房子依然是妳的, 現在是妳讓她進來住,不是租給他,立場不一樣。 但是水電瓦斯這些浮動成本是兩人共用,理應分攤,或他負責一部分。 男生若連這點都要計較不給,直接分了算了。2
Re: [討論] 男女租屋房租問題其實我覺得這件事情比較簡單的方法 就是女生問一下室友能不能分擔那2000塊 反正也就2000,一人1000應該還可以接受? 畢竟也是用女生的身分才有這樣的租金優惠 不然自己出1000,室友各出5002
Re: [討論] 成家前先同居階段的開銷分配看底下推文有人說性別互換會怎麼想,剛好最近在規劃這些, 目前溝通的情況大致如下 前提,房子是我的,繼承來的30年老公寓不用負擔貸款, 因為室內坪數大如果要換新反而生活品質會變差,所以不打算換, 收入就中位數不是有錢人也沒有年薪百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