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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求助] 該停損嗎

看板marriage標題Re: [求助] 該停損嗎作者
Max11
(從來沒有)
時間推噓14 推:17 噓:3 →:52

自己買房子要求另一半付房租,這根本無視民法夫妻有同居義務的規定。

所謂義務就是非做不可,沒有特殊理由一定要去做的事情。

這種事情就不能要求義務人還要付出義務勞動的相關費用。

例如國民教育是義務,所以免學費。

服兵役是義務,所以國家要提供軍營或宿舍給義務役或替代役居住,
我可沒聽過當兵還要付給國家房租的。

所以夫妻同居是義務,絕對沒有付給對方房租的道理,付的錢就是買房子的錢,
花一塊錢,就有一塊錢的房屋產權。

所以說不是提供房屋給配偶住,是配偶有義務住在這棟房屋,既然是義務,

就不需要給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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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038795931007/03 11:07有通也不通。最重要是共識。

shamanlin 07/03 11:12這法律觀念神奇到爆炸呢

longya 07/03 11:15你知道夫妻間也有負擔家庭生活費用的義務嗎?自助

longya 07/03 11:15餐吃到飽

winniekuma 07/03 11:17給推 搞不好原PO真的是這樣想的

djboy 07/03 11:21這也通

winniekuma 07/03 11:23然後跟著擺爛不買房 = 男方沒上進心 沒安全感XD

doS16 07/03 11:24這樣也行

pujos 07/03 11:25你公民是體育老師教的?

pujos 07/03 11:25瞎爆了....

pujos 07/03 11:26這篇認知真的刷新對我國義務教育下產物的新知

Shrugg 07/03 11:28婚姻是以共同生活為目的,共同生活也有共同分攤家庭

Shrugg 07/03 11:28負債跟工作的責任,我是覺得不用去責難誰付出比較多

Shrugg 07/03 11:28誰付出比較少,但是每個家庭成員都有心付出才能稱為

Shrugg 07/03 11:28共同生活為目的,才有婚姻的價值

pz5202 07/03 11:33但提供住房不是義務

fasio188 07/03 11:45我也覺得女方付的錢不叫房租 她就是在繳房貸 如果這

fasio188 07/03 11:45算房租 那男方就應該申報收入 誠實繳稅 女方則可能

fasio188 07/03 11:45可以申請租房補貼

willbe165 07/03 11:47買房也不是義務啊,為什麼她老公想買就把原po的薪

willbe165 07/03 11:47水規劃下去,看原文原po根本沒有想買

lonelysam 07/03 11:52自助餐就是好吃~

wenmilkyway 07/03 11:54不想買跟老公說小家庭另外用租的不就好,直接擴大

wenmilkyway 07/03 11:54到離婚,還要怪老公買房不給住...

bndan 07/03 11:55那一起去外面租房 然後資產各自殖利 這樣如何? 一起

bndan 07/03 11:55付租金給房東 形式上感覺上都沒問題了吧 XD? 雖然結

bndan 07/03 11:55果明明都一樣就是了 XDDDDD

Lenyog 07/03 12:06某人叫我來這篇看...結果根本沒有具體法律判利

Lenyog 07/03 12:07跟解釋...自己用道理解釋的法律還叫法律?浪費時間

willbe165 07/03 12:07人家是叫你看最新的一篇

doS16 07/03 12:10你是不是看不懂“最新”是什麼意思

hotaka 07/03 12:10看錯篇還來嗆人XDD

petitebabe 07/03 12:11XDDDD

Lenyog 07/03 12:12哪裡有最??? 你只說新的那一篇XD

Lenyog 07/03 12:12這篇之於我是新的那一篇沒錯啊

Lenyog 07/03 12:13doS16 : 就叫你去新的那篇啊 最勒........

Lenyog 07/03 12:13笑死我...眼睛長在哪..

doS16 07/03 12:14那你挑一篇比較舊的來嘴,“新”的意思被你丟到哪了

Lenyog 07/03 12:14一堆應聲蟲XDDD

Lenyog 07/03 12:14 doS16 : 你是不是看不懂“最新” 還括胡

Lenyog 07/03 12:15<<<最>>>在哪啦...

doS16 07/03 12:15好了啦硬拗很難看,我的推文都是複製下一篇的內文,

doS16 07/03 12:15你跑來這裡嘴也是很搞笑

Lenyog 07/03 12:15最在哪啦!!???? 笑死我

petitebabe 07/03 12:15你的ptt是不是跟我們不一樣啊

willbe165 07/03 12:15要看就去看,不看就算了,這有什麼好吵的?

Lenyog 07/03 12:16新的那一篇 我認為這篇很新啊 不行膩?

yamakazi 07/03 12:16民法自助餐喔

Lenyog 07/03 12:16哪裡有講最新? 一堆...

yamakazi 07/03 12:16https://i.imgur.com/qVAm17x.jpg

businesschou07/03 12:18某人應該是看了那篇沒辦法回只好跑來這篇嘴不是重點

businesschou07/03 12:18的地方吧

Lenyog 07/03 12:18笑死 一群教主連去確認都沒有 就在那應 笑到噴飯

businesschou07/03 12:18畢竟那篇發文者是男性律師,找不到點可以打啊。

Lenyog 07/03 12:18你是不是看不懂“最新”?? 我看得懂啊 但你沒說最新

Lenyog 07/03 12:19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hotaka 07/03 12:20啊你講這麼多是有沒有要去看?

Lenyog 07/03 12:20這太好笑 容我笑一個下午先

businesschou07/03 12:22好了那篇某人沒辦法打,只好在這邊用精神勝利法,大

businesschou07/03 12:22家可憐可憐他。

Lenyog 07/03 12:22終於見識台灣人跟風的能力 XDDDDDDD

Lenyog 07/03 12:23好急好急

hotaka 07/03 12:24律師貼判例沒點可以打,只好窩在這篇糾結對他來說

hotaka 07/03 12:24的新,笑一下午可能是要用一下午找別的判例吧

raul12 07/03 12:32可能因為那篇是律師文,怕

nothingenvy 07/03 12:36https://i.imgur.com/jZjBoXC.jpg

hinghtlimit 07/03 13:45當兵是義務,國家還是要給兵薪水啊,義務不用給錢?

jasmine 07/03 14:21那是你政府願意給,也可以不給XD

pastoris 07/03 14:21XDDDDD 我懂你的幽默,推文認真了哈哈

willieqoo 07/03 16:57這個法律見解刷新了我的世界觀

bbbing 07/06 09:41服兵役是義務,所以沒服兵役的是殘障嗎?

bbbing 07/06 09:42更何況旁邊還有一個要你上繳稅金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