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過失犯可能成立偶然避難嗎
題目
甲到某家金飾店,表示要購買項鍊。甲挑了幾款在手上把玩,當著
店家 A 的面,趁其不注意時拔腿就跑。然而,跑出店門口沒幾步,
就被騎腳踏車路過的乙不小心撞到,甲應聲倒地,手臂擦傷及腳踝
扭傷,並被隨後趕到的 A 與其他路人合力制伏。試問甲與乙各犯何
罪?
論乙
客觀上有一個甲侵害他人財產的不法情狀
但是主觀上乙沒有避難意思
學說稱此為反向容許構成要件錯誤
客觀上的阻卻事由抵消掉結果不法
這邊我看課本是寫只有行為不法故採未遂說…
傷害未遂不是反而罰更重嗎?
而過失犯又不能成立未遂
可以請各位學長幫忙解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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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未遂說就無罪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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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哦 我剛也在想應該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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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假如不是過失傷害 而是過失致死呢?
推
普通傷害沒有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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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自然不會是故意,你問錯重點了,
推
傷害不罰未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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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避難自然不會是故意???
推
1.先決定採 既遂 還是 未遂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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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過失犯不罰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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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過失致死看妳採哪説,決定要罰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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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還是有主觀不法啊 偶然是指主觀上不知有阻卻違法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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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不是指該行為是 "偶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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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樓上解惑~
推
乙不小心弄傷甲,怎麼會是檢驗故意傷害既未遂呢?是過失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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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成立與否的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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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請益] 刑法客體錯誤和打擊錯誤問題本例中甲只有於丙車裝炸彈一個行為,但對乙丙分別可能造成生命法益的危險 丙的部分比較好處理: 1. 丙未發生死亡結果,不成立殺人既遂 2. 至於甲是否著手實行,涉及既了未遂著手時點的認定,本題不論採實務見解(完成犯行即著手)或多數學說(支配領域脫離說),都足認已達著手 3. 接著討論甲有無殺丙故意,這時才是提出客體錯誤不阻卻故意的見解(法定符合),評價甲有故意,因此殺人未遂構成要件該當11
[課業] 刑法概要選擇題Q1 甲與友人乙謀議,要侵入丙家行搶。兩人依計劃,翻牆進入丙家庭院埋伏。丙開車返家 時,甲持槍上前喝阻,要丙下車,而乙在旁邊把風,丙見狀,踩油門加速衝撞甲。甲情急之 下自行朝擋風玻璃 射擊丙,丙頭部中彈,經送加護病房搶救,所幸生還。關於本案,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不構成殺人未遂或重傷罪的共同正犯7
[請益] 反面容許構成要件錯誤/反面容許錯誤法律新手,不確定是不是很笨的問題,但真的被這兩者搞糊塗了 知道前者是誤認事實後者是誤認法律,可是在客、主觀的審查一直卡關 目前的理解是: 前者是客觀阻卻違法事由存在,但行為人主觀未認識此事實,而基於正常的犯罪意思實現犯 罪構成要件,審查方式:客、主T該當→客R存在、主R不存在→主觀欠缺不得阻卻違法→阻7
[請益] 刑法問題請教各位前輩好,小弟最近遇到一個問題 就是行為人客觀上發生的犯罪事實跟主觀上認識有異,究竟是用所知所犯處理?還是成立 未遂? 例如之前考過一次,甲明知到偷別人東西是不對的,但還是偷了乙的電視,但這個電視剛 好是乙不要的6
[課業] 刑法-共同正犯之錯誤大家好,以下有關刑法共同正犯之錯誤的題目,有點不是很確定,向版友請教 一、題目: A與B共謀殺甲,某日撞見與其友人乙在路邊聊天,於是同時朝甲開槍,A的槍 雖擊中甲之手臂,B的槍卻意外擊中乙之心臟,乙當場斃命。試問A、B如何論處? (100司特-四等書記官) 二、問題:由於共同正犯之錯誤只要在犯罪決意範圍內,亦可互相歸責,所以本題B打擊4
[請益] 關於刑法因果關係的第三人介入類型題目是這樣 保母甲疏於照顧小孩乙,結果乙跑到馬路上被超速的丙撞死 丙部分視主觀是故意還是過失而討論故意/過失作為犯 視其主觀故意或過失而論過失致死或殺人既遂 甲部分應是討論過失不作為犯4
Re: [請益] 刑法中迷信犯之問題求解大三期末考週被民訴跟公司法殺得體無完膚, 趁著休閒時間滑一下批踢踢,剛好在國考版發現sorter大前陣子的這疑問。 雖然討論這問題可能不是期末考週該做的事情... 不過還是來發表一下自己的想法與意見, 還請各位大大們多多指教QQ3
Re: [請益] 刑法客體錯誤和打擊錯誤問題爭點1 客體錯誤或打擊錯誤(即故意存在誰身上?) 爭點2 是否著手 爭點3 擇一故意? 幾個故意? 以下直接就學說見解回答 爭點1 類似的問題是,甲要殺乙 在乙的飲料下毒 結果被丙喝走2
[請益] 刑法中迷信犯之問題求解請問大家 如題示鹽水該題求解該如何解釋? 小弟的愚解: (1)甲欲殺乙,欲用鹽水致乙於死,不構成殺人罪之即遂: 主觀上,甲行為時認知到其用鹽水潑灑乙之殺害行為,且當該當著手。1
Re: [閒聊] 國考出題老師是不是看過小邪神?大 : 洞,洞的下面鋪滿刀片,並在路面上作好偽裝,完全看不出來路上有大洞。未料隔天周一 早 : 上,本來要上班的乙突然生病,乙之妻丙為了買成藥而騎機車出門,丙未能發現路上有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