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課業] 間接故意與有認識過失的的判別
: 間接故意與有認識過失的判別
: 間接故意亦即行為人認識結果之危險性
: 但其發生不違背其本意
: 即有容任之心態
: 有認識過失為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
: 雖預見其發生卻確信其不發生
間接故意與有認識過失
是要以主觀還是客觀來看
有人說是以客觀來看
如果行為人有防果行為 就是有認識過失
沒有防果行為 就是間接故意
如果今天車子故障停在馬路上 害人撞上
如果有閃燈警示 就是有認識過失
如果都不警示 就是間接故意
有人說是以主觀來看
就是想法
如果隨便亂停車有閃燈在馬路上去買菸
如果一直禱告 我就買個菸 而且我有閃燈 應該不會有白目撞我車 結果被撞 是有認識過失如果想說 我車這麼明顯 停在這裡 我有閃燈 如果有白目不看 撞上死好 是間接故意
間接故意與有認識過失
是要以主觀還是客觀來看
謝謝
--
※ PTT 留言評論
5
[問卦] 這樣我有過失嗎剛剛準備發動車子 從後照鏡看到有一個阿北騎機車接近 我就趁他大概騎到我車後門旁邊時才發動車子 結果他就嚇到摔車 後來他說要我一起去做筆錄6
Re: [閒聊] 為啥微笑棺木的人沒有被法律制裁?其實從正共犯的定義應該就能判別了 先說結論,我認為不會被法律制裁 刑法上最廣義的共犯,分別有「共同正犯」、「教唆犯」跟「幫助犯」 而共同正犯其實就等於正犯,教唆犯跟幫助犯才是狹義的共犯 正犯跟共犯的區別就在於,共犯會受到的刑責會比正犯還輕3
Re: [問卦] 間接故意是不是法匠的絕招?你根本典型法盲 依刑法 第13條 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明知並有意使其發生者,為故意。 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預見其發生而其發生並不違背其本意者,以故意論。 第1項學說上稱之為直接故意,第2項稱之為間接故意5
[黑特] 師傅的法律新解一個人殺了人 可以審視他殺人的過程和動機 判斷是否有主觀的犯意 從而認定是否為過失殺人 但抄襲就是把一段文字據為己用4
[請益] 關於刑法因果關係的第三人介入類型題目是這樣 保母甲疏於照顧小孩乙,結果乙跑到馬路上被超速的丙撞死 丙部分視主觀是故意還是過失而討論故意/過失作為犯 視其主觀故意或過失而論過失致死或殺人既遂 甲部分應是討論過失不作為犯2
Re: [問卦] 對法匠而言 過失致死不能判太重?那開車開太快呢? 違反號誌呢? 轉彎不當呢? 這些都比酒駕至死的傷亡還多耶...... 你開車不知道自己車漏油,結果後面機車滑倒被撞死亡2
Re: [新聞] 明顯有殺人故意!BMW男酒駕撞死人 檢察官所謂「故意」也不一定要直接故意 明知其可能發生 但不違反其本意 稱為間接故意 也算是故意啊 為什麼法律人堅持說酒駕是有認識過失呢 有沒有八卦?1
Re: [問卦] 為什麼殺人判這麼輕啊?故意的不法內涵能不能包含過失,這在刑法學上是個大哉問 其他很多像是殺人故意包不包含傷害故意、既遂包不包含未遂等等都是 先說結論 晚近通說開始接受不法層升關係,也就是故意包含過失在內,但實務還沒有廣泛接受 這個跟刑度差在哪裡呢?基於不同事物應為不同對待的平等原則以及罪刑相當此二法治國基本原則,如果故意不能包含過失,那麼故意犯跟過失犯刑度不可能重疊,甚至連相近都不可能 比如271十年起跳,276就是五年以下,修法前甚至是兩年以下- 就結果犯的過失通說是用客觀歸責來判斷 但小的想請教的問題是 1.行為犯的主觀過失是否有判斷要件?像是失火罪的有無過失 看解題書跟補習班在遇到這類型的題目都是含糊帶過Orz 2.刑法163第2項的公務員過失縱放罪,看起來像是結果犯,可以用客觀歸責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