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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w: [問題] 先生要向太太親戚的小孩討回哥吉拉,可否?

看板Examination標題Fw: [問題] 先生要向太太親戚的小孩討回哥吉拉,可否?作者
MrTax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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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LAW 看板 #1YquapH1 ]

作者: MrTaxes (謝謝提醒) 看板: LAW
標題: [問題] 先生要向太太親戚的小孩討回哥吉拉,可否?
時間: Sun Jul 17 11:59:45 2022



甲男乙女為夫妻,某日乙女的的親戚帶著小孩丙到家中作客,

丙看見客廳牆櫃上擺滿了哥吉拉公仔而表示羨慕不已,

乙女為了面子討好親戚,於是表示可將其中一隻公仔贈與給丙。

事後,甲男返家發現其所珍藏的哥吉拉公仔少了一隻,

詢問乙之後得知上述情事,甲決定向丙討回哥吉拉公仔。

請問甲男向丙請求返還哥吉拉公仔,有無理由?


擬答:

本題的爭點在於

一、乙將公仔贈送給丙,是否屬於有權處分?

二、若為無權處分,丙能否主張是善意取得?

三、縱丙善意取得公仔所有權,乙仍否依不當得利請求返還?

第 1031 條
夫妻之財產及所得,除特有財產外,合併為共同財產,屬於夫妻公同共有。

該哥吉拉公仔無論是特有財產或共同財產,在未經甲的同意下,乙皆無權處分。


第 948 條
以動產所有權,或其他物權之移轉或設定為目的,而善意受讓該動產之占有者,縱其讓與人無讓與之權利,其占有仍受法律之保護。但受讓人明知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讓與人無讓與之權利者,不在此限。

第 801 條
動產之受讓人占有動產,而受關於占有規定之保護者,縱讓與人無移轉所有權之權利,受讓人仍取得其所有權。


按民法第948條,乙以移轉所有權為目的將哥吉拉贈與給丙,丙善意受讓而占有之,

並依第801條,丙的占有因受法律保護而取得有所權。

綜上所述,丙因善意取得哥吉拉的所有權,甲請求返還無理由。


另外,甲是否得類推適用民法第183條,主張丙應依不當得利的法律效果而負返還義務?

若採構成要件說,則乙將公仔贈與丙並無受有利益,乙不構成不當得利,故不適用。

若採法律效果說,則乙縱不構成不當得利,丙仍須返還公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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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1.9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LAW/M.1658030387.A.441
※ 編輯: MrTaxes (180.217.11.93 臺灣), 07/17/2022 12:19:20

KKyosuke: 引用1031條這題就快零分了 07/17 12:10
為何? 難道不需要先釐清處分權的歸屬?
※ 編輯: MrTaxes (180.217.11.93 臺灣), 07/17/2022 12:22:46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MrTaxes (180.217.11.93 臺灣), 07/17/2022 12:23:19

johanLarson07/17 13:02就效力未定啊

願聞其詳。

Flora101207/17 13:41引用民法1031條的前提是本件甲乙約定夫妻財產制 然而

Flora101207/17 13:41題示無法看出兩人有依1007條訂立夫妻財產制契約,因此

Flora101207/17 13:41看起來更有可能適用1005條,認定兩人為法定財產制關係

Flora101207/17 13:41、應適用1017條第1項認兩人原則上各自所有其財產

謝謝回覆。夫妻財產制的部分的確不熟,我再研究一下。

Flora101207/17 13:43另外,原po是不是還沒學過分別/公同共有?看起來原po

Flora101207/17 13:43對公同共有的意義、法效也不是很清楚

分別共有:共有人可以處分各自的持分。 公同共有:處分行為要共同為之。 這樣對嗎?

※ 編輯: MrTaxes (112.78.74.193 臺灣), 07/17/2022 14:41:17

Flora101207/17 14:50原po可以多複習一下分別共有對應有部分和共有物處分的

Flora101207/17 14:50不同,以及公同共有的特別規定(尤其是828條)喔,這

Flora101207/17 14:50樣體系會比較完整

好的,感謝。

※ 編輯: MrTaxes (112.78.74.193 臺灣), 07/17/2022 14:59:49

ghoul12507/17 15:38丙是小孩,還可以加考一個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

ghoul12507/17 15:38人同意所為之契約行為效力為何及其例外。

ghoul12507/17 15:38這部分可以順便思考。

純獲利益,這個點好像有點簡單。

shown852007/17 15:44這邊用183是不是有點怪怪的

yzu8607/17 18:03班門弄斧拜託也用對法條,加油好嗎

好的。謝謝。

googleeeeeee07/17 18:55就假設無權處分和無權代理不是單純多了...

無權代理的部分有想過。不過因為這案例似乎非日常事務而夫妻得互為代理的情況。

※ 編輯: MrTaxes (112.78.74.193 臺灣), 07/17/2022 19:10:12

terryisbest07/19 04:30結果這個哥吉拉事件竟然是一則假新聞,我們都被騙了

terryisbest07/19 04:30,不過一篇創作文章而已。

terryisbest07/19 04:32https://i.imgur.com/QPWLPFt.jpg

Puma556607/19 07:07https://i.imgur.com/LMamQ4L.jpg

Puma556607/19 07:07真真假假~~~管理員說假的

terryisbest07/19 11:30暈~這到底什麼操作?然後恰好最近台南夢時代又有哥

terryisbest07/19 11:30吉拉的展覽...

fancyfancy07/28 03:27民法949 善意受讓之例外

fancyfancy07/28 03:28 https://i.imgur.com/2h4Weug.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