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法務部認定柯文哲政治獻金支出合法?北
※ 引述《x5723 (自然)》之銘言:
: 自由
: 法務部認定柯文哲政治獻金支出合法?北檢:陳智菡誤導事實
: 2025/09/17 23:32
: 〔記者王定傳/台北報導〕民眾黨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今在直播節目指出,前台北市長柯: 文哲以政治獻金賸餘款,支付部分基金會與公司員工薪資,早有法務部回函認定屬合法支: 出,卻仍遭北檢曲解為侵占。對此,台北地檢署今晚表示,陳所指「法務部回函」,是調: 查局北機站回報調查柯文哲涉政治獻金申報的意見給檢察官,不是法務部回函,檢察官依: 調查結果認該意見於法不符,陳的說法是誤導事實、混淆視聽。
法律既然是語言文字不是程式邏輯
就一定有概念詮釋上的模糊空間
這個模糊空間每個人主張和看法不同
有人覺得合法 有人覺得不合法
那其實就是看兩主張各自申論
由法官去定奪
但這邊要強調的是 首先就是"標準要一致"
這就是現在大家最為詬病提到的 綠能你不能 雙標
好比說競選小物 過去可以 大家也都習以為常
突然給你一個大轉彎 認定為實質政治獻金
阿扁可以 蔡英文能 賴清德 可以 就你他媽的柯p該死
法律詮釋隨時可以看人轉彎 看黨證浮動標準 這才是問題
就好比辦公室公基金的操作模式 幹你娘的 綠營來的助理
把這套方式介紹給高虹安 原本還有適法性問題 在那邊安啦
之前的boss辦公室也是這樣運作 哪有啥問題
然後當內鬼自己踢爆 夠噁心
然後就是要看一個人的出發動機 如果法律本身存在模糊的邊界與爭議
但行為當下 當事人並沒有心存不良企圖 法本身需要討論
情跟理似乎也沒啥問題 但為了政治目的
就硬是要把法律見解詮釋成對柯P最不利的 想辦法扣上最重的罪
這就是政治動機辦案
老實說圖利罪本身就存在爭議 在於法律本身詮釋的模糊性
很多公務人員莫名犯法 但目的是為了大眾利益 對自己也沒啥好處
但可能是因為技術性程序或是行政上有什麼問題 就被扣上圖利罪
不是很倒楣? 所以後來才修法 加上 明知違法而為之
京華城案罪白癡的就是 其實爭論下來根本就不違法
還是想盡辦法硬要扣啥圖利罪
所以我就說 法律有詮釋模糊的空間有爭議 但法律存在應該是要保護好人
而不是政治工具 利用詮釋上的模糊空間 看有沒有黨證
有黨證 用最有利的詮釋角度去處理 甚至連辦都不辦
沒黨證 絞盡腦汁 用最奇怪的解釋方式去申論對方有罪 然後用刑法上限起訴
這一切其實大眾都看在眼裡 民進黨的形象越來越差 支持率會越來越低
其實就跟近幾年來大家都在說的 綠能 你不能有關
光鄭文燦壓按那麼多年 就無法跟大眾交代司法的公信力
光扁帽工廠 蔡英文競選小物 賴桑小舖都OK 現在轉彎硬要把競選小物視為實質政治獻金
大家要的就標準一致而已 不然就不要怪人家說有黨證無敵
還是老話一句
支持者最在意的只是柯P有沒有拿了他不該拿的錢放進口袋而已
如果錢都是用在他人.用在政黨營運.用在NGO 做合理的使用
就像什麼妙天1000萬 什麼300萬 最終都是用於政黨或是基金會用途
與其說柯P收錢 更正確的說法 只是經手人中間窗口而已
--
高端代言人都急著開記者會了,這沒拿錢你信
?怎麼不順便幫東洋開?還列機密咧
撿吊敢辦嗎?下吸嚇景
買商辦 放自己名下監督更有力
法盲只會跳針,公務員收錢就是貪污
樓下想被精淫幾年
很中立客觀的說法,但在蠢鳥的眼裡你
就是小草
拉基別檢
買商辦是用選舉補助款合法也不在起訴範圍,
有利就比例原則 不利就一致標準
青鳥是在跳針什麼?!
都給你們鬼扯啊
Lie: 法律存在應該是要保護好人?
鶄邏輯就是國安共諜因為缺錢太窮 幫加薪
一樣選舉補助款 顏色對了買車繳房貸也行
每筆錢就該獨立看待 該是政治獻金或商
業收入 別雙標就好 像4樓說的是選舉補
助款 最後也被罵慘了 雖然不違法但道
德上有疑慮
我聽柯P的解釋後 其實覺得也還好 說白了類似小英辦公室那種概念 給自己和整個政黨做政治發展基地 算一算如果長期來說 租不如買 比起買那個誰跑車 適合多了
※ 編輯: erspicu (182.233.248.16 臺灣), 09/18/2025 01:23:19哪來疑慮 補助款適中選會名法規定 補助
款怎麼用一開始就講好了 你不能否認沒有
柯就不會有那些票 民禁洞愛用就是掛道德
大旗 然後自己怎麼下流都無所謂
父子騎驢有沒有,全台灣的媒體都拿
放大鏡看他,做啥都是錯的
補助款買商辦沒問題, 但柯是用自己名義買
觀感的確不好. (如果是政黨買,使用上有限
制比如說不能出租,會變盈利)
不過後來被司法追殺之後, 沒人在意這事了
樓上說的比較好 就社會上觀感不佳
某次記者會上說了 選舉補助款在大選前就
談好 1/3成歸黨務 2/3歸柯 他們自己人也
同意 所以是在說柯不能運用個人財產去置
產 那其他政客的資產基金是不是也要比照
辦理?
你心中的觀感不佳 是否來自某些媒體操作
的結果?
貪污就是犯罪,別再硬凹了
從頭到尾都是政治迫害
就因為他是柯P阿 所以會被放大檢視 你
看其他立委層級的根本沒人管錢如何運
用
媒體洗很有用阿 某樓精確示範
綠共不倒 台灣不會好
補助款以個人名義買商辦 這是政治上的
影響 不是法律上的 應該可以處理得更
周全才是
雙標真的讓人看不下去 但鶄會無視 保底40%
可以信託之類的吧 諮詢專業人士就能弄得漂亮
感覺他對財產處置外行 很多工具門道都不知道
中間選民就是看得清雙標才是中間選民
不管你信不信 反正法官不會信
dpp以後中間票只會越來越少
那個市長可以在市長室收錢還沒事的 不要雙
標喔
如果他是黨主席 有募款責任額義務 同兼任市長跟黨主席雙重身分 收到的錢也是政黨等相關其他使用 非收到個人口袋 且無對價關係 不管哪個黨我都可以接受 況且這個真的不在起訴內容內
※ 編輯: erspicu (182.233.248.16 臺灣), 09/18/2025 02:02:48民進党不倒台灣不會好
法盲起手式1:你法盲2:飛輪收錢3:有罪啦
Ka說的也是觀感問題 檢察官有將三百萬
列入行收賄偵辦嗎?也根本沒有
北檢特地拿出來講就是要毀人設罷了
草解~~~草的解釋嗎
待會會出現橘子跟妙天 嘻嘻
這都公開的金流 我是看不出哪有問題
雙標超噁,走狗7414
DPP有點陷入輪迴. 支持者好騙>以為這樣
洗有用>大罷免大成功(?)>輸在哪不知>繼
續用力洗 只能說自業自得
誰說要党主席才能收錢 每個党員都能收啊
依阿北自己的說法只是『經手人』 所以我問
那個市長可以 你要說每個都可以啊!
這才叫不要雙標好嗎
柯有爭議的就是說沒收政治獻金 其實有
然後再用補助款買商辦說要當辦公室
香油錢自主 只是剛好那時是公務員罷了 實
質影響力對神不適用 神本來就是可以自己切
換身份 只是人不行罷了 宇宙唯一真神 豈是
浪得虛名?
選舉說很清白沒錢 要大家小額募款 結果補助
款不用在黨 拿去買商辦 以後也是兒子的
那本來就是他的錢 他去買商辦有什麼
但其實都算觀感不佳 也沒有違法
問題 這也是要給黨用得
KMT跟DPP的補助款 都是繳回 不是個人收
輔助款是選舉完才會發下來 選舉期間的確是沒有輔助款可以用 請搞清楚這點
只有民眾黨可以拿2/3 其實也是照規定
你真以為藍綠靠帳面那些錢夠嗎
但就觀感不佳 拿別人的錢去選 補助款自己的
商辦也是個人和整個政黨相關的發展基地 說真的我是覺得還好 如果長期來說 租20年30年 真的就是買下來
還是你們願意每個月捐錢繳房租
誰跟你說夠? 我只是是說繳回
選舉當然沒補助款 你要清白好看 就是拿到補
助款用民眾黨名子去買商辦 誰都沒話說
買商辦沒爭議 問題是這資產永遠是柯家的
補助款該怎麼用這件事 其實一年前就都
講爛了
我是覺得沒問題啦 TMD根基未穩 把商辦
放在阿比名下 以後再捐就好
一年前爆出來 柯是道歉的 他自己也知道
我們要看貪汙大案 你整這齣幹嘛 查到哪了
畢竟黨內的人來來去去 最後如果搞到像
說監督柯文哲比監督民眾黨容易 有點硬扯
時力錢都付不出來 那就很慘了
當初會去買商辦 也是TMD一直被趕來趕
去 我不認這有甚麼問題
雙重標準党證無敵才是北檢被恥笑的
原因 到時法庭直播當脫口秀看肯定很
好笑
笑死?
商辦放他名下好監督這說法合理與否各有看
法正常 但每次討論他到底有沒有犯罪就有一
堆人拿這件事出來抬槓就很奇怪 買商辦的資
金來源跟行為完全都合法阿 混在一起講幹嘛
民進黨畜生不用賤招是能贏嗎 又不行
那幹嘛要求畜生跟你公平遊戲 牠不會願意
拉柯維拉救援阿 誰想理高雄又暖又多坑
魷魚遊戲沒看過嗎 跟民進黨就不可能公平
盯著柯某群就高潮 關稅缺電掏空通通不理
政黨持有商辦出租可能有盈利問題
柯個人持有可以部分出租捐錢給TPP/候選人
所以買商辦我不覺得有什麼問題就是了
反正是TPP跟柯說好雙方同意就沒問題的事
妙天1000萬也是 這筆連北檢都認證不是政治
獻金 也不在起訴範圍 某群愛叫人家看起訴
書的人 看到有人問「金流呢」就一直舉這條
所以他們起訴書是怎麼看的?
不要覺得傻鳥有閱讀能力他們只看側翼圖卡
青鳥都看在眼裡 繼續死忠支持
過了一年還只能跳針商辦及收錢 去怪北檢
太廢好嗎
然後收的錢列表 姑且當都是真的好了 媽
呀只能説窮到爆 不說DPP 啦 KMT選黨主
席都被講到募款能力 一個月要幾千萬之類
哪來的誰在乎嗎
北檢的名聲就是被北檢自己搞砸的! 脆
弱的司法 我呸
綠色司法還敢公開反對法庭直播,拒絕陽
光照進法庭
推
青鳥不理
本就正常的事
這篇說的真好,給推
很中立客觀的說法,但在蠢鳥的眼裡你
ㄊ
百姓都看在眼裏
一直都覺得這種模糊空間不訂清楚 對勢
力越龐大的政客越有力 因為時機對了就
能拿來搞對手 就像不只有高因為公
積金被弄到上法院
中肯,推
沒差,反正又可以看到民進黨大勞賽。
大家一致沒話可說 但綠能雙標就噁心
法律會轉彎啊
綠真的很雙標
鄭文燦林智堅不辦,只辦柯文哲法律就沒
有公平性,只是政治鬥爭工具
蠢鳥不理,就用選票讓他們哭死
哭死都搞不清怎麼流失選票的
所以綠畜真的不是無知就是無恥
唉
對啊
總結就是垃圾民進黨
你說得對,柯收這些都不是做自己的財產分配
很遺憾40%的不認同 這種觀念
2028 土城找綠檢
推
跟羅織罪名的作法很像
熟法官定奪
綠能你不能,剩智障信綠共
青鳥只會惡意解讀藍白,極度美化低能
民進黨
你改變標準 可以 請自己也要同標準
結果都是寬以律己 嚴以待人 公平呢?年
綠能你不能啊
輕人自然不能認同
拿來買商辦放名下,監督最有力
你這樣以後貪污就說是政治獻金!台灣就
變貪污天堂了!請問你是台北市政府底下
的案子京華城!你可以給台北市長政治獻
金嗎?這不就是貪污嗎?
所以要支持法官司法AI化,用大數據執
行
很想知道雙標的毛病怎麼傳播的
看看柯買辦公室跟賴皮寮就知道
民進党多雙標 一個是合法被說成
非法一樣 一個是非法被說成合法
一樣
這些噓的 還是一樣無視民進黨做同樣的事情
用破網檢視自己人 用放大鏡檢視政敵
真的是雙標到讓人想吐
推
推
觀感不佳勒 笑死 就哥布林觀感最佳
推QQ
我以為最新的meta是改成侵占政治獻金
要不是大罷免大烙賽,柯現在還在被
關啦!垃圾下幹冥盡黨再囂張點沒關
係,2026 2028很快就到了
同一招徐永明就吃過了 幫人借記者會場地
希望對方照承諾捐款進時力募款帳戶
結果錢根本沒拿到就被說期約貪污(????)
理性討論給推
我當年就罵過了 那時柯粉還在嘲笑時力
說什麼主席貪污黨 現在自己黨主席被搞了
就說人不能雙標 不然迴力鏢遲早要來的
司法不公就是任何人都可能變成受害者
就是放到自己口袋啊
推
綠圾管你有沒有違法,先抹黑了再說
推,這輩子我們全家不投民進党
推文一堆綠能白不能的在那跳,才剛說完
同意Dayton 許永明等一卡車人 根本都是
同樣模式 被想搶攻的失控公務員栽贓
綠能你不能
原Po才剛說完雙標問題,噓文就在那上演
無視民進黨多少人幹一樣的事情,超好笑
鄧小平檢舉的 八掛版一堆傻子都不知道
民進黨甚至幹的更下作,找到金流也沒事
綠能
下賤噁爛的一群
法盲鶄障要的就只是他能你不能而已 誰
理你那麼多 他們智商要看懂文字都很拼
命了
鄧小平死很久了…
雙標司法,綠能你不能
北檢到底懂不懂 無罪推定 四個字?
你知道我知道獨眼龍也知道
但是就是要搞死你
垃圾私法撿狗
哪個政治人物可以像柯P把身家財產帳
冊公開給全民檢視的我就支持那個人
大家要知道 民進黨人沒什麼道德
同樣標準之下也去搜索羈押啦
都是党的人 党想怎樣就怎樣 沒證據一樣有罪
把私人公司標準不一那套用在標準應相
對一致的法院審判上 被人拷se正常 讓
人民對司法產生不信任 覺得司法受執政
黨影響比較好嗎
推
推
推
這篇馬上有青鳥餘孽會出來崩潰
何止是模糊空間 根本已經跳脫法律框架
推推
推,法律已經變成保護弄法之人
淪為党的自我創法造法藝術
你以為綠能你不能是笑話嗎
厚厚如果這樣要洗貪污的話那蔡英文賴
清德也有啊
綠能柯文哲不能而已啦
雙標得太明顯 法律變成了攻擊政敵同時
保護自家人的工具 任誰都能看出來 只
要掌握了「決定法律結果」的人
畢竟法官桌上直接放300萬
党的弊案隨便一件套在柯身上,標準
都是一刀斃命吧
白的跟綠的牽扯太深了,很多東西學
綠的搞到自己不合規
來看看明年是相信北檢比較多還是相
信柯文哲的人多
政治迫害就是政治迫害 別再凹了
今天滑到謝龍介講的 當初柯p當選市長 一
直嗡嗡嗡 嗡到沒人理高票當選的台南市長
神 你想這是卑劣的26閩南性格會怎樣?
是啊
是
去牽拖哪個黨的誰檢舉的沒有意義 人人都有
檢舉權 而柯做為首長曾經可以調度龐大的國
家資源 當有違法疑慮 本就應接受調查 問題
不能同意你更多了
是當調查無法說服人民是公平公正的 就會讓
人民懷疑檢調司法淪落 向當權者低頭 假借國
家之名替當權者對政敵進行整肅與報復
看看媒體洗多好用啊,好幾樓都來了
納粹鳥最愛洗法律是國民黨訂的
綠營貪污大佬有一個放一個
換柯的時候 有多重判多重
把納粹鳥當智障不要把台灣人當智障欸?
推
這群法匠就最該被ai取代
買房掛在自己名下還說可以自己監督
,藍綠可沒拿補助款買商辦,還要拖
小英下水,小英也發聲打臉
推
推
推
True
看鳥在推文裡顧左右而言他就知道講對了
推
推 青鳥看不懂啦
推
黨證的重要性
推
綠色法官覺得
捐款的就希望用在選戰跟民眾黨身上
最終用途正確 誰經手其實不是很在意
綠能你不能 是最噁的
此生不投垃圾綠共
黨不喜歡你這篇 而且傻鳥也看不懂
中肯
貪污要有對價關係啊 如果拿錢有給對方好處
那就是貪污啊 但目前來看柯文哲沒有影響
京華城的絕對證據啊
某些單位執政久了就是要翻土效率才
會高
又再偷換觀念了
還是有鶄搞不懂 什麼叫貪汙說政治獻金就
就沒事 原本就政治獻金硬要說成貪汙才搞
這麼難看啦
人家做的是創立一個公司讓它獨立處理
競選小物,柯p是創立一個公司然後
還要那間公司的人來定期報告公司營運
有看出來問題在哪裡嗎?
柯p的問題就是他不是用一間公司來管理
起訴書都出來多久了,還不知道問題點
基金會也一樣,派自己人進去不是問題
推
問題在於你的人去基金會要做公益事情
柯p派的人根本不做事情,這才是問題
辦公室基金轉彎真的垃圾
解釋已經很清楚了,就是有笨鳥跳針
党才能雙標,死忠的才懂
推這篇, 經驗法則不能脫離實務常理
台灣其實不需要檢察官這個職業,法律就是
規定,就跟程式一樣不是0就是1,應該改AI
法官審判比較公平
這篇中肯
推這篇
潑屎潑糞 請自證清白 超有用的 ccc
推
最守法的說圖利,最清廉的說貪污,台灣五
毛真多
八卦版法盲正常發揮
40%相信就好,党現在只想維持相對多數
青鳥相信就好
重點還連演都不演才噁心
推
推
所以黨檢媒照三餐全力洗柯P超壞超貪超惡劣
以合理化綠能你不能的狀況
因為洗成柯真的很壞很壞,所以才用最嚴格辦他
納粹可不管這麼多
對青鳥來說,道德觀感不好就是有罪
幹你娘缺德無賴垃圾民進黨
推
雀食
政治獻金 你看看 民進黨怎麼收的
貪污就去坐牢,請民進黨全員去坐牢
認同你 最後是用民眾黨上根本沒差
有本事就抓出來柯文哲拿捐款去自用
民眾只在乎有沒有捐款自用
不然在那邊吵捐多少 能不能賣小物
根本無法讓人民討厭柯文哲
那要怎麼杜絕裁量的人標準不一的問題呢@
@
在小草眼裡 蠢鳥也是畜生啊
兩條平行線啦 高能兒不需跟低能兒相交
法律本來就是用來剷除異己,什麼時候拿
來保護好人過了?別裝清高
推
看看超思用詐騙政府來辦 柯的政治獻
金用侵占公益背信 恰好是同一檢察官
中肯
推
如此不堪檢驗的司法程序與標準
雙標的法文見解
是的
所有跟錢及財產有關的東西放阿北身
上我才放心
党不愛這篇文章
一句話 噁心
兩成支持率鶄障綠圾
邏輯真的很重要。 凹成這樣。這厲害
推
青鳥以為綠共選舉費用是天上掉的嗎
立法推收錢除罪化啊!公務員飛天了嗎
!
等一審判決出來再記得上來哭訴司法不
公喔
推
推推
跟雙標黨講法律是沒用的
推
台灣法治真的是一個笑話
可惜青色依舊是青色
跟雙標黨要求標準一致,會不會想太多了
推 台灣法律只是操作工具 無公平正義
神奇的說法,照你這種說法跟邏輯,阿扁
也可以說自己無罪了,他拿的錢只要沒進
自己口袋,是給政黨使用就好,什麼神奇
邏輯,有夠無言。
爆
Re: [問卦] 北市府沒有認為京華城合法吧?這裡分成程序違法部分、還有實體濫用部分 包括:1.行政機關所為之判斷,是否出於 : 錯誤之事實認定或不完全之資訊。2.法律概念涉及事實關係時,其涵攝有無明顯錯誤。3. : 對法律概念之解釋有無明顯違背解釋法則或牴觸既存之上位規範。 這裡的3.牴觸上位規範就是實體違法部分,今天京華城案件最大的爭議就是「台北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到底有沒有牴觸「都市計畫法」,所以北市府對於此實體部分認定,目前就是尊重法院有關適法性的見解。![Re: [問卦] 北市府沒有認為京華城合法吧? Re: [問卦] 北市府沒有認為京華城合法吧?](https://i.imgur.com/Fe07Y7pb.jpeg)
81
[問卦] 北市府沒有認為京華城合法吧?看到網友一直說北市府說容積合法 但是查了一下北市府新聞稿 「市府重申京華城案進入司法階段 尊重法院判定結果」85
[討論] 販賣競選小物就是政治獻金啊51萱….昨天看到51萱一副理直氣壯的模樣, 還說要去教導檢調, 政治獻金跟競選小物的不同 就知道他們死定了 競選小物賺的錢,就是政治獻金![[討論] 販賣競選小物就是政治獻金啊51萱…. [討論] 販賣競選小物就是政治獻金啊51萱….](https://i.ytimg.com/vi/C3oKpoumV54/sddefault.jpg)
72
[討論] 有關柯文哲可能成立圖利罪的個人想法第一次在本版發文,綜合目前媒體上能看到的訊息,小弟提供一種想法。由於小弟學法律的 ,以下見解還請大家多多指教,小弟是按照最近的週刊報導想出一種可能性,並提出一個初 步的法律見解: (特此聲明:以下論述未經查證未必完全真實,真實情況仍須司法單位釐清,小弟僅只是提 供一種思考的想法,並沒有要藉此侵害柯文哲主席的名譽)![[討論] 有關柯文哲可能成立圖利罪的個人想法 [討論] 有關柯文哲可能成立圖利罪的個人想法](https://img.youtube.com/vi/wzfwP9YiZAQ/mqdefault.jpg)
51
[討論] 民眾黨的法律觀怎麼和外界都不一樣?------以上看完可使用 Ctrl+y 刪除------ 民眾黨有很多人都有司法問題 每每被媒體詢問或檢察官詢問,或是法院判刑 他們都會出來訴苦,他們被針對,被政治迫害 明明無罪,卻羅織罪名於他們![[討論] 民眾黨的法律觀怎麼和外界都不一樣? [討論] 民眾黨的法律觀怎麼和外界都不一樣?](https://i.imgur.com/92O0pJLb.jpeg)
37
Re: [討論] 台北市政府的承辦人是不是涼了?圖利這問題我也滿想討論 雖然這篇比較適發在法律版問 圖利罪之一的要件在“明知”違背法令 如果是單純的違背法令,那沒有模糊空間 但好玩就在這個明知,一個不確定的法律概念![Re: [討論] 台北市政府的承辦人是不是涼了? Re: [討論] 台北市政府的承辦人是不是涼了?](https://v3-statics.mirrormedia.mg/images/88345ad1-c450-4a06-87d5-d41b330393d4-w1600.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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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沒金流還要抓人!」綠創黨元老批民進→ LosDHunTom: 800多頁都在寫1500? 223.137.58.44 01/12 10:55 本文開頭第一句話就講明 你是眼睛勾到剌仔肉? 最有爭議的是1500萬 你說excell其他金流部份好了![Re: [新聞] 「沒金流還要抓人!」綠創黨元老批民進 Re: [新聞] 「沒金流還要抓人!」綠創黨元老批民進](https://i.imgur.com/HMY6LtL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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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有一說一 賣競選小物賺的一定算政治獻金?有一說一 賣競選小物賺的一定算政治獻金? 本篇不談政治 不論顏色 單純舉例 假設啦 KP OR 韓總 OR 阿扁![[討論] 有一說一 賣競選小物賺的一定算政治獻金? [討論] 有一說一 賣競選小物賺的一定算政治獻金?](https://i.imgur.com/4l7IYe1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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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黑特] 北檢在法官面前辯輸柯文哲 太丟臉了!=========================================== 先說我是第一代柯黑 貪汙治罪條例中的圖利罪 有三點法律要素 第一: 違背法律 這一點我相信沒有會質疑 京華城 840%是不違背法律 所以柯文哲的律師 也沒在這點上跟檢察官爭論4
Re: [討論] 京華城是圖利,還是裁量怠惰?先打預防針 我本人是馬粉 不喜歡柯文哲 ------------------------------------ 先假設你說的都是對的 那爭議也不會少 很多人都講了 如果違法(圖利罪) 都委會跟有簽名蓋章的人是不是都算違法要抓去關? 如果沒有通通抓去關 那為什麼柯文哲要被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