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北檢在法官面前辯輸柯文哲 太丟臉了!
※ 引述《kim (@@@@@@@)》之銘言:
: 之前苗博雅在議會提醒柯文哲,
: 不要放行京華城案件,
: 重點是,影片內容中,
: 【柯文哲被問什麼,都回不知道】
: 好,你本來不知道,
: 那被苗博雅警告後,總知道了吧?
: 知道了還繼續放行?
: 這樣叫做【沒有主觀犯意】?
: 還有,行賄的、關切的、執行的,全收押了,
: 決策的,卻沒收押?
: 那以後全體22縣市長都這樣搞就好了,
: 涉及不當開綠燈給財團的開發案,
: 全部都一直當NPC說【我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
: 柯文哲直接跟你示範,
: 裝笨是可以的!
: 而且裝一次不夠,可以裝兩次!
: 像這種法律邏輯很差,
: 公然在全國面前說什麼都不知道,
: 卻還敢放行案件的法盲,
: 最後北檢竟然在法官面前辯輸!
: 到底是北檢在跟北院聲押的時候,
: 是出什麼問題?用錯資訊?用錯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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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我是第一代柯黑
貪汙治罪條例中的圖利罪 有三點法律要素
第一: 違背法律 這一點我相信沒有會質疑 京華城 840%是不違背法律
所以柯文哲的律師 也沒在這點上跟檢察官爭論
第二: 有人因此得利 <結果犯> 這個得利 包括自己 或他人
而京華城案的眾所皆知 廠商因此得利金額驚人。
第三: 明知違背法律...確故意讓它通過...記住明知...
也就是圖利罪是處罰故意犯。。。
整個案件..京華城能否840%我相信連柯文哲自己現在都不敢主張可以
所以他只能強調 他不知 他無能之類的...法律是不能處罰無能公務員的
難道因為我笨 我能力差 判斷能力有問題 就犯法嗎?????
他能當市長是人民選的..他無能 能力差能當市長也是人民選的
所以我上面舉的例子..第三條很吃自由心證的...法官認為他是真的無知
當然可以讓她不被羈押...甚至判無罪喔....
那為什麼要用圖利罪判柯文哲........因為沒有金流阿
如果有金流有對價關係...那就是違背職務受賄罪..那就不一樣了
不吃自由心證。。。。。。。
台灣已經是法治國家了...圖利罪的第三點法律要件本來就很吃判
決者的主觀認定,所以不要去用政治力操作或者詆毀法院或檢方啦
最起碼...從這件事情我們知道柯文者就是個無知又無能的政治人物
因為京華城以後開庭...它的主辯論術只能是他無知
我很負責任的講 我完全不知道
那為什麼議員 都跟你講了你還不知
因為我聽不懂
法律可以處罰 你很聰明做壞事
但無法處罰你很笨 所以做錯事
以後不要再跟我講柯文哲智商157了。
--
窩不知道
所以法官是誰很重要
其他法官未必認可我不知道
其實用圖利罪辦...本來就有風險吧...沒金流 就好比柯文哲自己說過的...拿刀叉吃人肉.... 你能拿他怎麼樣...法律界線跟道德界線...... 法律是最低道德標準..
※ 編輯: processior (101.12.27.254 臺灣), 09/02/2024 12:15:10柯文哲明天就會學宋世傑了
法務人員有反對,但是窩不知道公文內容是什
麼
窩不知道..但是市民早就知道損失一
百多億嘍 就你市長不知道 笑死
誰說840是合法?去看阿苗質詢影片
他自稱的人設是雍正什麼能都管又勤政
我不知道偷東西犯法 第一次偷就無罪吧
沒有阿 罪刑法定 ..行為犯法就是犯法
矮額 你這麼聰明 怎麼不去當律師
圖利罪的法律要件本來就是上面三點...不用律師.. 而且柯也是能用第三點辯護吧...否則你認為上面兩點她能辯護嗎?
※ 編輯: processior (101.12.27.254 臺灣), 09/02/2024 12:17:12結果現在跟我說他其實被權臣操弄啥事
我只是捅了他一刀 我哪知道這樣犯法
也不知道的昏君
還在崩
即使很多人提醒過他 但他不當一回事
反正他也可主張 雖然很多人認為違法 但都市計畫委員會 通過之類的...然後一堆都委會的委員大家都互相推皮球.... 都說自己也不知道之類的...最後就是刀叉吃人肉阿 要不然你覺得還有更好的結果嗎?
1.57
確實 本來無行為能力就不罰了 其實也沒問題
真的假的 我不知道會犯法 所以就沒事?
圖利罪的第三點法律要件真的是只處罰故意犯
這個效果跟民眾黨會計混亂重複了
都有奉交下了 怎麼可能不知道 法官在搞
奉交下是公務員自保..這件事情是上面交代有事上面承擔 不關我的事...問題上面也可以主張 雖然我交下..但我真的不知 違法之類的..講白一點 就知我能能又白癡 我不知這樣做違法
我不知道會犯法是要看犯什麼法 少蠢了
帶種點可以學鄭捷去殺人 然後說不知道犯
法看看嘛
你是不是還搞不懂圖利罪跟殺人罪的差別...法律怎麼定 要成罪就只能符合那些法律要件..圖利罪的要件就是我說的那三點 你要讓他不成立 就只能就這三點去辯護...文哲市長要拚無罪 看來也是要拚第三點阿...我不知道這樣違法之類的
這些資訊若走到法庭階段都有可能被拿來當作
證物挑戰CF說詞的
還在亂扯無能的根本不知道市府運作
通篇亂扯
那都委會委員都犯圖利全抓起來關
很搞笑的是 我敢跟你保證 都委會委員也會大家推來推去 到了法院是哪個笨蛋要讓自己進去蹲...反正就是刀叉吃人肉
※ 編輯: processior (101.12.27.254 臺灣), 09/02/2024 12:26:10阿不就好棒棒 嘻嘻
柯的意思都能通過都委會,怎麼可能違法!
就決行了!他就相信專業阿!跟吳陰魂改建
案一樣!人家顧問評估可行!你陰魂懂個屁
至於都委會 顧問有沒有問題 是另外一回
事
尊重都委會的專業決議也被說是無能
你最厲害
欸 最好什麼都不知道 什麼都管不了 才能當
好總統啊 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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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新/京華城案重大進展!柯文哲列貪汙案被告胡扯 圖利罪要件 「明知違背法令」、「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 也就是要有動機 今有一件建案 給你一拖十幾年 廠商(人民)陳情要求速度快一點37
[問卦] 圖利罪是不是一個很莫名奇妙的罪?圖利罪定罪不需要有對價關係,不需要有金流來往,只要公務員涉嫌圖利任何一個私人, 都可能涉犯圖利罪。 例如警察可能因為當事人很弱勢,就不開單改成勸導,甚至是工程時沒有注意到不小心讓 人有得到一點好處,甚至是把資源回收給老人,都可能涉犯圖利罪。 其實正常人莫名其妙幹嘛圖利你,如果沒收錢沒收好處,幹嘛要圖利你,但很多時候找不32
Re: [新聞] 遭搜索柯文哲震怒:我坦蕩蕩 執政當局說笑死是多大啦可以搜四個小時! 還以為掉進蟲洞了不就是東廠找不到想要的東西 現在是偵查大公開的時代 ,鏡周刊、三民自的偵查直播都沒寫找到金流 ,晚上要是找不到金流沒被羈押4
Re: [新聞] 京華城案羈押庭11時結束 柯文哲堅稱未收賄你所說的是「明知」,這會在起訴書裡寫明 : 不管是對話紀錄什麼都好 : 你不能說柯文哲跟下面的人說 要處理 他蓋章了 他就圖利 : 這個標準全台灣哪個首長只要任內有貪污都會被關 : 你必須很清楚的 釐清說 哪筆錢 真的是透過京華城案放到柯文哲手上的18
[討論] 只要有違法或收錢就是圖利阿 小草不知道?如題 我們打開GOOGLE查詢貪汙治罪條例 很清楚的寫收錢或違法讓自己或他人取得利益 就是圖利罪 所以只要沒違法沒收錢,就不是圖利罪阿19
[討論] 郭正亮:獻金案剛好讓檢調查京華城金流郭正亮:獻金案剛好讓檢調查京華城金流 郭正亮17日在政論節目《新聞大白話》中表示,「柯文哲是京華城比較麻煩,這就是有沒 有涉及圖利」,郭正亮指出,「這有兩個部分,因為圖利罪的定義是你明知那你還做,那 就是變成說你是不是有真的介入這個決策?都委會、彭振聲是不是你交代的?另外一個可 能是更麻煩,就是你所涉及的三大案,那些集團有沒有捐政治獻金給你?這就很麻煩了」9
[討論] 柯文哲有沒有被檢方抓到收賄 ? 答案是有現在外傳的一些金流有什麼700萬、170萬的 各家媒體就抄來抄去,所以才會出現多種版本 我比較偏向這版本 就是700萬是金流交代不清、170萬金流是疑似京華城案的不明對價 檢方是認為說這170萬 與京華城案便當會時間吻合,所以不採信陳佩琪說法。 好 ! 回到主題 我們再來看 台北地檢署昨天對柯文哲、彭振聲提起強制處分7
[討論] 貪汙圖利罪有可能成立嗎?貪污圖利罪構成要件如下: 1.必須為公務員身分:要構成圖利罪,行為人必須具有公務員身分,否則不適用貪汙治 罪條例處罰。 2.明知故意:在主觀認知上,行為人必須知道自己在做的是不法圖利行為,且明知而故 意為之,在主觀犯意上才會成罪。8
Re: [新聞] 證實柯文哲交辦!京華城案彭振聲說明3小時 面露微笑離開圖利罪的其中要件之一是有沒有違背法令 而這次京華城案的爭議就在到底適不適用都更條例?840%的容積率有沒有問題? 高雄世運主場館免場租給廠商辦演唱會之所以沒圖利問題 就是因為法律沒有規定不行 --6
[討論] 圖利與行政裁量之釐清圖利與行政裁量之釐清 略以 按刑法第131條第1項及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有關圖利罪之構成要件,於90年11月7日業已修 正,為使公務員行政裁量權範圍內之事項與非法圖利行為之區分更為明確,分別於上開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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