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京華城是圖利,還是裁量怠惰?
※ 引述《rahim03 (隨風而去)》之銘言:
: : 是的,560%是容積率的上限,不含容積獎勵在內,容積獎勵另外算;而他們依據都市計畫
: : 法第24條自行提出細部計畫案,也被都委會通過放行了;所以現在的問題依然回到,他們
: : 提供的公益性、對價性夠不夠充分? 拿滿20%容積獎勵合理嗎? 都委會委員們的判斷有受
: : 到
: : 市府介入影響嗎? 彭振聲是都委會會議主席,有強行通過的疑慮嗎?
: 就是這個地方違法了
: 很多人在討論這件事一直講都市計畫法第24條
: 但到底有沒有去看過都市計畫法第24條?
: 都市計畫法24條規定是這樣
: 土地權利關係人為促進其土地利用,得配合當地分區發展計畫,自行擬定或變更細部計畫: ,並應附具事業及財務計畫,申請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依前: 條規定辦理。
: 這條只是讓你土地權利關係人可以自提計畫,根本沒說你市府可以隨便審查不受限制
: 市府依據第24條規定還是要回去用23條審查
: 然後都市計畫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 前項細部計畫核定之審議原則,由內政部定之。
: 內政部確實也有訂立細部計畫審議原則
: 依照內政部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審議原則第8點:
: 依第七點訂定之容積率,不得逾越都市計畫法省 (市) 施行細則或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 之規定,且不得違反主要計畫有關使用強度之指導規定。
: 這邊就明白告訴你
: 細部計畫核定審查原則就是不能逾越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
: 然後台北市政府自己有沒有分區管制規定?有
: 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25條規定商三容積上限是560%
: 第11章規定容積獎勵要怎麼給
: 沒有任何一條告訴你可以自創容積獎勵
: 所以京華城案20%的容積獎勵很明顯已經違法
: 這些都是監察院報告寫的 非常淺顯易懂
: 我不明白到現在還能凹沒違法
: 凹要等行政法院判決的是怎麼回事?
: 最好笑的是黃國昌
: 一邊講誰來認定違法
: 結果自己之前在比這件犯罪事實還不明確的案件一天到晚狂砲轟
: 他都不會為自己雙標成這樣覺得丟臉嗎?
先打預防針 我本人是馬粉 不喜歡柯文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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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假設你說的都是對的 那爭議也不會少
很多人都講了 如果違法(圖利罪) 都委會跟有簽名蓋章的人是不是都算違法要抓去關?
如果沒有通通抓去關 那為什麼柯文哲要被關?
光這點就扯不完了 隨隨便便都能上升到政治迫害的高度
一堆法律條文寫得那麼爛又不清不楚(光一個妨害名譽罪就多少爭議)
還不是就給那些懂法的人玩弄的空間
如果每個案子都像京華城這樣用放大鏡檢視看 標準從嚴 多少事情有違法?
如果其他案子沒用放大鏡檢視看 那這樣弄柯文哲 又變政治鬥爭了
這也是為什麼民眾黨發言人會到處拉救援的原因...
連高虹安這麼罪證確鑿的都一堆人在挺 趙少康 蔡正元之流挺得多用力啊
所以說京華城案 光用法律來整 根本無法解決爭議
除非真的抓到柯文哲跟PG收錢 要不然就算最終柯文哲被判圖利罪
那也沒有寧靜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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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會啦,李述德被關,柯和馬關係有很
差嗎?
喜歡周美青壓馬頭
這法律很清楚沒有很爛 柯文哲底下都多少
人告訴他不能這樣做了
就想為什麼京華城案之前木柯神教要把自
先弄成焦點每天在自爆
京華城這件絕對不是顯微鏡 打從一開始我
就覺得京華城這個案子比較像是在大馬路上
在監視器面前殺人 還覺得自己不會有事
很清楚那為什麼都審會過??
“圖利“就是明知違法還硬幹,“貪污”
就是“收錢辦事”,明明白白,清清楚楚
我感到匪夷所思只有怎麼敢這樣囂張目無法
紀 至於都委會最後可以看看有多少人會被
除非都委會跟沈有不當往來或沒自保 不然公
務員不會明顯圖利
洨草發文還要打預防針假客關中立?
起訴吧 哈 搞不好贊成的通通被起訴
就看為什麼沒事去戳郝斌斌搞到他不爽把
你覺得很清楚 我可不覺得
柯草會當街當警察面搶劫,原來是父生母
養柯帶大
承認是柯粉洨草很丟臉是吧?
京華城捅上台面
沒有很清楚吧
為什麼都審會過?不就是都審主席硬幹 然
後強烈主張違法的都被換掉?過的時候明顯
反對的剛好請假?
覺得不清楚因為你是被羈押的一方啊
這樣你還不懂啊
柯草不清楚沒關係,正常人清楚就可以了
看蔣年初回函就知道了 真的明確違法
那時候就停了 年初可還沒這些事情
為什麼會過要看誰施壓誰放水誰該被關 而
不是說喔會過所以合法 根本邏輯死亡
監察院糾正是年初的事
文字都這麼清楚了 你還覺得沒有 我能我說
什麼?讀書不犯法 不識字也可以學
馬粉難道比柯粉還開心?
蔣是騎虎難下找個理由撐住而已啦 不然哪
來什麼程序合法實質要等法院判這種事
都審會過就是有人動手腳,你第一句是小草
起手式
年初就騎虎難下?太早了吧
他是現在才說等法院判 年初說是一切
合法
監察院報告 我前面那篇還不夠淺顯嗎?還
不夠清楚嗎?不就是沒有任何依據就給容積
這麼簡單明瞭的事情
還有人說蔣沒停工所以合法 根本鬼扯
他們是說程序合法 章都蓋完了程序跑完了
年初監察院糾正了啊 當然騎虎難下 不然要
直接停工嗎?你什麼時候看過蔣萬安這麼帶
種?反正監察院糾正又怎樣?你能拿我怎樣
法律模糊地帶綠粉講很清楚
不愧是最會超譯的群族
蔣是年初被監察院糾正還說一切ok
年初好嗎
真的明確違法還會這樣搞?
有違法就承辦都委會全都抓去關啊
因為糾正你不遵守也不能怎樣啊 蔣市府沒
種停工 當然不能承認違法 事情就是這麼簡
單
可以往上彈劾送檢調啊
都委真的有可能同意的都被起訴喔 哈
明確違法還用承認喔
直接抓起來就好了 不就不明確才會一
邊說合法一邊說要糾正
蔣萬安是承接前面決定 沒辦法辦他啦 他沒
種停工就只能這樣回應 不然咧?
明確違法還要蒐證那麼久 喔喔
不就沒明確違法沒有法律背書不能停工
當然要承認啊 都審會又沒每個委員都覺得
可以好嗎?大部分人也不敢同意 就表示無
意見 為什麼?怕出事啊 反對的都直接請假
為什麼會過?要問柯主席啊,自創20%獎
勵,無法源依據
了
少說一堆廢話 有本事就我寫的提出有用的
護航見解 我諒你們沒人寫的出來
如果你是馬粉 你應該想想李述德
看看柯文哲是怎麼讓李述德成立圖利
法條文字條文邏輯這麼清楚簡單 還能裝看
不懂 你看不懂專案小組也這麼廢看不懂?
你以為林洲民林欽榮為什麼堅持?你以為為
什麼前台北市都發局執密被調走要吃逃過一
你再來想想甚麼是政治迫害
劫蛋糕?
可以裝瞎到這種程度嗎?
這種像是大街搶劫殺人的案件還在那邊講模
糊 灰色 看不出違法 我的天啊
然後現在調查的早就不只圖利了 是收賄 不
懂差別嗎?
不就因為圖利沒辦法成只能抓金流
監院沒約束力 要行政法院或刑事庭判決
林洲民跟這次壓根扯不上邊
很好笑 連時間序都搞不清楚在這邊扯
還沒人告到行政法院 目前看刑事庭如何判
黃國昌說了一句很有意思的話
判無保或羈押的法官們 都認定違法就是了
是否違法誰決定?
當然法官決定違法與否
我想黃國昌應該是很挺柯了 才講這句話
不過黃的意思應該是誰通過京華城
他是把責任推給都委會
都委會認為沒違法 所以通過
是否違法誰決定 這句話真的會讓人笑破肚
皮 這句可以當什麼道理的話 黃國昌是不是
把他以前號稱揭弊的內容都吞回去?
一個法學博士 整天揭弊的可以這麼不要臉
我真的很佩服很佩服
刑事法院當然有權力認定是不是違法 然後
以目前揭露的事實一般人也可以判斷是不是
違法 只是沒法律效力 現在就是法院已經三
個裁定都認為違法了 還在那邊玩文字遊戲
那個嗆聲柯文哲有問題一定第一個出來批評
柯的黃國昌在哪?還講不要懷疑欸 有夠不
要臉
誰跟你圖利沒辦法成啦 不懂可以唸書可以
學習 不是出來講一些笑話 在調查圖利過程
發現可能收賄當然要繼續調查啊 什麼叫圖
利沒辦法成?
都委會的委員不是公務員,你要拿什麼關?
公務員定義刑法看第十條 是有可能被認為
是刑法上公務員
況且都審會的決議不代表你都發局跟市府就
能一推256說我都不用管他的適法性
當然要看都委會審議的法律效力是什麼
第10條那個要把外部委員牽成公務員太難了
重點還是在有沒有公權力 反正看看地檢法
院怎麼認定吧
不會是絕對不可能的
貪婪老人造謠生事
這種模式就前無古人後無來者
不然紹秀佩幹麻要幫想方法
自創可以那市府憑啥否決一坪換一坪
要知道京華城換算下來是一坪換四坪
全臺北市民都提都更一換一
不限都更屋齡違老大家換起來
要說柯明知也蠻難的,顯然也不是所有人都
說違法,他手下一部分簡任跟特任官可能都
有護航(到底是拿錢還是誤用也不知道)所
以才相信,你也不能說他的相信一定存在什
麼圖利。以最後一次783會議來說也沒有多
少人在都委會質疑啊,怎麼可能在場的都是
都計法律專家。那請問如果這些都委會的人
都不一定知道,那一個市長怎麼可能自己花
時間去看法律的適法性?當然你可以嗆他無
能,但事實上也沒多少議員查了這麼久打到
你說的點,就連苗也沒完全打中。
是否明知就看證據
是彭振聲要轉做汙點證人
還是底下公務員或審查委員咬是柯文哲施壓
到時候等調查完畢 再判斷即可
要判,也是先判決京華城容積違法,
然後停工,接著才是因為違法而去查圖利
沒有前提,哪裡來後續的討論,現在完全亂
了
4
首Po------以上看完可使用 Ctrl+y 刪除------ 我其實看不懂為什麼會有圖利罪的嫌疑,但京華城這個案子確實有玄妙的部分。 按照《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裡面的十一章〈綜合設計放寬與容積獎勵規 定〉,裡面的條文各憑本事符合,獎勵容積20%以上都是有可能的。 而且我還特地為此打電話到都發局都市規劃組科,去確認有沒有上位法規規定獎勵容積207
規 : 定〉,裡面的條文各憑本事符合,獎勵容積20%以上都是有可能的。 : 而且我還特地為此打電話到都發局都市規劃組科,去確認有沒有上位法規規定獎勵容積 20 : %的限制,對方清楚的說「沒有」,而這跟我去看《台北市都市計畫自治施行自治條例17
例 : 》的第十一章來申請容積獎勵;底下推文說容積率上限是560%沒有錯,但這是不含容積 獎 : 勵在內的上限,容積獎勵是另外計算的。 :5
條 : 例 : : 》的第十一章來申請容積獎勵;底下推文說容積率上限是560%沒有錯,但這是不含容 積 : 獎11
你搞錯一件事 都市計畫法24條講的是土地所有人可以自行擬訂計畫申請 所以京華城自行訂了一個20%容積獎勵計畫送審 是合法的 臺北市都市計畫自治條例25條講的是市政府可以擬訂計畫規定容積率36
就是這個地方違法了 很多人在討論這件事一直講都市計畫法第24條 但到底有沒有去看過都市計畫法第24條? 都市計畫法24條規定是這樣 土地權利關係人為促進其土地利用,得配合當地分區發展計畫,自行擬定或變更細部計畫11
畫 : ,並應附具事業及財務計畫,申請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依 前 : 條規定辦理。 : 這條只是讓你土地權利關係人可以自提計畫,根本沒說你市府可以隨便審查不受限制
爆
[爆卦] 蔡正元FB672是什麼罪狀? 台北地檢提訊柯文哲 指控柯文哲圖利京華城 給予20%獎勵容積率72
[討論] 有關柯文哲可能成立圖利罪的個人想法第一次在本版發文,綜合目前媒體上能看到的訊息,小弟提供一種想法。由於小弟學法律的 ,以下見解還請大家多多指教,小弟是按照最近的週刊報導想出一種可能性,並提出一個初 步的法律見解: (特此聲明:以下論述未經查證未必完全真實,真實情況仍須司法單位釐清,小弟僅只是提 供一種思考的想法,並沒有要藉此侵害柯文哲主席的名譽)32
Re: [新聞] 遭搜索柯文哲震怒:我坦蕩蕩 執政當局說笑死是多大啦可以搜四個小時! 還以為掉進蟲洞了不就是東廠找不到想要的東西 現在是偵查大公開的時代 ,鏡周刊、三民自的偵查直播都沒寫找到金流 ,晚上要是找不到金流沒被羈押29
[討論] 圖利罪的"明知"到底是什麼?先說我法盲。 圖利罪的明知違法到底是怎樣才符合條件? 照京華城這個案子 都審會說是合法的, 柯文哲當然可以說他不知道是違法的啊。13
[問卦] 京華城違法確定了吧圖利罪構成要點 「明知違背法令」、「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為法定構成要件 所以法官認定柯文哲明知違法但仍執意增加容積圖利京華城 所以京華城違法是確定了? 那應該要停工了吧 那如果假使京華城沒有違法不用停工,反之柯文哲圖利罪就無法達成7
[討論] 柯文哲真的有辦法施壓都委會嗎?如題,京華城案子是由都委會進行審議通過,都委會委員共22個人,除了8位是本來台北市 政府的官員,其餘14位都是些大學教授、退休教授、公司的董事長等等在社會上具有都市工 程背景的人。 即便是柯文哲親簽將京華城案送到都委會研議,最後都還是必須由所有委員共同決議通過這 個案子,柯文哲不是都委會委員,也沒有任何紀錄他有參與都委會的會議,在這個情況下柯X
Re: [新聞] 柯文哲說謊遭揭穿的模樣? 6年前「兩岸一現在還在洗這種文章真的是被看破手腳 特別是這個加拿大副教授 去查一下就知道政治背景為何 就問一句 現在重點是在京華城的案子 為什麼這些側翼不把討論聚焦在京華城容積率20%是否合理的議題上? 反而開始翻舊帳考古 進行人身攻擊 是為什麼?4
[黑特] 柯文哲和民眾黨 沒有底線的底線京華城引發社會爭議 》柯文哲堅稱即使圖利也是合法 檢方訊問圖利細節 》柯文哲改稱不知道違法,什麼都不知道 用圖利罪聲押獲准- 如題 我發現不僅是白粉不懂法,連綠粉也不懂法 圖利罪的其中一個構成要件就是「不法利益」 不法利益,懂? 要起訴柯文哲圖利,就得先有不法利益的明確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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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苗博雅的質詢影片是否會成為證據呢苗的質詢只能打臉柯文哲在受訪時說自己到今年3、4月才知道840%這件事 但法官在裁量柯文哲是不是有涉犯圖利罪時 是看柯文哲在蓋章同意時知不知道給840%是違法的 苗博雅這段質詢是已經在核定給京華城840%之後提出質疑的 所以不能從這段質詢去證明柯文哲在蓋章時已經知道他自己違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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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所以藍白不支持棒球原因 真的這麼狹隘喔34
Re: [轉錄] 台灣民眾黨-fb39
[討論] 蔣萬安怎麼能蹭到翻車?29
[轉錄] 羅智強FB 請大家為陳芳盈集氣31
[討論] 台灣尚勇真的蠻洗腦的。26
Re: [討論]中國多人競賽世界排名都很低19
[討論] 民眾黨和蔣萬安是隨便亂蹭嗎?21
[討論] Chinese Taipei 隊伍沒有台北人!19
[討論] 郭國文和蔣萬安誰比較失禮?17
[討論] 蕭美琴怎麼可以那麼低調29
[討論] 本屆政治人物亂蹭排行榜?14
[討論] 所以到底是誰在崩潰?16
[討論] 陳啟昱當庭逮捕、聲押禁見3X
[討論] 賴清德根本不愛棒球14
[黑特] 館長談到棒球怎躲躲閃閃?36
[討論] 2008年是不是台灣最慘的一年12
[討論] 蔣萬安有比馬狗還廢嗎11
[討論] 蔣萬安怎麼蹭棒球蹭成這副德性?28
[討論] 藍白粉是不是人格扭曲呀9
[討論] 賴成立全民運動署,暫擱新住民署!做對27
[討論]中國多人競賽世界排名都很低9
[討論] 為何藍營民代蹭棒球卻有點格格不入17
Re: [討論] 業者爆料:清水洗不乾淨太陽能版10
[討論] 中天記者造反 問民眾看到台灣國旗感動嗎8
[討論] 只問一句,藍白粉要回馬時代嗎?6
[黑特] 賤草崩潰一整天了,要崩到頭七嗎?9
Re: [討論] 今天藍白更崩潰 演不下去了5
[舊聞] 潘孟安遭質疑搞「25億全台最貴棒球場」2
[討論] 要出多大的事情才會讓民進黨再起不能?5
Re: [討論]中國多人競賽世界排名都很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