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按鈴遲不下車 公車司機暴怒狂譙「五字經
※ 引述《emperor (派蘿派蘿得第一)》之銘言:
: 高雄市某客運王姓公車司機,去年12月開車行至高雄市美濃區站牌時,不滿郭姓乘客按停: 車鈴後,又遲不下車,氣到狂譙「五字經」還直接到後車門強拉郭男下車,郭男嚇到立即: 報警到場,王男被法院依強制未遂罪,處拘役20日,可上訴。
是說,根據「臺灣橋頭地方法院一一三年度原簡字第四十六號」刑事判決,提到原告(郭姓乘客)的名為「高義」
且加上理由內容:
按刑法第309條第1項規定所處罰之公然侮辱行為,係指依個案之表意脈絡,表意人故意發表公然貶損他人名譽之言論,已逾越一般人可合理忍受之範圍;經權衡該言論對他人名譽權之影響,及該言論依其表意脈絡是否有益於公共事務之思辯,或屬文學、藝術之表現形式,或具學術、專業領域等正面價值,於個案足認他人之名譽權應優先於表意人之言論自由而受保障者(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3號判決意旨參照)。被告於上揭時地對告訴人辱罵「幹你娘雞掰」等語,依社會一般人對於該些言語之認知,係蔑視他人之人格,貶抑其人格尊嚴,具有輕蔑、鄙視及使人難堪之涵意,足以貶損告訴人之社會評價,對告訴人之名譽權侵害難謂輕微,該言語復無有益於公共事務之思辨,或屬文學、藝術之表現形式,或具學術、專業領域等正面評價之情形;復觀諸本案脈絡、雙方關係、語氣、語境、語調、連結之前後文句及發表言論之場所等整體狀況為綜合觀察,可知本案被告係欲表達告訴人對於是否下車不做出回應之事,然而大可不必對告訴人恣意以「幹你娘雞掰」之侮辱性字眼辱罵,被告卻以「幹你娘雞掰」辱罵告訴人,顯已是針對告訴人之名譽予以恣意攻擊,並已逾越一般人可合理忍受之範圍,核屬公然侮辱行為無訛。又被告辯稱係因告訴人先將被告稱為山地人,且對於是否下車不予做出回應,並因此對告訴人辱罵「幹你娘雞掰」,然告訴人自始至終均否認曾對告訴人稱呼山地人,復觀諸被告與告訴人之對話過程,被告稱:「幹你娘雞掰呀!你給我下車!幹你娘林爸這個工作不做了......(00:10-00:17)」、「你來亂的喔我還跟你客氣喔......你當作咱們番仔好欺負膩啦ㄏㄚˋ!(00:50-00:56)」,告訴人復回答被告:「誰跟你說這個名,你這個名不能講呦,你們這個布農族原住民是第三大族餒(0:57-1:06)」,此有告訴人所提供之錄音譯文在卷可參(警卷第19頁),可知被告先辱罵告訴人後又自稱番仔,告訴人甚至還回應對原住民不可為此稱呼,是被告前開所辯是否屬實已非無疑,況縱屬實依被告於審理時所述,其經告訴人為「山地人」之稱呼後心中耿耿於懷,待告訴人鳴按下車鈴卻不下車始認遭刁難而為本案犯行,足見此非被告辱罵告訴人之直接原因,而僅屬本案犯行之動機,尚難以此認定其本案所為不構成公然侮辱。
所以在想著,怎不用《賭神》中的「雜碎(仆街仔)」等文字試試看呢?
直接用「五字經」來罵,且是法院認證違法的文字(即用來公然侮辱便是不行),難道來不及腦筋急轉彎?
且加上自貶作為原住民應有的尊嚴,這邏輯根本一點都不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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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一生會遭遇各種各樣的意外,有的意外,只會讓你變得頹廢,一蹶不振;有的意外則會讓你找到另一個自己,重獲新生。……你要知道你是誰,你的拋棄和擁有,都是你自
己的選擇,患得患失只會讓你身陷囹圄。
——孫衍《願你出走半生,歸來仍是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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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髒話也要抓 沒天理QQ
不准罵髒話就跟你很癢不准你抓一樣
不人道
如果抓癢犯法 你能接受嗎
通姦都除罪了,公然侮辱有甚麼罪
比如你真的幹他娘,通姦除罪
但你罵他幹你娘,有罪
這是鼓勵幹他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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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遊戲直播被罵「老奶」 網友嘴秋代價出爐補充全文: 檢察官偵訊之後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法官沒開庭審理 直接發動簡易判決處刑![Re: [新聞] 遊戲直播被罵「老奶」 網友嘴秋代價出爐 Re: [新聞] 遊戲直播被罵「老奶」 網友嘴秋代價出爐](https://law.judicial.gov.tw/fblogo.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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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莫羽靜」粉團影射吳佩芸介入徐永明婚姻核被告李建葦所為,係犯刑法第310條第2項之散布文字誹謗罪。又被告於時空密接之情形 下,先後為前揭加重誹謗之數次舉動,均係侵害同一告訴人之名譽法益,應係接續犯,以 實質一罪論。爰審酌被告前曾犯傷害罪,經法院判處拘役之刑,且已執行完畢,有臺灣高 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附卷可稽,素行非佳,被告無何實據竟輕率於網路上公開散布告訴 人與他人有婚外之男女關係,足以毀損告訴人名譽,損及告訴人之社會評價,所為實屬不![Re: [新聞] 「莫羽靜」粉團影射吳佩芸介入徐永明婚姻 Re: [新聞] 「莫羽靜」粉團影射吳佩芸介入徐永明婚姻](https://i.imgur.com/v8NuIvm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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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快訊/黃士修為3倍券槓台大生 「不用功八卦是記者寫錯了,他是台大法律系畢業。 台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庭 110年度易字第279號 「小笨蛋案」妨害名譽案件 告訴人:林士淵![Re: [新聞] 快訊/黃士修為3倍券槓台大生 「不用功 Re: [新聞] 快訊/黃士修為3倍券槓台大生 「不用功](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5610/d5610130.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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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女師搭上學生爸簽「母狗守則」 事後反八卦喔 看了判決書 如果 被告不是同名同姓 那麼就是 專長看疑難各式各樣家相 家相鑑定-幸xxx相學 網站8
Re: [問卦] 八卦翻車了?齊廷洹噴髒話恐有公然侮辱答案可能不會讓你滿意 這樣沒有公然侮辱 今年大法官有針對這個條文做解釋 憲法法庭做出113年憲判字第3號判決 公然侮辱行為如按個案之表意脈絡![Re: [問卦] 八卦翻車了?齊廷洹噴髒話恐有公然侮辱 Re: [問卦] 八卦翻車了?齊廷洹噴髒話恐有公然侮辱](https://i.imgur.com/rwYmKqR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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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罵「北七」慘虧4千!他不爽上訴…法官1這應該是被釋憲救了 113年憲判字第3號【公然侮辱罪案(一)】 經權衡該言論對他人名譽權之影響,及該言論依其表意脈絡是否有益於公共事務之思辯,或 屬文學、藝術之表現形式,或具學術、專業領域等正面價值,於個案足認他人之名譽權應優 先於表意人之言論自由而受保障者。![Re: [新聞] 罵「北七」慘虧4千!他不爽上訴…法官1 Re: [新聞] 罵「北七」慘虧4千!他不爽上訴…法官1](https://i.imgur.com/RFJWJ6eb.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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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陳時中不忍了!親自提告 網友罵「舔美賣台」判拘役3日各位亂罵塔綠班的人,再推文看看啊 民進黨告你喔,建議修飾文字,用「湖水綠」形容DPP,聽起來比較美 以下: 被告張貼前揭文字等言論,可見被告係就告訴人代表國家處理疫情之作為有所批評,惟應 思以理性之態度就事論事,並以適切之文字表達,然被告張貼「無恥舔美賣臺」等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