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柯建銘撂話「解散國民黨」 朱立倫:辛苦
憲法訴訟法第80條
宣告政黨解散之判決,其評決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事由:政黨之目的或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主管機關得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政黨解散之判決。
現在的大法官,都可以做出全世界都合憲,
就台灣違憲的解釋了。
解散KMT還怕找不到事由。
就算不滿,也不能救濟。
柯總召就是相信,因為主管機關是自己人,大法官也是自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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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202.145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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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這樣一直說台獨的民進黨更該解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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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明顯危害中華民國的存在
1.要先執政 2.再有一群聽黨意的大法官 3.還要沒有下限。
推
趕快解散國民黨啦,等著看大趴踢
推
民進黨真的這樣搞看美國會不會不吭
→
聲
美國也不是沒支持過獨裁政權。
推
※ 編輯: violetking (59.115.202.145 臺灣), 01/01/2025 13:48:28
美國可愛死綠共了
推
民進黨這樣搞,剛好讓中國國民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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蟬脫殼,重新組黨
推
程序早就已經啟動了,目前先鎖定國民黨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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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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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內就會解散非法政黨,新政黨必須政府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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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方可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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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聯繫大法官先行調整決議書的步驟
推
政治搞成這樣 完全沒在顧國家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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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是開口說這些 都已經是大忌
推
非可託六尺之孤
推
以後選舉候選人要大法官同意才能參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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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看這樣搞會多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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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媽敢解散國民黨我一定上街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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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再爛也不能這樣亂搞吧
噓
鐵草,有沒有抖內主席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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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爸爸:狗想搞事問過主人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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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主席這話講得還是太委婉溫柔恭讓了 就我國制度條件上 柯總召這套威脅還是挺有機會成立的 根據《憲法訴訟法》規定 第77 條14
我要澄清一下 民進黨並沒有保底 40% 就跟過去 20年 國民黨每四年選舉 就會明顯看到外省老兵族群凋零的影響 下個20年 人口凋零的主要組成
1: : : → Dinenger: 剩下就盡力從60%裡面操作 能吸過來就吸 180.218.12.5 01/01 1 1: : : → Dinenger: 吸不過來就讓他們沒辦法棄保互相傷害 180.218.12.5 01/01 1 1:3
要我說 民進黨真的想解散國民黨早就解散一百次了 想當初遊走憲法邊緣的不當黨產條例 還有黨產會 當下只想到 "挖賽,國民黨汙了台灣這麼多錢,終於政黨輪替可以討回來了" 結果民進黨全部都在打假球1
依我看,老實說解散民眾黨才是最佳解 讓這八席消失 就能讓民進黨過半了! 而且老美不一定有意見 因為老美根本不在乎民眾黨吧!
朱朱倫搞錯一件事了 朱朱倫2001年當選桃園縣縣長、 2010年當選新北市市長,2014年連任;2018年任期屆滿卸任。 手上案子無數,總有一個適合你的 比如說頂新三重新燕案,難道沒人覺得這個有弊案,很適合送北檢轉幾圈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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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聞] 聲請解散民進黨 憲法法庭首例裁定不受理1.網址︰ ※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 2.來源︰ 中央社![[舊聞] 聲請解散民進黨 憲法法庭首例裁定不受理 [舊聞] 聲請解散民進黨 憲法法庭首例裁定不受理](https://www.cna.com.tw/img/pic_f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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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違憲政黨該解散了吧?政黨之目的或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主管機關(內政部)得聲 請憲法法庭為宣告政黨解散之判決。 參考法條:憲法訴訟法第77條 宣告政黨解散之判決,其評決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評決未達同意人數時,應為不予解散之判決。6
[討論] 解散國民黨!!司法院大法官,除依憲法第七十八條之規定外,並組成憲法法庭審理總統、副總統之彈劾 及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 聲請要件 政黨之目的或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主管機關(內政部)得 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政黨解散之判決。5
Re: [新聞] 柯P痛批綠 把憲法法庭變側翼其實沒差 民進黨要這樣玩 之後藍白也這樣玩憲法法庭就好 下次集中選票 送國民黨上總統 之後把大法官洗到都變成自己人 然後開憲法法庭解散民進黨![Re: [新聞] 柯P痛批綠 把憲法法庭變側翼 Re: [新聞] 柯P痛批綠 把憲法法庭變側翼](https://pbs.twimg.com/amplify_video_thumb/1810958589126922240/img/oyK0hSpeasow166d.jpg:lar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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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有一說一 大家贊成賴清德宣佈KMT違法嗎?有一說一 大家贊成賴清德宣佈KMT違法嗎? 聲請要件 政黨之目的或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主管機關(內政部)得 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政黨解散之判決。 宣告政黨解散之判決,其評決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同意。3
[討論] 內政部該動起來了吧政黨違憲解散案件 政黨之目的或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主管機關(內政部)得 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政黨解散之判決。 參考法條:憲法訴訟法第77條![[討論] 內政部該動起來了吧 [討論] 內政部該動起來了吧](https://cons.judicial.gov.tw/assets/images/Icon-share2.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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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袁紅冰2月早警告習指示「佔領台灣立法院我想問的是 到這種地步了 卓內閣跟他的內政部是在幹什麼 憲法訴訟法第77條 政黨之目的或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主管機關(內政部)得![Re: [新聞] 袁紅冰2月早警告習指示「佔領台灣立法院 Re: [新聞] 袁紅冰2月早警告習指示「佔領台灣立法院](https://cons.judicial.gov.tw/assets/images/Icon-share2.png)
Re: [新聞] 憲法法庭判決暗藏陷阱 黃揚明驚爆:準備別鬧了啦= = 第 77 條 政黨之目的或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主管機關得聲請憲法 法庭為宣告政黨解散之判決。 第 80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