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獨家/東岸廣場產權糾紛!NET貼警語「別
先等子彈飛一會
理性上我也支持 NET
這邊餐廳我也常去 都很喜歡
但是這事透漏著古怪
先看一篇新聞
https://0rz.tw/ag8gb
當年 謝立功還是代表國民黨選基隆市長的時候
就提出了質疑
簡單講 這事情分了幾個腳色
基隆市政府 房東
大日 二房東
NET 三房東
其他餐廳 房客
基隆市政府 跟大日簽了 OT 合約 5+3+2 年
只讓他經營停車場 沒有讓他碰建物改建這塊
大日跟NET 簽了 10年 ROT合約 要NET出錢改建
現在過了8年 +2的部分因為大日有違規 所以不給續約
問題就來了 大日在有條件續約的狀態下 一次跟NET簽十年
還讓NET 出錢改建 變成 ROT
而當時簽約的基隆市政府 居然就默認了這個合約
讓OT 變成 ROT 讓二房東 NET去改建 (市府不可能不知道 破爛建物被改建了)
所以才會變成下面鏡周刊接露的 "建物所有權至今未登記"
https://0rz.tw/zAZ4t
目前資訊看起來 是 NET 被林右昌的基隆市府 + 大日 給黑了....
等更多資訊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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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說給八卦版一點時間 總是會扯到DPP
結果二房東 安全退場~CC
地主沒同意 可以改建喔?
Net簽約時一定考慮過提前結束租期
大日是誰的人?怎麼一付置身事外?
我記得有篇新聞說議會背書說可以建
NET該拿合約找大日討才對,但八成是簽個
爛約
看了周刊報導起建人市政府 net出錢 ~
前市長背書如果沒登記可能是違建
市府拿違建租給微風不管後面怎樣微風都
基隆市乾脆就直接買斷
賺翻
如果基隆市政府起造但沒登記產權
這只能打行政訴訟了
這邊子彈飛的比較穩
建物所有權跟違建是兩回事==
NET的法務.....對方只拿到5+3+2也敢簽
給八卦版一點時間自動會有帳號扯去DDP
嘻嘻
10年花3E划算嗎...但如果划算
現在不過就是比預期虧2年而已
NET直接把房子拆了不知道可不可以就是
可以換連結嗎?
推,地主有同意,公務員選舉完被發現有行
政瑕疵
投標的時候 出高價標到20年不就好惹
藍綠合作坑人
要看各方合約怎麼寫的,結果報導通通裝傻
,這媒體有問題
NET怎麼會只簽十年願意花三億蓋商場?
有這麼佛的房客(三房東)也太爽
27樓講錯了吧,我看別篇說標到價格2億
,花3億蓋,再跟別人一起出2億標
本來應該是只花2億,當初因為頂樓PU跑道林
市長不滿意,多花了一億重鋪,新聞都還查得
到,不過基隆人除了既得利益者應該都是最近
才知道那個商場是NET蓋的
大日問題最大啊,基隆市府就是督導不周
10年來基隆沒市長立委逆
~~~~~~~~~~~~~~~~~~~~~~~~~~~~~~~~~~~~~~~~~~~~~~~~~~~~~~~~~~~~~~~~ 恩 基隆只有一位立委 我懷疑你在臭蔡適應 有議員提出疑問啦
https://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1025181得到市府官員回答是 "此案雖名為OT案,卻有ROT的精神,沒有適法性問題"
要問林右昌和大日吧 ㄎ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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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案件八卦才多 可以查一下還沒通過標案就開始招人 還有市長的前女友是誰 基隆港的水不知道多深 --![Re: [新聞] 獨家/東岸廣場產權糾紛!NET貼警語「別 Re: [新聞] 獨家/東岸廣場產權糾紛!NET貼警語「別](https://i.imgur.com/OOt8gEX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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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文章內容基隆市政府對的是大日開發 大日開發再把地上商場轉租給NET,至於地上商場為何是NET出錢改裝不得而知 也不知NET跟大日開發是怎簽合約簽幾年,但應該也簽不少年才會花錢改裝 現在就大日開發合約已到,基隆市政府對的就是大日開發 而NET爭議點在於跟大日開發之間的合約問題,而非跟基隆市政府
屋主把房子出租,租給別人N年 結果租客自己又把房子再出租給第三人,一樣是簽N年約 出租期間第三人想要做室內裝修,所以拜託屋主申請裝修許可 裝修許可拿到了、房子也裝潢的漂漂亮亮的、租約的N年也到期了 第三人: 室內是我裝修的,你沒權力把房子收回去8
這件最後應該很簡單 要看大日跟NET簽的ROT到底市府有沒有簽名 如果有NET就死定了 本來時限到就要還給市府不過可能要延兩年 畢竟違約的是大日不是NET9
看推文真的笑出來 這事件首先看當初契約怎麼寫 一般地上權40年-70年甚至更長 文中有提到建物所有權應該是NET的 當初蓋建物時土地所有權人一定也會知道27
自己文章自己回 這案子 真的很多詭異之處 林右昌的市府團隊 當初真的螺絲太鬆了 回到當初的新聞![Re: [新聞] 獨家/東岸廣場產權糾紛!NET貼警語「別 Re: [新聞] 獨家/東岸廣場產權糾紛!NET貼警語「別](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16/08/25/19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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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東西我有個問題欸 為啥不是直接跟政府簽ROT 而是要跟二房東簽約變三房東招商啊 這樣給二房東賺一筆幹嘛 為啥當初不是直接跟政府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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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不滿標案給微風!NET登報嗆基市府違法想不到這件事竟然可以回溯那麼久 還扯上2018市長選舉 2015年12月 大日開發取得 基隆市東岸立體停車場營運移轉案(OT)![Re: [新聞] 不滿標案給微風!NET登報嗆基市府違法 Re: [新聞] 不滿標案給微風!NET登報嗆基市府違法](https://i.imgur.com/SI8jAs0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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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台灣本土最佛企業」踢鐵板 3億蓋1.新聞網址︰ =mmpage&fbclid=IwAR2hcoaFEgntE7Ffig5ae8x22PQx4c1SmMOh4GsmQUpnRgFJlhiuEmqQSw0 2.新聞來源︰ 鏡周刊![Re: [新聞] 「台灣本土最佛企業」踢鐵板 3億蓋 Re: [新聞] 「台灣本土最佛企業」踢鐵板 3億蓋](https://v3-statics.mirrormedia.mg/images/a15d4cca-ea4f-41a6-af1c-26bb656c4fdf-w1600.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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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不滿標案給微風!NET登報嗆基市府違法: : 今日發生這樣的事,可以說完全是當時市府種下的果,對標案便宜行事導致兩個結果 : 1.大日開發獲得暴利,並違法和NET簽約,至今逍遙法外 : 2.NET可以跟市府灰,NET主張蓋的建築物是他們的,市政府沒有權利拿走 : 然而NET此舉亦相當無理![Re: [新聞] 不滿標案給微風!NET登報嗆基市府違法 Re: [新聞] 不滿標案給微風!NET登報嗆基市府違法](https://i.imgur.com/98Xi5E0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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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不滿標案給微風!NET登報嗆基市府違法手機排版 源自於基隆市議員張之豪臉書 75%off大特價租20年出去是沒什麼意見,基隆人選擇就要尊重.. 但![Re: [新聞] 不滿標案給微風!NET登報嗆基市府違法 Re: [新聞] 不滿標案給微風!NET登報嗆基市府違法](https://scontent-tpe1-1.xx.fbcdn.net/v/t15.5256-10/418732590_1515793595880396_5961047695623759578_n.jpg?stp=dst-jpg_s1000x1200&_nc_cat=101&ccb=1-7&_nc_sid=c26028&_nc_ohc=wNRSwZQB3Y0AX9y_9bO&_nc_ht=scontent-tpe1-1.xx&oh=00_AfDe8FtPdxGZRnFCaTZU1Jmhg9hSBFwNOAqWfURO4CsyHQ&oe=65B3D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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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不滿標案給微風!NET登報嗆基市府違法這位朋友,你會有這樣的質疑, 是因為你沒瞭解合約簽約的關鍵 所以才會產生錯誤的認知與憤怒 .......................................... 林右昌市長當年招標用OT--利用政府現有建物經營6
Re: [新聞] 基隆「微風東岸」開業前釀風暴 市府和NET: 真要說怪怪的 反而是前市府的做法比較奇怪 為何之前招標是一期5年 然後續約+3+2到最多10年 那是因為當時市府採用OT招標 也就是停車場由市府改建好了 只是找人委外營運 時間到再收回來5
Re: [新聞] 房東持有50年不要了!NET公館店僅「2樓一坪518萬整棟老房子快十億,未來接手的人也不可能低於入手價賣出 所以政府都更或徵收都變得非常不可能,台灣的市容也就永遠爛在那 除非接手的人有辦法把附近的樓全買下一次改建,不過怎麼可能 所以要市容的自己移民吧 ※ 引述《godofsex (性愛戰神)》之銘言2
Re: [新聞] 基隆「微風東岸」開業前釀風暴 市府和NET不知道為什麼總覺得這種合約一簽就簽20年怪怪的 以合約方式來講 前市府的議約方式還比較合理 第一期五年 五年後如果沒有重大瑕疵弊端就可以優先續約+3+2到十年 而且標案評分 現在經營者NET被評在第四最後一名也怪怪的 一般如果現任經營者,如果經營妥當,評分都應該都要能加分才對,net願意花2.68億改造
Re: [新聞] 服飾品牌提告 謝國樑:無合約關係林右昌前市長當時是以ROT模式跟大日公司簽約 ROT:Rehabilitate-Operate-Transfer 民間機構投資增建、改建及修建政府現有建設並 為營運,營運期間屆滿後,營運權歸還政府。 請注意:是增建、改建及修建政府現有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