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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快訊/柯文哲大罷免「確定無法投票」!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快訊/柯文哲大罷免「確定無法投票」!作者
jamie81416
(上等菜兵)
時間推噓16 推:21 噓:5 →:40

: : 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審酌,提出兩點理由,裁定抗告駁回:
: : 一、憲法第17條所保障的選舉權與罷免權,除憲法明定事項外,並不具備特定的實體法: 保
: : 障內涵,而應由立法者立法建立完整選舉及罷免法制後,憲法所保障的選舉權與罷免權: 始
: : 得以具體化。依選罷法第89條準用第17條第1項規定,罷免案投票人除另有規定外,應: 於
: : 戶籍地投票所投票。而選罷法第17條第1項有關選舉人行使投票權處所的規定,是立法: 者
: : 就選舉或罷免投票的實施所為相關制度設計之一環。現制下,除投票所工作人員於符合: 法
: : 定要件下得例外於工作地投票所投票外(同條第2項規定參照),選舉人均應於戶籍地: 投
: : 票所投票,至選舉人因個人狀況而事實上得否於其戶籍地投票所投票,則非所問。究其: 立
: : 法目的,應係為維護選舉或罷免投票的公平性與公正性,其規定難謂有何違憲之處。

翻譯蒟蒻:

憲法只大略講選舉與罷免權

但沒有細部實施規則

實際施行要靠法律規定

現行法規沒有規範

所以不知道是不是有違憲

: : 二、抗告人是因受刑事另案羈押而無法自行至其戶籍地投票所投票,立法者既未規定其: 得
: : 以其他方式投票,依上開說明,尚難認抗告人受憲法第17條保障的罷免權遭到實質剝奪: ,
: : 而發生重大的損害或急迫的危險。基於權力分立原則,人民與行政機關間有關如何行使: 選
: : 舉權與罷免權,仍應由實體法規範形成,尚無從由法院以暫時權利保護措施或一般給付: 訴
: : 訟的方式預為介入。本件抗告人並未能釋明具有本案請求所爭執的公法上請求權存在,: 及
: : 本院審酌抗告人因未准定暫時狀態處分,如本案行政訴訟勝訴所生損害,與相對人因定: 暫
: : 時狀態處分所受的公益損害,綜合衡量比較,本件尚無准予定暫時狀態處分的必要。原: 裁
: : 定駁回抗告人的聲請,並無違誤。

選罷法只規定應該要在何時何地投票

沒有規範個人因素無法投票的事項

所以沒有違反選罷法

: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0726/3003387.htm?from=fb_et_news_comment


結論:

幹你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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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4.209.162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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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anww 07/26 11:59綠共獨裁政府

greensaru 07/26 11:59https://i.imgur.com/Y4UZkIA.jpeg

aerbercer 07/26 11:59違反黨意

saihao 07/26 12:00結論下的好

twpost 07/26 12:00就被法律限制自由

rex0217 07/26 12:00黨說得算

glik 07/26 12:01就沒有規定怎麼執行 看之後要不要訂出來

法律真的很搞笑 憲法說要保障選舉罷免權 但低階法沒有細部規範 所以沒有違反憲法(?

SShirakawa 07/26 12:01沒有詳細規範的被針對性從嚴認定

IamWHY 07/26 12:02笑死,國家關我快一年,起訴不了,說這個

IamWHY 07/26 12:02是個人因素?

peterwww 07/26 12:02想想20世紀 共產黨的崛起 真的是雙標示

SShirakawa 07/26 12:02其實以法律出發點來看普遍都是從寬

SShirakawa 07/26 12:03只有特別針對性的才從嚴,講白了就是

SShirakawa 07/26 12:03要搞人而已

peterwww 07/26 12:04範 打著反私有制 要公平正義 結果卻變新

KudanAkito 07/26 12:04中華民國憲法沒用?

介於有用與沒用之間 因為憲法只有講原則,沒有細部規範 按法院的理解 沒有細部規範 = 無法實施

peterwww 07/26 12:04階級

berryc 07/26 12:04明眼人都看的出來,就是政治追殺要弄死你

tinsawei 07/26 12:05把法律給廢了也不一定要民主

windlins 07/26 12:06原來獨裁離我們這麼近

homie407 07/26 12:06阿扁可以投票 幹

wangry001 07/26 12:07等等等行政法院不能針對違憲性審查ㄟ

嗯 限制投票這種有時效性的打憲法裁決 那憲法可以廢了

wangry001 07/26 12:08能審查的是被關掉的憲法法庭

下級法裁決本來就能參考上級法 現在行政法院的裁判 等於是未來法院裁判都能繞過憲法 有種去打釋憲,跟你耗 因為憲法只規範原則 都是算常識 真的很少有下階法做低能的細部規範

※ 編輯: jamie81416 (114.34.209.162 臺灣), 07/26/2025 12:11:18

zaiter 07/26 12:11無恥的北檢法官現在一定栽贓到底了 受到賴

zaiter 07/26 12:11總統壓力 不判有罪這些法官真的會被全家殺

zaiter 07/26 12:11

zaiter 07/26 12:14現在很明顯就是柯文哲各種釋憲上訴抗告都

zaiter 07/26 12:14失敗 北檢怎嚜弄都可以 雙標偏袒的非常明

Mesa5566 07/26 12:14從建國開始就要這樣追殺阿北 民進黨誇張

zaiter 07/26 12:14顯 搞霸凌就是想搞死人 台灣真的需要英雄

Mesa5566 07/26 12:14從前至今可能數萬人沒投到票 就為擋阿北

zaiter 07/26 12:14殺光這些法官北檢

wangry001 07/26 12:16憲法第 78 條

wangry001 07/26 12:16司法院解釋憲法,並有統一解釋法律及

wangry001 07/26 12:16命令之權。

wangry001 07/26 12:16應該是蠻明確的啦 最高行政法院不叫司

wangry001 07/26 12:16法院

KudanAkito 07/26 12:16先來應徵:柯文哲早知道會搞到釋憲

KudanAkito 07/26 12:17根本故意投票日前才來提出申請搞人

hsnumax 07/26 12:17把你拘留一整天讓你剛好不能投票也行囉?

可以

zaonoort 07/26 12:17哪你叫藍白仔修法呀

wangry001 07/26 12:21啊不然先立法嘛……

會立到死 法律都只規範政府可以做什麼事 沒有規範不能做什麼事 按目前柯的判例,每個都是漏洞

※ 編輯: jamie81416 (114.34.209.162 臺灣), 07/26/2025 12:24:16

ctx1000 07/26 12:24沒細則 我就擺爛(黨) 怎樣阿cc

futakinohi 07/26 12:288年擺爛就是這樣

simultaneous 07/26 12:28笑死人 党的司法

wangry001 07/26 12:28立院多數不是藍白?

wangry001 07/26 12:28過去一年給你時間立法不夠嗎

原來是隻小鳥 法律系第一堂課 法律無法規範所有事項

kuijun228 07/26 12:29立院誰最多數?誰?啊不敢說 笑死

JennyID 07/26 12:34不爽去釋憲啊,忘記憲法法庭停擺是不是XD

JennyID 07/26 12:34DDDD

ILoveAMD 07/26 12:35柯文哲就要破例逆

※ 編輯: jamie81416 (114.34.209.162 臺灣), 07/26/2025 12:37:19

fisher2596 07/26 12:41說好的無罪推論呢

Nevhir 07/26 12:41於法無據 那就是得在憲法的框架實行 也就

Nevhir 07/26 12:41是你要想辦法讓他投 而不是沒收他投票權

salix 07/26 12:43鳥蟾網軍開始在扯立法了 先去搞懂

salix 07/26 12:43事情脈絡再來秀下限也不遲

jin49518124 07/26 12:48一堆綠吱賤種法盲還一直要跟人辨笑

jin49518124 07/26 12:48

yan1979 07/26 12:58這個判例一開 憲法可以廢掉 憲法保障的很

yan1979 07/26 12:58多沒有細則

kobe143 07/26 13:36綠畜

lugiam 07/26 13:49國會聽證被搞掉 不然這些法官檢方都能被

lugiam 07/26 13:49抓出來彈劾 垃圾綠畜

marke18 07/26 14:17羈押不讓人行使權力 也沒提前想方案解決

marke18 07/26 14:18dpp只會想幫犯人爭取投票權 一般人就去死

marke18 07/26 14:19真的要想辦法提告 這真的太OVER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