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訊/柯文哲大罷免「確定無法投票」!
羈押又不是褫奪公權
在美國沒有被定罪
都可以投票
柯有沒有貪污圖利
沒被定罪前
就應該有公民投票的權利
為何最高行政法院
要為政治服務
自己踐踏司法
※ 引述《Sky77777777 (棒球板林威助)》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ET today東森新聞雲
: 2.記者署名:
: 記者吳銘峯、莊智勝/台北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快訊/柯文哲大罷免「確定無法投票」! 最高行政法院抗告駁回
: 4.完整新聞內文:
: 涉犯京華城案仍在押的台灣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保障他參與72
: 6罷免投票權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25日)裁定駁回聲請。柯文哲委任律師昨獲悉結
: 果後提起抗告,最高行政法院今(26日)裁定,抗告駁回,柯文哲確定無法投票。
: 最高行政法院指出,柯文哲為投票權人,惟因其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現經法院裁定
: 羈押於台北看守所,並禁止接見通信,無法依投票通知單指定的時間及投票處所前往投票
: ,抗告人於是向原審提起一般給付訴訟,並依行政訴訟法第298條規定聲請定暫時狀態處
: 分,聲明「請求柯於於本案訴訟確定前,應准予以適當方法完成投票。經原審裁定駁回,
: 抗告人不服,提起本件抗告。
: 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審酌,提出兩點理由,裁定抗告駁回:
: 一、憲法第17條所保障的選舉權與罷免權,除憲法明定事項外,並不具備特定的實體法保
: 障內涵,而應由立法者立法建立完整選舉及罷免法制後,憲法所保障的選舉權與罷免權始
: 得以具體化。依選罷法第89條準用第17條第1項規定,罷免案投票人除另有規定外,應於
: 戶籍地投票所投票。而選罷法第17條第1項有關選舉人行使投票權處所的規定,是立法者
: 就選舉或罷免投票的實施所為相關制度設計之一環。現制下,除投票所工作人員於符合法
: 定要件下得例外於工作地投票所投票外(同條第2項規定參照),選舉人均應於戶籍地投
: 票所投票,至選舉人因個人狀況而事實上得否於其戶籍地投票所投票,則非所問。究其立
: 法目的,應係為維護選舉或罷免投票的公平性與公正性,其規定難謂有何違憲之處。
: 二、抗告人是因受刑事另案羈押而無法自行至其戶籍地投票所投票,立法者既未規定其得
: 以其他方式投票,依上開說明,尚難認抗告人受憲法第17條保障的罷免權遭到實質剝奪,
: 而發生重大的損害或急迫的危險。基於權力分立原則,人民與行政機關間有關如何行使選
: 舉權與罷免權,仍應由實體法規範形成,尚無從由法院以暫時權利保護措施或一般給付訴
: 訟的方式預為介入。本件抗告人並未能釋明具有本案請求所爭執的公法上請求權存在,及
: 本院審酌抗告人因未准定暫時狀態處分,如本案行政訴訟勝訴所生損害,與相對人因定暫
: 時狀態處分所受的公益損害,綜合衡量比較,本件尚無准予定暫時狀態處分的必要。原裁
: 定駁回抗告人的聲請,並無違誤。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0726/3003387.htm?from=fb_et_news_comment
: 6.備註:
: 確定了!柯文哲今天無法去投票
--
党有党的玩法,不然鄭文燦可以投票ㄇ
還直接推給立法XD
黨就是司法
綠共已成真
這不就是民進黨最愛講的違憲嗎?
台灣跟不上世界 只是個東南亞小島
你是在期待綠畜會跟你講法律喔
現在都不用演啊
是又怎樣
不把他當人看的前提下一切合法謝謝指教
司法是綠共說的算
我直接違憲,我連憲法都不當一回事
我黨威武
党說了算
憲法沒有說不能忘記當兵 所以以後?
党要關到死阿
人家是民主國家 我們只是一個小鬼島
黨就是王法阿 共產國家是不講人權的
萬惡中龜仔
這次是要求投票、下次要求回家交配...真
棒
因為發現不管怎麼惡搞 還是有40%的智
障 以前還可以說理念不同 現在就是妥
司法一定要清算 系統內充斥歪瓜劣棗
妥的低能兒了
党蒸蚌,直接違憲,肏
哥布林今天就算直接路上抓女人來強
那些蟑螂腦蟾還是會想辦法幫你解釋幫
你圓
垃圾小鳥連舉例都不會舉 邏輯死去
党就是王法
現在司法就是民進黨的肉便器
根本都是黨的形狀了
直接癱掉看守所,唯恐社會不亂
垃圾綠畜根本沒邏輯
反正獨裁確定了 今晚大開獎已不影響結果
柯文哲沒有貪污圖利?也只有你們信
所以民進黨就是垃圾,根本超獨裁還敢講
民主,噁心到吐
踐踏又怎樣?為党服務怎麼樣
想靠投票影響政局 影響司法 這個不行啦
綠法> 憲法
綠共執政不意外,鬼島有自己玩法
台灣司法可信度低不是沒有原因
那你要立法規定一下這種情況怎麼投票
不然我就是不放人你要怎樣?
標準的因為我做不到 所以你不能投票
党用心良苦 讓你慢慢習慣獨裁的形狀
一個正常國家不是應該想辦法滿足人民需求
要是党的人在裡面就可以投票了
党的人,不會在裡面
西莎寶路餵好餵滿的結果
笑死
綠共最守法
綠共說的算
都要刑法100條了你還在肖像這些
阿扁都能出來投 這個連一審都還沒
台灣真可憐 被獨裁者搞爛成這樣
獨裁者本身不守法 不拆違建賴皮寮
民進黨毀憲亂政
所以台灣根本不重視人權,只重視死刑犯人
法醬就是黨養的忠犬
權。誰跟的上台灣
黨規跟法律 選哪個要搞清楚欸
這樣會引起透過訴訟使敵對政黨領袖遭羈
押而無法投票的歪風,即使最後無罪
不就獨裁國家
現在是人治國家 党說了算
柯文哲被沒收的選票我投出去了
回家交配是幹你X嗎 什麼噁心的話都講的
出來
看看院是誰的人
因為仕途掌握在某些人手裡,懂得就懂
幫忙催票吧 少一票多好幾票
踐踏司法是現在才發生嗎?大驚小怪的
綠共就低人權組織阿
燦哥表示:好險我還能去瘦身 順便蓋章
也是合情合理的
党意大於法律
法綠說不行就是不行 民進黨全家死光
現在不是民主國家是党說了算的國家
党說不行就是不行
司法是為綠色權貴服務的
所以我們有沒有一部法律規範怎麼讓被
羈押者投票
第一天住台灣嗎?
獨裁綠圾政權哪有在管法律的,院檢調媒全部
透過党直接安插蓋世太保,党直接迫害政敵
褫奪公權也一樣可以投票
升官發財比公民權利重要
早說了2028前不太可能出來
畢竟是獨裁國家
你知道就算是褫奪公權判決定讞也是能夠投票
的嗎 被褫奪的公權是指應考試服公職跟擔任
候選人的權利 投票權是不能被剝奪的 這可是
法律人最愛的大法官說的
獨裁
憲法在党意面前算什麼
民進黨就是這樣
民進黨就是法律,懂嗎
台灣司法就是最可笑的東西
顏色對了就對了
就可悲綠共司法
所以台灣就是個二三流國家
意外嗎? 出來投票會有連鎖效應
不爽可以去美國 學金孫兒孫那樣
皇旨黨意凌駕於一切人事物之上
賴皮不敢放柯出來
可悲國家
賴清德就沒屁眼的咖啊 選上來亂搞好爽
喔
這才是真正的違憲
最高行政法院狗舔皇上可不是這樣子想的
人家國會不能說謊==你在比什麼
党大於囯
褫奪公權也可以投票 只是不能選
在台灣是憲法大還是皇上大!
都升黨旗了,誰理你們
賴:窩就是要弄死他 怎樣 來戰啊(
挺胸
以前說國民党怎樣 現在冥禁党就那樣
裁定投票才能讓行政單位改善現行法律
法官怕大罷免失敗被清算
意外嗎
那是美國,台灣有台灣的玩法
說個笑話:台灣有人權
民進黨去死一死
駁回就讓你當大法官 那你要不要駁回?
因為台灣沒有公平正義啊
可以升官啊
因為台灣被魔改成大總統制啊
因為是東廠
綠共不是叫假的,某族群卻一直吃“
抗中保台,守護民主”這帖藥方,殊
不知早就是假民主,真綠共。
可憐,司法自甘墮落
又不是第一天踐踏了
綠共理你嗎 藍白就是這樣無能為力
世界怎麼跟得上台灣啊?
現在台灣就是獨裁政府狀態了
看看犬法官乖的跟什麼一樣
綠共不意外
是又怎樣 綠共早點幫你習慣對岸生活 到
時候無縫切換
共產國家都是党意凌駕憲法
這些侵權的事之後如果無罪政府會道
歉賠償嗎
司法狗:聽党話 跟党走
政黑覺得沒問題,應許之地
因為接下來可能釋憲
推
這裡不是美國
真以為台灣是民主法治國家啊
不然你想怎樣,不過就是在為之後違憲判
決做試水溫罷了。
幹 這就跟褫奪公權無關
就說了綠共 你以為開玩笑?
說個笑話 民進黨注重人權
高調 開先例以後都可以這樣對付政敵
了
黨的旨意
明白告訴你台灣司法是啥東西
現在司法北韓法學派當道 自助餐式人權
唯党證為尊
聽党的話
有
民進黨的民主,就是民進黨做主呀
好了啦
粗暴言論duck不必
顏色不對
真獨裁假民主,然後支持者還在那邊裝死
升官發財
智障綠共
17
Re: [新聞] 柯文哲再延押2月 民眾黨轟「荒謬至極」:只是想羈押他其實呢 臺灣的司法人還是很靠勢的 誰執政誰之後比較有勢 司法人會看形勢靠邊 柯呢 我看到大罷免結果出來前都不會放 大罷免結果如果真的大成宮 那柯就別想出來了 甚至很快就會被定罪14
Re: [黑特] 請問TreasureHill台大律師柯能不能投不會去看最高行政法院駁回抗告理由喔! 結論就是: 1.你不能回戶籍地投票是因為你個人因素被羈押,行動自由被剝奪,不是法律限制剝奪你 投票權。 2.要不要開放在監所投票是立法者形成自由,今天立法者既然沒有立法開放在監者投票,4
[問卦] 被羈押可以投票嗎?如題 我網路上google 以下霹靂拍啦 可略過 奪公權是指剝奪人民的公權,也就是喪失擔任公務員和公職候選人的資格,以及行使選舉、 罷免、創制、複決等權利。 褫奪公權通常是作為刑罰的從刑,在宣告死刑、無期徒刑或一![[問卦] 被羈押可以投票嗎? [問卦] 被羈押可以投票嗎?](https://cdn.meee.com.tw/static/banner.jpg)
8
Re: [新聞] 快訊/柯文哲爭取「大罷免投票」 北高行給大家看個舊聞 面對即將到來的總統及立委大選,臺北高等法院今(13)日裁定,在監獄中服刑的受刑人不應被剝奪投票權利,選舉委員會應在監獄中設置投票所,讓受刑人能在監獄中投票,避免受刑人的公民政治權利受到損害。 有趣有趣 你北高法院2024大選前就支持監獄中投票,不能剝奪權益7
Re: [新聞] 北高行政法院駁回假處分:若讓柯文哲奇怪一審也還沒有判刑。 所以也不是犯罪, 為什麼可以剝奪基本人權 ? 因為小弟是法盲,問一下AI,應該還是可以投票。這種公開資料,六法全書等等,AI判斷 很準。3
Re: [新聞] 快訊/柯文哲爭取「大罷免投票」 北高行聲請是要當事人聲請的, 柯文哲聲請,算是幫受刑人打開投票的機會。 不過判決前羈押的被告都被北高行駁回, 判決後的受刑人就更不要說了。 用公平原則就算了,3
Re: [討論] 如果最後只有圖利被定罪你太低估包牌黨了 阿北無罪 = 民進黨司法迫害 民眾黨勝 阿北圖利 = 你看吧 阿北根本沒有貪污 民進黨只會操縱司法抹阿北屎 阿北貪污 = 司法已死 成為服務民進黨的工具 我們要在立法院改革 還給人民一個健全的司法 不管怎樣 民眾黨都是贏3
Re: [轉錄] 台灣民眾黨針對柯文哲投票申請的聲明看來是沒把裁定理由看在眼中呢... 按照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高等庭一一四年度全字第五十二號裁定摘要: (一)行政訴訟法第二百九十八條第二項規定:「於爭執之公法上法律關係,為防止發生重 大之損害或避免急迫之危險而有必要時,得聲請為定暫時狀態之處分。」 (二)本件聲請人主張其依選罷法第十七條第一項及第八十九條規定,具有主觀公權利,得2
Re: [新聞] 柯文哲打官司想投票 北市選委會打臉:沒有法律依據沒有被褫奪公權沒有被定罪但是不能投票 還只敢用北市選委會的名義發新聞稿 東廠敢做不敢當?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S9260.![Re: [新聞] 柯文哲打官司想投票 北市選委會打臉:沒有法律依據 Re: [新聞] 柯文哲打官司想投票 北市選委會打臉:沒有法律依據](https://i.imgur.com/yNhfc3ob.jpg)
X
[黑特] 請問TreasureHill台大律師柯能不能投票我必須要請教我們政黑板 台大法律 青鳥戰神 對柯案瞭若指掌 群戰雜草 要是當初請他當檢察官 柯早就被定罪了 還要在這裡瞎耗一年浪費大家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