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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爆卦] 高虹安誣告案:臺北地方法院新聞稿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爆卦] 高虹安誣告案:臺北地方法院新聞稿作者
ji3345
(will)
時間推噓 9 推:16 噓:7 →:71

※ 引述《donkeyNew (老驢)》之銘言:
: 這整個判決荒腔走板到讓人看不下去...
: 撇除政治立場,我真的懷疑學法的人能接受這種判決理由?
: 在有教授的那封信的前提下,
: 法官說高主觀知道自己是抄襲這件事真的很莫名其妙。
: 因為有教授的信件,高非常有可能不認為自己是存在抄襲的可能性,
: 而法官這樣的判決明顯存在一個邏輯,
: 那就是高也認為教授的信只是個人意見,而高自己認為自己是有抄襲的,
: 這個邏輯到底有誰能接受?
: 法官自己要認為那封信是個人意見那是他家的事情,
: 他怎麼能預設別人也認為那只是個人意見?
: 看了貪污的判決已經覺得很誇張了,這個誣告的判決更扯,
: 直接無視檯面上的證據,甚至還預設別人的想法,這真的能叫做依法判決?


關於教授的信比較好奇的是

判決書上寫教授8月補了第二封信說是內部討論,但高貼出來的回函是10月的,那封感覺也很正式,應該是代表後面還有發函?為何不是用那10月那封來判定呢?不知道是高沒提還是法官不採納?

看了判決書後覺得法官認為高自己知道抄襲的舉動是因為

高的論文有兩篇期刊被指控抄襲,一篇他與資策會共同作者,一篇也是資策會所有但沒有高

高8月有修改論文,但只新增了一篇自己與資策會共同作者的期作為文獻並新增謝詞感謝資策會,也就是他說自己引述自己的期刊;

法官認為正常來說當你知道收到質疑時要回去修改論文都會一起改,但她卻忽略新增另一篇資策會她不是共同作者的期刊做為文獻,況且在高的論文中這兩篇都是一字不漏的照抄,這就是知道自己有抄襲,還故意不新增另一篇做為文獻。(資策會新聞稿說 兩篇幾乎是圖文 公式與文字段落一字不動這抄至論文中)然後自己知道抄襲還去告陳,告陳還不用陳質疑的原版,用新增訂的版本告。

補:資策會去年有針對兩篇提告侵害著作權,年初還跟高調解失敗,上個月法院判已經過追訴期這案子不受理

新聞有一個查不到後續但我很好奇

1. 資策會2022年10月25有給學校發出律師函,但沒有看到後續新聞(高虹安的秀出的學校回函為10/20)有大大知道後續嗎?

但我覺得高自己知道抄襲啦,但有念過碩士都知道寫論文時要換句話說並標註引用,尤其歐美更注重這塊
,如果真的一字不漏也太懶了吧?重點他還是博士…另外假如高當初兩篇都補應該就沒事了?後面繼續吃瓜看戲,如果解讀判決書有錯,期待有法學專業大大可以幫忙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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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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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RUTO 08/21 19:31抄襲是你認定喔?

ronga 08/21 19:31如果抄襲 學校怎沒取消學位??

OldWang911 08/21 19:31https://i.imgur.com/WWGRWRl.jpeg

cerberi 08/21 19:32這不屬於抄襲

bernardROC 08/21 19:32太懶是你講的ㄛ?

oldman11742 08/21 19:32我只想問有人有論文連結嗎?

meAlfRed又一個我覺得他自己知道 你是法官?

法官應該也不知道,但有念過碩士的都知道不能照抄啊…

180.177.3.24 08/21 19:32

daydreamer13 08/21 19:33你在寫論文的時候引用自己寫過的東

daydreamer13 08/21 19:33西跟抄襲自己寫過的東西要怎麼認定

daydreamer13?引用的時候你會覺得自己是抄襲嗎 114.36.102.83 08/21 19:33

daydreamer13?客觀地問這個問題

我知道我引用時不能一字不變的抄啊...... 而且學校有系統可以判定重複率 另外這也是癥結點啊 ,沒有資策會發函後的學校回應資料,判決書現在看到的是 8/24學 校內部討論的信件 114.36.102.83 08/21 19:33

cerberi 08/21 19:33資策會也沒告成功 放棄了

daydreamer13 08/21 19:34你寫信去問學校 學校回函說沒有抄

crocker辛辛那提校方都說沒抄襲了

判決書寫說校方補信是內部討論,法官認為他的回信有很多沒有考慮到。 所以我說高貼出來的比較正式但怎麼沒有在判決書中? 106.64.177.70 08/21 19:34

daydreamer13 08/21 19:34襲問題 然後有人說你抄襲 你反擊

daydreamer13 08/21 19:35上了法院 法院認定你抄襲 你認為自

daydreamer13 08/21 19:35己有抄襲嗎

meAlfRed 08/21 19:35樓上 資策會放棄了 可以告他誣告吧

資策會不是放棄,是過追訴期了….

※ 編輯: ji3345 (27.51.33.78 臺灣), 08/21/2024 19:35:58 ※ 編輯: ji3345 (27.51.33.78 臺灣), 08/21/2024 19:39:05

meAlfRed 08/21 19:36我認為形同放棄啊 不然他為什麼不追訴

daydreamer13 08/21 19:36我也認為這種情況下反擊誣告本就合

daydreamer13 08/21 19:36理 因為連給你學位的學校都說你沒

daydreamer13 08/21 19:36抄襲 你怎麼可能反過來說我認定自

daydreamer13己有抄襲 學校是白癡 114.36.102.83 08/21 19:36

dnightbs 08/21 19:37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icem 08/21 19:37李性中壢選民又出現了

JamesForrest 08/21 19:37現在法院就民進黨開的啊

osalucard以後也不用學倫會了 直接給法官判抄襲

判決書沒學倫會咩..

1.160.188.203 08/21 19:37

dnightbs 08/21 19:37辛辛那提都把論文永久下架了,沒抄?

daydreamer13 08/21 19:37過追訴期就沒辦法有明確判決 沒有

daydreamer13 08/21 19:37明確判決的情況下認定自己沒有抄襲

daydreamer13 08/21 19:37很合理吧

hosen 08/21 19:37就是法官認定抄襲

JamesForrest 08/21 19:38跟川普一樣,政敵的法官直接起訴

fonzae 08/21 19:38是沒寫過論文喔,最好學校沒用比對系統

fonzae 08/21 19:38確認重複比率是否過高

daydreamer13 08/21 19:38辛辛那提把論文下架 那就是認定當

osalucard 08/21 19:38小智論文當初就不該給學倫會判

daydreamer13 08/21 19:38初回函的辛辛那提校方造謠囉?

osalucard 08/21 19:38直接給法官判沒有抄襲 多好

fonzae 08/21 19:38法院不採用可信的證據,代表法院有問題

daydreamer13 08/21 19:38高虹安的學位也還在 並沒有被撤銷

daydreamer13 08/21 19:39去辛辛那提還查得到啊

hosen 08/21 19:39小草要教育法官,你到底懂不懂啦

fonzae學校給出資訊就是未達抄襲要件

重點就是判決書上的學校資訊啊 mail說內部討論

當然這也可以是個討論點

223.140.209.9 08/21 19:39

fonzae 08/21 19:39不然學校怎麼頒發證書,列入圖書館文獻

icem 08/21 19:40不要模糊焦點 誣告罪成立去看一下

fonzae 08/21 19:40法院還認為抄襲,不就是黨意判決

※ 編輯: ji3345 (27.51.33.78 臺灣), 08/21/2024 19:41:22

daydreamer13 08/21 19:40法院判有罪 當然現階段就是要接受

daydreamer13 08/21 19:41她有罪 但是判決書出來內容大家都

bole 08/21 19:41法官沒權認定是否抄襲 無恥爛法官

daydreamer13 08/21 19:41看得到 寫過論文的人看到判決也會

daydreamer13 08/21 19:41心裡有數 判歸判 能不能真的服人是

daydreamer13 08/21 19:41另一回事 前面很多文也提出很多對

Zzell 08/21 19:41法官心證抄襲也無所謂 心證"明知"才是問題

daydreamer13 08/21 19:41「誣告」的成立條件的討論 八卦版

daydreamer13 08/21 19:41沒人能推翻判決 但還是一句話 能不

daydreamer13 08/21 19:41能服人是另一件事

bole 08/21 19:41認定抄襲的權利在學術倫理委員會,

hosen 08/21 19:41法官都能叫你去死,不然死刑誰來決定

icem 08/21 19:42不要帶風向到抄襲啦

hosen 08/21 19:42居然小草認為法官沒有權力

daydreamer13 08/21 19:42死刑法官現在也不能判喔 違反人權

daydreamer13 08/21 19:42開玩笑啦 法官可以判只是現在不太

daydreamer13 08/21 19:43

※ 編輯: ji3345 (27.51.33.78 臺灣), 08/21/2024 19:44:32

playboy007gy 08/21 19:44另一篇也是高跟其他人合著的啦!跟

playboy007gy搞不懂狀況的人討論真累。沒有假如 122.100.94.45 08/21 19:44

對欸 沒看清楚 另與其他同事 感謝糾正

playboy007gy 08/21 19:45如果,得罪党不管怎樣都有事

※ 編輯: ji3345 (27.51.33.78 臺灣), 08/21/2024 19:51:05

spinnerl 08/21 19:47如果學校說的不算 當初小智辭心酸的?

Anvec 08/21 19:53本來資策會一開始是說沒有問題

Anvec 08/21 19:53民進黨的政治力就介入了

※ 編輯: ji3345 (27.51.33.78 臺灣), 08/21/2024 19:54:55

Anvec 08/21 19:54要知道資策會的角色就是在幫國家培育這方

Anvec 08/21 19:54面的人才 過去這樣的行為本來就是被允許的

meAlfRed你的“不是放棄”也跟法官邏輯很像

蛤?新聞就說資策會告了但過追訴期法院不受理啊? 還是這也可以上訴? 180.177.3.24 08/21 19:55

kenyeh001 08/21 19:56原來真的有跟著綠官邏輯走的人,佩服佩

kenyeh001 08/21 19:56服!!!

我就看判決書啊 什麼都套顏色好像沒辦法真正討論到事情?

※ 編輯: ji3345 (27.51.33.78 臺灣), 08/21/2024 19:59:04

Solonius 08/21 19:59我感覺這是一篇廢文

meAlfRed: 你要不要解釋為什麼會“過”

180.177.3.24 08/21 20:00 真的看不懂你的意思 就六個月內沒提啊!

※ 編輯: ji3345 (27.51.33.78 臺灣), 08/21/2024 20:02:25

sunshine6874 08/21 20:04高虹安是市長,本就可受公評,

sunshine6874 08/21 20:04論文也是明知自己有抄襲

sunshine6874 08/21 20:04因此提告他人就有濫訴問題

sunshine6874 08/21 20:05被判有罪確實合理

meAlfRed你看不懂我意思那我說你像法官 就這樣

好喔 這樣你的 放棄 應該也跟我一樣

180.177.3.24 08/21 20:06

oldman11742 08/21 20:07從那裡得知明知有抄襲?法官認定?

好問題 在台灣的話是誰認定?

※ 編輯: ji3345 (27.51.33.78 臺灣), 08/21/2024 20:11:50

daydreamer13 08/21 20:16高是市長可受公評沒問題 明知自己抄

qeon所以結論就是“你覺得”, “法官覺得”,

法官認定應該就是法官覺得?

我覺得部分不用理我,我只是說我受到的訓練一字不變的抄是一定不行的

61.230.38.119 08/21 20:16

qeon 08/21 20:16靠你們“覺得”她就要進去土城找安,棒棒的

daydreamer13 08/21 20:16襲這句話就直接有罪推定了

※ 編輯: ji3345 (27.51.33.78 臺灣), 08/21/2024 20:19:48

qeon 08/21 20:18而且這個判決重點不在“抄襲”吧?而是“明

qeon 08/21 20:18知”吧,到底法官怎麼觀落陰知道高“明知”

qeon 08/21 20:18的啊?

判決書是說他的行為補一篇而已 如過受到質疑,相同的引用方法應該就是兩篇會一起補

su4vu6 08/21 20:19你寫的你補的你撤的 全都你做的要怎不知==

※ 編輯: ji3345 (27.51.33.78 臺灣), 08/21/2024 20:22:12

su4vu6 08/21 20:20沒有一個步驟是別人做的呢==

Anvec 08/21 20:30論文抄襲 跟在哪裡無關

smisfun 08/21 20:35兩個都是第一作者,媽的這也能告,操你媽

leterg 08/21 20:41她問題不就在於拿了增修後的版本去告誹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