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遺囑協會提案:遺產要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
※ 引述《pipiboygay (喜歡男人的男生)》之銘言
: 現在台灣的民法關於特留分部分,是有兄弟姊妹的部分
: 像之前製作人邱瓈寬恩師裴祥泉去世後,遺產分給邱瓈寬等人,未給手足
: 因為裴祥泉單身未婚,所以其兄弟姊妹有權要求遺產1/3的特留分
: 即使裴祥泉有寫遺囑說不要給手足,依然無法如願,最後即使邱瓈寬一再上訴
: 最終仍是敗訴,邱瓈寬仍要分遺產給裴祥泉的手足
: 那可能台灣有很多這一類的例子
: 比如單身、或無子女的夫妻,或同志婚姻,夫妻其中一方去世,去世那方若有手足
: 便有權力來跟配偶要求分遺產,即使生前已經立下遺囑,要全數給配偶也沒用
: 也就是即使手足之間,生前不曾來往或協助,但在死後,卻有權力要求分配遺產
: 因為這樣,台灣有很多類似的官司糾紛
: 那可能也因為如此,現在台灣遺囑協會在提案
: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4f92ba98-5f9d-45cf-a7ef-a194234ed4d2
: 應廢除現行民法對兄弟姊妹特留分保障之權利
: 大家覺得這提案如何呢??
: 我覺得是應該廢除,因為有的手足其實比外人還不如
: 外人搞不好還會對你關心一下,手足搞不好對你是毫無情分
: 這個我在社會新聞上或者身邊看過太多的例子.....
: 大家覺得這個提案有可能在我們有生之年會通過嗎???
: 大家覺得有兄弟姊妹真的比沒有的好嗎????
剛看到這新聞想說不知道板上有沒有討論
我在想當初設定這法律應該目的是兄弟姐妹有高機率也會繼承到祖上
當時社會環境也跟現在差異很大
所以才會想說預防祖上的財產變相留給他人人吧
的確許多例子是兄弟完全沒聯絡根本沒必要留給他們
但社會上也會有繼承父母財產沒多久
沒子女就死亡的例子
所以我剛突發奇想是不是可以設定最後繼承父母財產的日期過了一定年限之後就沒有特留分問題 然後特留分限定被繼承的財產總數乘以特留分
比如兄弟姐妹繼承父/母財產後 隔了五年/十年之後
兄弟姐妹特留分取消
沒超過的話繼承祖上財產的特留分依舊存在
但只限於當下繼承的金額為上限
雖然還是不能盡善解決兄弟不睦不想分財產的問題
但法律特別是民法也只能儘量符合社會規範
我剛看到這新聞就在想
當初我繼承家裡財產後結婚
萬一剛結婚沒多久我就死了
我還真想讓兄弟拿走我祖上多一點財產
感覺比較公平
但那是我家兄弟和睦 當然不和睦的話
全都想留給老婆這也不出奇
所以才想說設定年限取消特留分跟限定繼承上限好像還能稍微平緩這問題
無聊閒聊而已 也不知道合不合法律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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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擔心這個 484杞人憂天
笑死,不給旁系,難道給狗政府那群軸
心地主沒收?
很有錢 就趕快去生一個小孩 就不會有兄
生小孩留給小孩才是正解
弟姊妹來分
夫妻不睦30年? 刪除老婆特留分給小三
笑死,我和太太兩邊家族只有我有後代,遺產
最後都會回到我這一房
不婚不生的死了就死了,留點錢給家族添磚也
算回饋和貢獻
如果沒後代,父母又雙亡,兄弟姊妹不能繼
承,直接收歸國有!
推文有人誤會了 這個討論的特留分只
有留給兄弟的 而且老婆一直都不是特
留分 是直接拿一半 特留分的目的是
沒子女立遺囑 說要全給老婆 但這不
行一定要留三分之一給兄弟姐妹 連基
本都不懂 表示根本不在乎這議題也不
關心 那是來討論心酸刷存在嗎
12樓 修法不是要改掉兄弟姐妹不能繼
承 是不需有特留分 也就是說你沒立
遺囑沒老婆後代 還是給兄弟姐妹繼承
你對PTT 八卦版素質是不是有什麼誤會啊
那怎麼不生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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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現在台灣的民法關於特留分部分,是有兄弟姊妹的部分 像之前製作人邱瓈寬恩師裴祥泉去世後,遺產分給邱瓈寬等人,未給手足 因為裴祥泉單身未婚,所以其兄弟姊妹有權要求遺產1/3的特留分 即使裴祥泉有寫遺囑說不要給手足,依然無法如願,最後即使邱瓈寬一再上訴 最終仍是敗訴,邱瓈寬仍要分遺產給裴祥泉的手足1
關於特留分的問題,民法上只主張這是權力並非義務 當事人可以選擇要或放棄。於是社會上不時聽到或網路傳聞 父母要求女兒放棄特留分的,甚至還有父母跟祖父母一起求的 聽過最誇張的是祖母幾乎要跟孫女下跪,要他選擇放棄 但法律上對這種情況是不干涉7
講那麼多有屁用啊? 活著的時候不處理財產 等人死了才在那邊哭 "不論錢給誰,死人是無權處理財產的好嗎? 都是活人在爭死人的錢" 說白了這就是別人家的家事1
印象中先前有看過這條新聞但沒怎麼留意 但被繼承人把遺產留給第三人,邱也確實拿到遺產,說明這遺囑是有給專業人士(律師?)看過的,符合形式要件,法庭上才站得住腳 那被繼承人怎麼會不知道手足有特留分這件事? 知道了不去預做處理,卻又在遺囑裡寫不給手足,只說明被繼承人在生命晚期也是多次掙扎無法做最後決定罷了 不然的話,早點辦個收養手續,手足的特留分不就沒了嗎X
不意外某些人只會考慮的單面向 如果廢特留份 如果回到長輩遺產只留給特定人士 有可能會只留給最喜愛的人士 像是長子、還有臨老入花叢的小三?之類
這些人就無恥啊 生前財產不敢先分 怕後代、小孩、手足、朋友啥的 拿了錢就跑掉不照顧 又想對自己死後財產有指揮權2
反對 極度反對廢除特留分 對有錢人來說 有特留分這個法律在 只是少拿一點 整體來說還是億來億去 對於窮人來說 有沒有特留分 差別是兩千萬變3萬 某一位地主留有遺囑 兩個兒子平民數億財產
吵這個幹嘛 反正現在大家都不生 到最後通通都國家的 是有差喔 現在是想讓詐團去騙快死的單身老人的錢還能全拿嗎
假設父母離婚,小孩a跟父親,然後母親再婚又生小孩b、c 、d...,結果小孩a長大後有 財產沒小孩,不小心掛了,那b、c、d...還可以跑來跟小孩a的其他親人要求其特留份... 儘管兩邊可能從來沒有見面過,在法律上還是有權利要求... 這樣合理嗎? 要不要分配給兄弟姐妹本來就是要看相處狀況,有心的人自然會自己做處置,否則兄弟姐5
我真的不知道你們在說什麼 重組家庭沒有收養手續就沒有特留分啊 我的一位男性長輩 跟一位有兩個小孩的女性再婚 兩個小孩一個是8+9不念書一個是學霸 長輩收養學霸 學霸是改姓長輩的姓了![Re: [問卦] 遺囑協會提案:遺產要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 Re: [問卦] 遺囑協會提案:遺產要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https://images2.imgbox.com/c8/f9/WqHfb60N_o.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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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快訊/具俊曄發文了! 「遺產權利全留???????? 中華民國民法繼承篇 繼承順位一,直系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9
[閒聊] 不孝子也可以拿到特留分嗎?我想請問一個問題 今天陳松勇的弟弟跟陳松勇多年來沒有往來 在陳松勇生病的時候,他弟弟也對他不聞不問 可是民法上兄弟姊妹有特留分的部分 如果我今天是陳松勇的話,對這樣不管我生死的弟弟感到心寒X
[心情] 頂客族與同性婚姻伴侶的困擾各位知道如果你的另外一半先離開 又沒有小孩的話 配偶只能拿到一半的繼承遺產? 這個民國19年就訂定的法律根本就大笑話 兩個夫妻一起打拼的資產![[心情] 頂客族與同性婚姻伴侶的困擾 [心情] 頂客族與同性婚姻伴侶的困擾](https://i.ytimg.com/vi/9Fjhlb6e-_k/oardefault.jpg?sqp=-oaymwEkCJUDENAFSFqQAgHyq4qpAxMIARUAAAAAJQAAyEI9AICiQ3gB&rs=AOn4CLDQJR1hw2JHPuY6fP1dtYgF_oIg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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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民法的"特留分"沒有違反人權嗎??第一個 你要先搞清楚 應繼分 跟 特留分 就你這個案例來看 根據民法規定 所有a的兄弟姊妹 應繼分也只是只有1/2 特留分的話 也只有應繼分的1/3 也就是 兄弟姊妹總和也只有拿遺產的1/6 第二個 如果生前就很確定遺產要全部給配偶 有很多機制可以處理 直接生前把所有財產贈與給另一半 或是 辦理財產信託 受益人設定為配偶7
Re: [問題] 民法關於遺產的"特留分"非常奇怪你的例子, A 結婚沒小孩,遺囑說全給老婆, 如果 A 爸媽健在, 爸媽跳出來主張特留分, 老婆 3/4 爸爸 1/8 媽媽 1/8 兄弟姐妹 07
Re: [閒聊] 若沒子女,會將房產遺留給兄弟姊妹嗎?沒生小孩的話,本來就該把財產留給兄弟姐妹吧 這是天經地義的道理,也是幾千年來的漢人傳統 不然民法繼承篇寫王八蛋的嗎 以前沒法律的時代就是吃絕戶,俗稱倒房欸 閩南人自古以來就有甲甲之風氾濫成災的歷史習俗
Re: [問卦] 民法的"特留分"沒有違反人權嗎??END 特留分 就羅馬時期的產物 當初設定就是怕 男主人 立遺囑把財產給小三 這樣男主人的配偶 孩子就 沒任何財產了 所以才有特留分設定 遺囑不能侵害特留分
Re: [問卦] 民法的"特留分"沒有違反人權嗎??毫無往來聯絡也可能歸責於A本身, 再說你所謂毫無往來聯絡是自始發生還是長大後才發生? : 假使A有結婚卻沒小孩,縱使A在生前立遺囑說要將遺產全部給配偶 : 可是有立遺囑,一樣是白搭沒用,兄弟姊妹照樣可以來拿民法上他們的特留分 : 這樣不是很奇怪嗎???A生前都是他老婆/她先生在照顧,醫藥費也是另一半在張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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