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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所以圖利的定義到底是啥阿?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所以圖利的定義到底是啥阿?作者
CowEgg
(牛蛋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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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委員會的委員應該都有問過,但委員為什麼沒事?

因為只有公文上面蓋章的,才是真正的執行和決策者,才可以決定事情的發展方向

沒有市長的橡皮圖章,委員會說什麼都是屁,

而且,委員會的意見,市政府不一定要遵守,

委員討論的結果只是參考,其實常常只是一個背書,

因為,正常來說每個案子都不會有共識,委員意見是很多的,

例如a委員希望廠商提供xx的讓利,b委員可能希望修改ooo,

c委員覺得已經很好,不用讓利不用修正,d委員覺得找yyy廠商更好,

請問判斷哪位委員意見要參考,哪些意見可能不符合現況就算了的人是誰?

就是有行政和決策權的人,那這個人是誰?

可能是基層、科長、局長,往上就副市長、市長都有可能被扯出來,

有時候一個案件都扯一堆人出來,因為蓋章都有事,看涵蓋範圍而已。

以柯文哲的案例,為什麼圖利大概跑不掉,因為所有人擺爛這麼久,

就是因為他蓋了最後一顆章,才讓這個案件可以大步往前進,

有人說他傻、也有人說他笨、也一堆人說他壞,

目前看到的結果他就是蓋下去了,很難卸責啦

但我相信小草大概很難聽進去~


※ 引述《cigaretteass (NONE)》之銘言:
: 京華城跟你舉的例子稍有不同
: 京華城是經過多次都委會查閱法規跟討論之後認定可行
: 柯只是照準通過 那你今天如果覺得北市府圖利京華城
: 理論上應該要找都委會去問
: 而不是找一個最後負責蓋章的大頭
: 除非你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柯有脅迫都委會做出有利京華城多20%容積率的決議
: 不然柯在這個case真的只是個橡皮圖章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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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06080719 09/01 01:50也是 學倫會的決議 某法官當放屁

l11111111 09/01 01:50認真做事=圖利

bdgnrd0103 09/01 01:50這案子真的超無聊

Heyer 09/01 01:51委員會決議說可行 市長蓋章怎麼了嗎

Heyer 09/01 01:51市長不蓋章要誰蓋章

這件事情開了幾次委員會?有每個委員都說可行嗎? 如果第一次開了,有委員說不行,有委員覺得可行, 那我多開幾次,開到委員都說行,不行的委員之後不續聘,或是不邀請, 如果民進黨這樣幹,你還是覺得一樣很正常沒有問題?

marktak 09/01 01:51那阿珍怎關阿扁

coldtoby 09/01 01:54是啊 以後政府運作只需要留負責蓋章的

coldtoby 09/01 01:54就好了 其他什麼都是屁 可以辭一辭了

如果你的邏輯只是這樣,那就這樣。

jun707 09/01 01:56樓上在那邊滑坡 這些委員都是市府請來的

jun707 09/01 01:56真正有權力的就是市府 最後負責的也是市府

andy78714 09/01 01:56那前面都開了N次會 到最後一關市長不蓋

jun707 09/01 01:56 別人只是來幫忙而已 市府蓋章就是要負完

andy78714 09/01 01:56掌 這樣對嗎?

jun707 09/01 01:56全與最後責任 沒得推託

l11111111 09/01 01:57你懂什麼叫「決議」嗎

你懂政府機關運作的方式嗎? 決議不過就是說這次會議的結論而已 委員會並沒有公權力,你先搞清楚…

jun707 09/01 01:58市長本來就有責任判斷法律上有無問題,覺

jun707 09/01 01:58得有問題就不應該蓋章阿 管其他人前面開幾

jun707 09/01 01:58次會? 最後就是以市長的名義通過案子的,

jun707 09/01 01:58當然要完全負責

OneKa 09/01 02:00唉 照上面的說法 總統怎麼還沒抓去關?

那個.你知道以目前體制,最大的行政首長是行政院長嗎? 總統基本上不會蓋章,你應該要說行政院長怎麼沒抓去關

jun707 09/01 02:02要抓總統涉案的前提是那案件也要經過總統

jun707 09/01 02:02的章,這很難懂嗎?

cigaretteass 09/01 02:03標準無限上綱 市長有政治責任 但不

cigaretteass 09/01 02:03會有法律責任 除非你能證明他真的跟

cigaretteass 09/01 02:03京華城有對價關係 不然相信專業而蓋

cigaretteass 09/01 02:03章 結果專業犯法了我卻陪著吃法律責

cigaretteass 09/01 02:03任還要專業幹嘛 你跟公部門交手過就

cigaretteass 09/01 02:03知道了

這不是無限上綱吧,有問題公務員被調查本來就很正常, 以目前來看,委員會只是用來背書的工具,不然委員會要開到過的意思是? 第一次開會的委員不專業嗎? 有選擇性的專業算專業嗎?

oxoxx 09/01 02:04議員質詢都很明確表示,柯還蓋章

oxoxx 09/01 02:04他大可退件再討論,這哪算認真做事

cigaretteass 09/01 02:05照你這邏輯公部門一個案子從頭到尾

cigaretteass 09/01 02:05多少章要蓋 出包全部一起下去 有可

cigaretteass 09/01 02:05能嗎?

如果查出來真的有關係,還真的一次包,不然呢? 怎麼會不可能…

oxoxx 09/01 02:05賣個人情算對價嗎,柯跟沈關係看來不差

oxoxx 09/01 02:07本來就是要有依據才敢做事,誰敢自創

jun707 09/01 02:07本來就是出包就是所有蓋章的都要負責 誰權

jun707 09/01 02:07力負最大責任 尤其是這種可以主管可以否決

jun707 09/01 02:07和放行的

black13cat 09/01 02:07圖利罪要件去瞭解一下再來講

stratist 09/01 02:08都市計畫法74條跟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組

stratist 09/01 02:08織規程去看完再來亂講好嗎?

jun707 09/01 02:09不要再扯對價關係,對價關係是收賄罪的要

jun707 09/01 02:09件。就算沒有對價關係,公務員只要違背法

jun707 09/01 02:09令圖利財團就是有罪,就算沒有拿到任何好

jun707 09/01 02:09處也一樣

coldtoby 09/01 02:10事實證明相信專業相信夥伴不如相信党

oxoxx 09/01 02:12最後要市府高層確認做什麼,走流程?

bttdnr 09/01 02:14在選票上蓋章的會不會被抓去關?怕

black13cat 09/01 02:15不是違背法令 而是明知違背法令 你要

black13cat 09/01 02:15怎麼舉證明知違背法令?

jun707 09/01 02:15要扯相信專業,怎麼在適法性上不相信法務

jun707 09/01 02:15局的意見?

jun707 09/01 02:16法務局有發公文警告,那就是滿強的證據了

jun707 09/01 02:16。而且前面的委員也有舉出問題

cigaretteass 09/01 02:16今天公司出納送一份文件要請錢我簽

cigaretteass 09/01 02:16了 後來出納把這筆錢拿去買毒品被抓

cigaretteass 09/01 02:16 我要吃法律責任嗎?

如果證明你是共犯,你當然要吃,說什麼屁話? 不然檢調的功能是?

jun707 09/01 02:18你要看文件上寫什麼 規則上寫什麼啊 這麼

jun707 09/01 02:18模糊的情景我怎麼答

oxoxx 09/01 02:19出納請錢例子跟本案圖利有什麼關係

jun707 09/01 02:19而且我們在談公家機關 不要舉私人公司

cigaretteass 09/01 02:20你都直接認定是共犯了還討論個毛線

你知道出納把公款拿去買毒品,你還是簽了,這不違法嗎? 你不知道出納把公款拿去買毒品,你雖然簽了,可能不違法, 但前提是檢調要相信,不是來八卦板取暖就可以,這需要討論嗎?

oxoxx 09/01 02:21你要表達是我什麼都不知道所以不用負責

oxoxx 09/01 02:21可能他不適任吧,那麼多人跟他說不可以

cigaretteass 09/01 02:21一堆充滿心證的言論也不用討論什麼

jun707 09/01 02:21假你在公家單位 下級單位要你簽名讓他們拿

cigaretteass 09/01 02:21

jun707 09/01 02:21預算買私人房子 你簽了之後最後他們還真的

jun707 09/01 02:21成功買了 那你就是會一起被抓啊

cigaretteass 09/01 02:24那就是要滿足「明知違法」的圖利要

cigaretteass 09/01 02:24件啊 都委會告訴我不違法要件不就不

cigaretteass 09/01 02:24成立了

現在柯文哲和檢調攻防不就是這個? 不然你以為咧 邏輯很難懂嗎? 第一次委員會就有人說不行有人說可以, 你為什麼要採用可以的意見?說不行的委員意見為什麼不採納? 你為什麼要開到委員都說可以?委員是市府挑的 剛好之前說不可以不是請假就是不續聘,這樣就算了 過去郝龍斌市政理都懶得理,不是沒有議員跟你說不行, 部屬也跟你說這個有違法疑慮,最後你還自己創條例讓他多賺錢, 柯文哲有台北市施政的最大行政和決策權,不查柯文哲難道查你嗎? 這樣邏輯順下來,有沒有很像蛋或疫苗的事情?都是他說了算阿 你該幹的應該是民進黨政府選擇性辦案,不是說柯文哲無辜

oxoxx 09/01 02:26那他就這樣主張吧,所以我說他不適任

oxoxx 09/01 02:26自己法務都給意見,議員也質詢了

cigaretteass 09/01 02:32你說不適任我完全接受 個人判斷我尊

cigaretteass 09/01 02:32重 但是說他有蓋章就要吃法律責任

cigaretteass 09/01 02:32然後背書的都委會不用查 這邏輯怎麼

cigaretteass 09/01 02:32說得通?

efaye 09/01 02:33只要有廠商賺錢就是圖利,你的意思是這樣

efaye 09/01 02:33吧?

efaye 09/01 02:35好喔,以後都不要蓋章,雜草叢生喔耶

所以你的頭腦只能裝0和1? 廠商可以賺合理合法的錢 但現在吵的是柯讓京華城賺到不應該賺的錢,很難理解? 

oxoxx 09/01 02:39公務員就是這樣,蓋章要負責,所以公務

oxoxx 09/01 02:40體系才沒有效率,有疑慮就退件,要有

oxoxx 09/01 02:40所本才簽名蓋章,這樣才能避免大錯誤

oxoxx 09/01 02:40柯不也是說統一規定執行,問題現在就

oxoxx 09/01 02:40沒這規定跟前例,這案讓利太多才這樣

※ 編輯: CowEgg (118.170.35.132 臺灣), 09/01/2024 02:45:34

cigaretteass 09/01 02:44所以這不找了都委會研議嗎

pojohn 09/01 02:55都委會研議結果這是廠商 合理合法的錢

pojohn 09/01 02:56都委會研議也一定會有法務在討論合法與否

coldtoby 09/01 02:57我懂了 就跟之前超思是合法合理的一樣

coldtoby 09/01 02:57只要柯文哲能跟農業部一樣堅持就沒事吧

godblesses 09/01 02:59http://i.imgur.com/wO57UkB.jpg

godblesses 09/01 03:00苗女士早幫忙背書,柯不知道,先講光明

godblesses 09/01 03:00知故意就沒過,柯只要求公開透明

pinkden 09/01 06:25照這種邏輯 以後政府標案也不用評選了

pinkden 09/01 06:25委員只是來聊天的 反正都公務員說了算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