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柯文哲延押不看新證詞? 沈政男批司
事實其實很簡單,
法官在裁定書裡寫得清清楚楚:
「合議庭認為,經訊問柯文哲等人後,4人均否認犯行,不過,依卷內證據資料,足以認定柯等人犯罪嫌疑重大。」
換句話說,法院不但沒有忽視「是否有嫌疑」這一點,反而明白指出「嫌疑重大」。這不是網路上的捕風捉影,而是白紙黑字寫在裁定書裡的事實。
然而,某位沈姓醫生——一位顯然受過高等教育、論文應該不只發過一篇的公共人物——
卻選擇性忽略了這段內容。
他不是看不懂字,也不是不知道法條的基本邏輯。
那麼,剩下的可能性就很單純了:斷章取義、誤導大眾、操弄情緒,目的就是要騙小草的眼淚與按讚。
但可惜,這招對案情沒用。
若單靠話術就能讓罪犯無罪釋放,那他現在應該正在開記者會了,而不是還坐在看守所等羈押。
我誠摯呼籲:請不要再矇騙小草了。
小草或許天真,但不代表他們應該被利用。
我們應該給小草的是對事實的尊重、對法律的信任,而不是一碗又一碗的情緒雞湯裡摻雜著政治農藥。
身為「八卦關懷小草協會」的一員,本人謹此嚴正抗議。
也敬請各路意圖以情緒操弄代替事實論證的政治人物,停止餵養幻象,還政治一份清明。
※ 引述《jeff12280 (猜不透平常心)》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UDN
: 2.記者署名:
: 記者江良誠
: 3.完整新聞標題:
: 柯文哲延押不看新證詞? 沈政男批司法隨便羈押被告
: 4.完整新聞內文:
: 針對北市前市長柯文哲在京華城案中再遭延押,醫師沈政男今天在臉書發文,直言法院在
: 延押裁定書中引用的法律邏輯「離譜且混淆」,明明出自司法官考試解答與最高法院的舊
: 裁定,卻被扭曲成「是否犯罪與羈押與否無關」,但這樣的邏輯到底站不站得住腳?
: 沈政男指出,台北地方法院的裁定中援引「被告是否成立犯罪,為法院實體審理問題,與
: 是否羈押無關。」但此句實際源於司法官考試解答,而該解答所根據的最高法院106年台
: 抗字第225號裁定真正意思是:「法院審查羈押,只需認定是否存在犯罪嫌疑,無需嚴格
: 證明。」他強調,這僅是程度上的差異,並非說「羈押可以無視犯罪嫌疑是否仍存在」。
:
: 柯文哲案這兩個月開庭多次,證人如朱亞虎、劉秀玲等人皆提供對柯有利的新證詞,案情
: 已有變化,沈政男質疑「法官聽了北檢的片面說法,有沒有聽進這些新證詞?顯然犯罪嫌
: 疑已經變了,為什麼在裁定書裡不說?」
: 沈政男進一步指出,羈押是限制人身自由的重大措施,延押裁定若未具體說明「新事證是
: 否改變犯罪嫌疑」,形同放任檢方片面主導,也讓「方便審案」成了羈押的唯一理由。他
: 直批台灣司法「已經習慣了,為了辦案方便,隨便羈押被告。」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8772240?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 6.備註: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
,?
: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 再吵連你也押
: https://i.meee.com.tw/YKvnmGu.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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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政男以為他是孔明 其實是蔣幹
哪些證據 怎麼不說一下 =.=
哪些有力證據 列出來打臉一下小草 拜脫
起訴書寫著啊 你看不到 看不懂 不想看 沒關係 法官看得懂
※ 編輯: tn00270144 (101.138.161.131 臺灣), 05/29/2025 14:01:44咦?我還以為這裡是政黑
哎呀 差點忘記了。 我不能說實話的
※ 編輯: tn00270144 (101.138.161.131 臺灣), 05/29/2025 14:02:54有利的證據?? 拜託快說一下在哪裡
卷內證據?你說北檢一再被證人翻供
的筆錄嗎?
一再翻供勒 真的被洗腦的很徹底耶 法官寫了白紙黑字,嫌疑重大 不信 不聽 不看 只相信斷章取義的話語。 那還有什麼好說的 我建議直接去抗議司法不公了 結果必然跟你預期落差甚大
都找苗博雅了 代表沒有證據
有證據你還需要苗博雅講那些 模擬兩可的話
最幾個月的開庭 北檢被各式打臉的冏樣
不用講一堆 證據在哪?
根本沒啥強而有力的證據 =.=
卷內證據認犯罪嫌疑重大 XDD
鳥鳥回去政黑鳥籠好嗎?
洗地就免了,不要當大眾是40%腦
所以關幾個月了
強而有力的證據在哪
到底誰不識字
……
所謂嫌疑重大的根據是什麼?
難怪不敢直播
一直在那邊書面內容
書面內容就北檢寫的
絕口不敢提 這幾個詰問的內容
如果真的如媒體跟旁聽的說的那些內容
直播出來 北檢的臉真的被打到爛了
那是起訴書都寫得證據確鑿一樣啊
法官看的是起訴書啊
這篇很純,嗑了多少??
如果你完全相信起訴書,也會認為柯有罪
笑死有夠死忠,法官隨便寫個嫌疑重
大深信不移,找來的證人各種推測揣
測我猜,柯肯定重刑有什麼好期望的
,台灣法官心證無敵
嚴格證據法則:
這種人連基本邏輯推理都有問題 其實蠻
你就跟我說你起訴現有的證據
可憐的 =.=
有哪一個是經過嚴格證據法則能考驗的
好喔
我這個嚴格證明法則可不是什麼自創
這是刑訴的基礎
還是你要說司法不必遵守這個原則?
那任何律師怎麼都玩不贏了
反正只是原則嘛 覺得你有 想關就關
嫌疑的佐證呢?北又翻幾次了還能裁定
雞鴨,限縮人身自由非不得已不得為之
是基本精神吧。法院裁定不得已的點是
假裝理性的唬爛
什麼,心證嗎?
卷內證據檢驗過了沒有? 現在不就在檢驗
證詞嗎?
難道證人說柯文哲以放屁當暗號也是證據
?
每次裁定書出來都沒實質內容滿滿臆測
推論被罵真的不意外
所以蔣中正批示該槍斃的你也是一樣看
法嗎?
卷內證據為什麼不給檢驗?!
你要對線也要有上文的程度吧
洗地素質堪憂 不然乾脆花錢請我去好了
法官寫嫌疑 為啥不寫事實明確
證據是啥?
不就是不確定 你說的法官很確定
能夠義正嚴詞的寫一堆狗屎也是一種本事
台灣人要推動法庭直播 不能在被掩蓋
以後你被抓只要檢察官說你有罪你又
不認罪,就可以羈押到死?科科
懷疑,推測,認為,沒有證據,甚至證詞
原來只有法官看得懂起訴書,其他讀法律
的都看不懂
這人可能平時看三明治就以為是全世界了
原來寫在起訴書就是證據,阿哈哈哈阿哈哈
哈
我還以為是找到證據了才敢寫在起訴書裡面
然後羈押被告,結果是先寫在起訴書裡面就
是證據了
羈押不一定要證明有罪O,羈押不用證據X
法官想必很後悔居然相信檢察官的【證據】
金流在哪??? 證據咧?y
是不是證據法官說了算,市井小民負
責被羈押就好,青鳥的北韓法學論證
閱讀能力正常的人不會用你這種解釋方式
推一個 關鍵就是法官看過資料聽過証詞後
思考能力正常的人也不會這麼硬掰瞎扯
認定柯P罪嫌重大… 可憐啊
反正司法一條路踩到黑嚕
如果黨翻車 林俊言豬狗之輩也要被清算
那些大法官,北院 北檢哪敢身敗名裂
心証已成~
青鳥法學院無敵
從第一次調查證據是流動狀態開始,到調查
完成開庭比對證詞為止,不斷的挑戰刑事訴
訟法的基礎
還好我不是40%
指鹿為馬,顛倒是非果然是蟾蜍必備技能
那白色恐怖還平反什麼 那時法官也沒判錯
對吧
你知道卷是誰寫的吧傻鳥?
腦袋放著不用,還是裡面都空空的..沒
辦法用
那跟鄭文燦案子相比怎麼差那麼多??????????
只要寫嫌疑重大就可以不看證據押人 不愧
是挺獨裁的小粉綠 跟小粉紅只差在顏色不
同而已 趕快去被併購不就好了 呵呵
嫌疑重大是依據起訴書,但現在起訴書被
打臉
翻車都翻到臉爛了還在嫌疑重大
慶幸我身邊沒有青鳥 不然我一定遠離他
又是隻垃圾低能鳥 唉
低能鳥
所以有利的證據在...?
某時地收賄 罪證確鑿 閱
你就最好都不要政黨輪替
唉
你怎麼可以不要這樣就知道這是我第一
傻鳥滾
素質低落!!! 垃圾低能鳥!!!
蠢鳥氣噗噗快氣死 潑糞潑不上去 哈哈
白恐受害都嫌疑重大不無辜 轉型正義可廢了
???
呵呵,把法官的話當成聖旨,真以為法
官完全中立喔? 就是有你們這種只看
顏色不看對錯的,台灣的司法才會腐敗
成這種程度。
所以證據到底在哪裡,現在檯面上的證人
一個能打的都沒有
別整天看造謠三民自,很難嗎?
敢來八卦發逆風文給推表尊重
這樣你會相信郭瑤琪有罪也是應該的
也沒有思考能力?
去政黑取暖吧 外面很危險
啾啾啾~
又是起訴書XD沒別的事證或是強力證據嗎,蠢
鳥最愛吃起酥輸
我感覺智商有高達60左右
起訴書沒有明確寫出嫌疑在哪啊?!
起訴書就是笑話小說
卷內有什麼證據?沒有!根本沒有
這麼低能的言論 反串吧 應該?
嚕嚕嚕嚕
反串給推
你放屁
反串的程度超像憨鳥 給推
???
起訴書可以亂寫
你他媽為啥要去跟憨鳥談邏輯?恐龍法官說你
有罪就是有罪辣
爆
[討論] 朱亞虎認罪 李文宗否認犯罪至於朱亞虎的裁定羈押禁見理由:北院認為在犯罪嫌疑重大部分,朱亞虎經訊問後,坦承 聲請書所指之犯行,且依偵查卷內相關證據資料,可認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4 項、第1項對公務員違背職務行為行賄罪之罪嫌,犯罪嫌疑重大。 其次、在羈押原因部分,北院認為朱亞虎大多數家人均居住於國外且於國外置產,堪認被 告具有潛逃國外生活之能力,加以本案罪責非輕,亦足認被告有潛逃國外規避罪責之強烈爆
[爆卦] 朱亞虎向北檢坦承犯行被告朱O虎部分 : 一、犯罪嫌疑重大部 分 被告朱亞虎經訊問後,坦承聲請書所指之犯行,且依偵查卷內相關證據資料,可認被告涉![[爆卦] 朱亞虎向北檢坦承犯行 [爆卦] 朱亞虎向北檢坦承犯行](https://i.imgur.com/qc0skod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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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小草,檢察官今天還沒上新事證欸….剛剛快速轉了一下館長跟郭正亮的崩潰直播, 還在堅持檢方沒有金流,所以聯合法官用圖利罪嫌疑, 把柯文哲給扣起來 小草別忘記,今天檢察官的證據只呈現到第一次羈押庭前, 這幾天的新事證都還沒上菜誒。![[討論] 小草,檢察官今天還沒上新事證欸…. [討論] 小草,檢察官今天還沒上新事證欸….](https://i.imgur.com/coAM8nWb.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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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小草說證人翻車被打臉 法官怎不是這樣說剛看完北院裁定柯文哲等人 繼續羈押的理由書 就不複製貼上了,直接簡短翻譯成 白話文 理由如下 1. 被告柯文哲跟證人的供詞有差異,而且柯文哲還爭執證人的供詞![[討論] 小草說證人翻車被打臉 法官怎不是這樣說 [討論] 小草說證人翻車被打臉 法官怎不是這樣說](https://i.postimg.cc/9MJyhKDC/2025-05-28-183641.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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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台灣檢察官權力是不是太大?笑死!小草讀書真的犯法! 北檢偵辦京華城案,8月30日展開搜索、約談行動。檢察官認定柯文哲、前台北市副市長 彭振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賄及圖利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滅證、勾串之虞 ,將2人聲押禁見。![Re: [討論] 台灣檢察官權力是不是太大? Re: [討論] 台灣檢察官權力是不是太大?](https://imgcdn.cna.com.tw/www/webphotos/WebOg/600/20240905/1485x780_797558021809.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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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交保出來北檢是不是被大打臉了為何大家看到交保就說北檢被打臉? 法院裁定內文是說犯罪嫌疑確實很重大 不過證據鞏固了 另外沒提到橘子 跟橘子串供不能當成羈押理由 法院這個裁定不是推翻小草說的沒有證據了嗎3
[討論] 小草怎麼接受柯文哲是中共同路人的事實?早就有嫌疑 只是周刊太猛了 直接挖出柯文哲直通習近平的證據 以前小草還可以裝死 說別人是抹紅抹黑2
Re: [討論] 小草要的金流出來囉你應該是看不懂裁定書,我幫你翻譯翻譯 從「經查」開始: 經過我(法官)的調查,沈慶京、柯文哲、朱亞虎等人的犯罪事實,有過去的羈押裁定、延 押裁定當中,檢察官檢附的卷證可以證明。犯罪嫌疑大概是,沈慶京為了獲得超過560%的 容積率,指使朱亞虎帶著7個威京主管,匯錢進入柯文哲指定的政治獻金專戶......。![Re: [討論] 小草要的金流出來囉 Re: [討論] 小草要的金流出來囉](https://i.imgur.com/F8JHmf4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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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法庭其實就是說故事大賽通常也不分顏色 除了像柯文哲 鄭文燦 高虹安 這種政治人物涉案 不然平常人看司法案件哪有管顏色 保守派通常比較相信檢察官所述接近事實 改革派通常對於被告陳述偏向採納認定為事實 希望保障被告人權 也有人覺得 無論怎樣 等法官判決就好 就是事實
![Re: [新聞] 柯文哲延押不看新證詞? 沈政男批司 Re: [新聞] 柯文哲延押不看新證詞? 沈政男批司](https://img.youtube.com/vi/V3RpOJ7sShk/mqdefault.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