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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只有我後悔普發一萬了嗎?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只有我後悔普發一萬了嗎?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時間推噓 1 推:1 噓:0 →:2

※ 引述《CenaC (王葛格加油!!)》之銘言:
: https://shorturl.at/U3YmB
: 因為偉大的民進黨政府
: 即便在726大罷免失敗
: 那些該拿的錢他們仍然要跟普發一萬綁在一起
: 不知道是台電要的
: 還是台電後面的廠商要的1500億 人民仍然跑不掉要繳糧啊
: 再多綁個200億說要加強工業園區的電網來掩蓋1500億合理性
: 產業支持方案1130億
: 從那破爛書店都能拿6700萬的飼料
: 你民進黨真有種 被挖出這麼多綠友友拿這麼多補助
: 726之後還在死性不改
: 再來是低收支持670億
: 剛好可以補助那些支持民進黨的、收入不穩的作家、導演、音樂人、文化人
: 多創造玻璃睪丸的音樂給大家聽
: 也可以當在野黨反對時
: 有錢去拍片來攻擊一下監督政府的力量
: 飼料糧草趁2360億一次綁齊
: 真是計畫通呢

老兄太低估冥禁黨的缺德宗改造我國民主制度成為他所謂的

更大的民主的決心了。

下面這兩件憲法法庭的案子,即將挑戰全國苦難同胞對於犬法官水準的

信心。

一件案件是針對預算的--缺德宗表示,你立法院有本事擋朕的預算,朕

的惡霸免陷阱卡又被人民投票撕掉? 那朕就發動犬法官幫朕幫預算背書:

*****
3兆預算砍逾2000億 憲法法庭正式受理中央預算釋憲案
蘇育宣
2025年8月8日

https://tw.news.yahoo.com/3%E5%85%86%E9%A0%90%E7%AE%97%E7%A0%8D%E9%80%BE2000%E5%84%84-%E6%86%B2%E6%B3%95%E6%B3%95%E5%BA%AD%E6%AD%A3%E5%BC%8F%E5%8F%97%E7%90%86%E4%B8%AD%E5%A4%AE%E9%A0%90%E7%AE%97%E9%87%8B%E6%86%B2%E6%A1%88-052700542.html

憲法法庭今(8)日宣布,正式受理行政院與民進黨立法院黨團針對114年度
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的釋憲聲請。這兩件聲請案皆指控立法院在審查預算過程
中有違憲疑慮,憲法法庭將依法進行審查。
……
***

有些國民可能會懷疑,之前立法院不是修法把《憲法訴訟法》關於犬法官

作出判決的人數提高,導致冥禁黨因為有些大犬官因為使用期限到了去職而

人數不夠,不能像以前那樣快樂地靠十五隻敗犬狂吠來為所欲為?

*****
憲法訴訟法修法三讀 同意違憲宣告大法官最少需9人
2024/12/20 18:20(12/24 15:54 更新)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412200282.aspx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20日電)經舉手表決下,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
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規定大法官未達15人時,總統應於2個月內補足提名。
另外,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10人,作成違憲宣告時,同意違憲宣告
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
……
***

果然根據冥禁黨的尿性,只要是擋住我黨抗中飽臺賺取國庫稅金的規定,

通通違憲! 然後冥禁黨剩下的那幾隻大敗犬,也真的毫不避嫌地收下這件本

質上高度政治性,而且顯然涉及犬法官自肥的憲法案件。

*****
民進黨團提《憲訴法》釋憲 憲法法庭同意受理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751619

發布時間:2025/5/16 19:30 更新時間:2025/5/16 20:36
歐芸榕 張旻儒 / 地方報導

憲法法庭12日針對民進黨團所提《憲法訴訟法》修正條文聲請釋憲、暫時處分
案舉行說明會,大法官14日進行評議,同意受理。司法院解釋,大法官受理與
否的要件不在去(2024)年修法範圍,仍依照原門檻,即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
之二以上參與評議,參與大法官過半數同意。不過現在大法官只有8位,未來
要如何開庭仍是未知數。
……
***

簡單說,憲法規定立法院是全國最高立法機關,然後立法院立法規定,提高

犬法官們執行業務的最低人數條件提高到我國古時候較高的門檻值。

然後當前殘存的犬法官們居然也有臉玩弄程序漏洞,聲稱《憲法訴訟法》修

法提高的規定,關於大犬官們「受理」案件的下限,(腦殘的)立法院沒有修法

明文規定,所以即使根據新法的規定,目前的大犬官之犬數不夠開庭所需,也

不夠作違憲判決宣告所需,因此犬法院「受理」案件完全合法。

全國人民就擦亮眼睛,看看冥禁黨的犬法官下限在哪裡。能夠對這種限制犬

法官作業人數的規定做出怎樣具備更大的民主的判決。

倘若犬法官創意(下限)無限,甚至可以判決:

一隻大犬官就可以受理、評議案件,並做出違憲判決

這種本質上屬於立法權限的司法判決--畢竟這個大犬官法庭有前例的,先前的

死刑案件,已經做出:

死刑宣告雖然合憲,但是必須法官一致決才可以

這種本質上是立法,而且違背憲法關於法官獨立審判的條文之判決。

其實當目前殘存的犬法官都有臉做出上述判決的話,下面的判決也沒甚麼不

可以:

犬法官任期終身制--關於任期限制的條文違憲

犬法官月薪應該每個月一百萬新臺幣而且免稅--關於這方面的限制條違憲

畢竟,立法院對犬法官受理、評議、判決案件的人數限制,敗犬們都有臉面

宣告違憲,那還有甚麼限制敗犬們的條文不能判決是違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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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89182a89182 08/16 04:00你的國文文法我真的很難懂 平鋪直述

a89182a89182 08/16 04:01不是更好?

lou 08/16 06:46樓上你看不懂嗎?我沒問題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