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地院如果把上午高院的判決複製貼上會怎樣
如題
如果地院更裁以被高院判決說服為理由,複製貼上高院上午的裁判
會氣死高院嗎?
我以前錯了,不該違反武器平等原則,要落實公平法院,沒有為檢察官保全證據的義務
高院︰你竟敢用我的魔法對付我?
檢察官負有舉證責任與說理義務,起訴後即應推定檢察官的證據蒐集、保全已完竣,法院作為「中立的聽審者」,原則上沒有為檢察官考慮證據保全的義務,更沒有「接力」檢察官補強有罪證據的義務。裁定並指我國檢察官享有法治先進國家中罕見的權限,也就是偵訊時可以命證人具結作證,不實陳述構成偽證罪,就算證人在審判時翻供,要採偵查中的證述或審判中的陳述,是法官證據取捨的判斷,為法官審判核心事項。
合議庭認為以被告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作為羈押事由,違反武器平等原則,也易使法官形成被告有罪的心理傾向,壓縮法院秉於無罪推定原則而判決無罪的空間,提升冤案機率,因此法院於移審或審判程序中自須審慎,就刑事訴訟法勾串事由採限縮解釋,除非認被告有於起訴後另行發生勾串之虞的具體事實,原則上應不得再依職權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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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政治是所有的政體中最為困難的制度,因為它需要廣泛而普及的知識
而我們一般人擁有權力時,往往忘了我們也應該擁有智慧
我們的教育普及了,但是智慧卻永遠被大多數愚蠢的人所阻礙不前
The Lessons of History(Will Dur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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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抗東廠公公 升官無望
不可能
如果想去什麼蠻荒之地的話可以試試
沒認罪不要再耍北七咧
認罪非羈押要件,請週知
政黨輪替就是大法官提名了
竟敢用我的魔法對付我!
會被調去東部
不想升官了嗎
一輩子不要想升官了 也別想在都市了
原則是什麼,原則就是顏色對了就是檢方
龜頭會生氣,已經好幾天都失眠睡不著了
的責任,顏色不對原則上是羈押者的責任
改成7000億
校長不喜歡被人罵 你各位要看懂
柯這個案子就是滿滿的心證,沒有什麼事
不是喔 不是這樣喔
實證據
所以柯穩被判刑,心證要怎麼輸
高院撤保裡吽都跟你說不是這樣子了
說你有罪就是有罪
你還應要剛 想不想升官阿
龜頭金孫:我要他死,要讓他關到死
雙標黨執政,行政部門雙標不意外
高院:不是喔,不是這樣子
判20幾年或10幾年這種數字的差別而已
高雄跟北檢的差別是什麼你知道嗎? 一個
有下陷 一個沒有
司法走至今日進步與否 只能攤手
萊爾校長會很不開心,事情會很嚴重。
萊爾很生氣,後果很嚴重
高級狗院比較大,底層打不贏
這樣就是硬槓 別想升官
以升官為考量的司法,不就是行政干預司法
升官不好說 現在要看風向喔
你才不懂法綠…不想吃雞鴨飯,就得有党證+
認罪。
地院不敢啦
給你答案就看你敢不敢抄
不會怎樣,北檢會負責再生個理由抗告
畢竟是牠們的工作
柯案都是心證
龔案應該也是心證了
只是一個被搞 一個在爽
地院法官調去最邊陲署
公家機關敢下剋上? 意淫也要有個程度
以後別再說獨立審判了好嗎?還什麼上級審
不想升官了是不是
這些腦殘都不怕之後變天嗎
爆
Re: [問卦] 上午抗告失敗,下午抗告成功,差別是什麼早上那個陳姓議員的 檢察官有舉證責任、說理義務,檢察官在起訴後,證據應視為蒐集完成, 除非有勾串「具體事證」,否則法院不應以串證為由羈押,士院裁定有違誤, 因此撤銷原裁定;但合議庭認為兩人有逃亡之虞,但不必然要羈押, 可用替代處分防範。![Re: [問卦] 上午抗告失敗,下午抗告成功,差別是什麼 Re: [問卦] 上午抗告失敗,下午抗告成功,差別是什麼](https://i.imgur.com/iauCSLT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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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高院是不是在一天之內自打巴掌才就審理中可否以串證之虞羈押被告進行訊問,然後表示檢察官有舉證責任、說理義務,檢 察官在起訴後,證據應視為蒐集完成,除非有勾串「具體事證」,否則法院不應以串證為由 羈押,士院裁定有違誤,因此撤銷原裁定。 馬上就另案認為檢察官抗告指摘原裁定不當,非無理由,北院裁定既有未盡之處,因此撤銷 原裁定,發回北院更裁確定。![[問卦] 高院是不是在一天之內自打巴掌 [問卦] 高院是不是在一天之內自打巴掌](https://i.imgur.com/l9OzslA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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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快訊/北檢要抗告了 重話駁斥柯文哲「什說真的 就法律來講 你檢方起訴後還要羈押被告 主要原因應該就只有 擔心被告會逃亡或不按時出庭應訊 起訴後會用 避免被告會跟證人串供或湮滅證據 這種理由來羈押被告 你起訴時依法就應該已經得到可以讓法院認定被告有罪的所有事證了 審判階段只是讓法院調查認定 你偵查所得的證據是否能夠超越合理的懷疑![Re: [新聞] 快訊/北檢要抗告了 重話駁斥柯文哲「什 Re: [新聞] 快訊/北檢要抗告了 重話駁斥柯文哲「什](https://i.imgur.com/TXO2Hzf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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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 黃國昌FB: 辯護人團隊痛電北檢1.轉錄網址︰ 2.轉錄來源︰ 黃國昌FB 3.轉錄內容︰6
[黑特] 高院:檢有蒐證義務 院不應以串證羈押笑死 顏色對了 法院見解就正常了 台北市議員陳怡君 本來被士林地院羈押 結果今天高等法院自為裁決 合議庭表示,檢察官有舉證責任、說理義務,檢察官在起訴後,證據應視為蒐![[黑特] 高院:檢有蒐證義務 院不應以串證羈押 [黑特] 高院:檢有蒐證義務 院不應以串證羈押](https://i.imgur.com/7hqMzDQ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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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 民眾黨FB 柯文哲案不同標準 實難接受1.轉錄網址︰ ※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 2.轉錄來源︰ ※ 推特/FB 須為 FB人物名稱、FB粉絲團名稱 ※8
Re: [新聞] 過去「秒抗告」!柯文哲裁定交保已第4天台灣的司法有多脆弱? 結論寫在前面,第一次羈押庭,呂政燁直接就說柯文哲就是有罪,只是圖利還是貪汙需要檢察官釐清 之後所有的延押,都是基於柯文哲是高度嫌疑罪犯的前提 為了庭審順利完成,所以可以合理繼續羈押 中間結束偵查確定起訴,完成部分證人出庭詰問3
Re: [問卦] threads康乃爾博士法盲 沒證據≠無罪檢察官需要恪遵無罪推定原則。無罪推定原則(Presumption of Innocence)是刑事司法制 度中的基本原則,意指在未經合法程序證明並判決被告有罪之前,應假定被告無罪。 檢察官在無罪推定原則下的角色: 1. 提起控訴的責任: 檢察官負責提供充分且具說服力的證據,證明被告在法律上確實有罪。但檢察官不得基於個![Re: [問卦] threads康乃爾博士法盲 沒證據≠無罪 Re: [問卦] threads康乃爾博士法盲 沒證據≠無罪](https://i.imgur.com/brkyU7q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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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黃國昌提刪「串證羈押」檢協會:將致國家今天看到了該關係文書,直接看黃國昌所寫的修法說明(總綱部分日前已經傳多了,就不 再重提): 【第九十三條】 現行第二項但書規定:「有事實足認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等危害偵 查目的或危害他人生命、身體之虞之卷證,應另行分卷敘明理由,請求法院以適當之方式1
[問卦] 問AI什麼叫證據辦案?我問AI什麼叫證據辦案 請問各位法學專家 AI回答的對嗎? AI 摘要 證據辦案是指在刑事訴訟程序中,法院或檢察官必須依據證據來認定犯罪事實,並以此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