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恢復軍審 現役軍人會大退潮嗎?
眾所周知
政府現在要發動戰爭跟中國一戰
那麼問題來了 恢復軍法審判後
現役軍人會出現大退潮嗎?
-----
Sent from MeowPtt on my iPhone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62.150 (臺灣)
※ PTT 網址
推
會
推
當兵的 小心啦 尤其基層
推
並不會
→
不會把,不過以前演半套就能過關現在可
→
能要演全套
→
洪仲秋案之前部隊就很多土皇帝惹
推
會阿 抗命就去軍審 誰敢當
推
一定會阿 什麼事都可大 搞死你
→
我覺得民進黨目的不是在弄軍人
→
又不是私人企業你要怎退
推
你以為不是軍人就沒事啦?
→
可以退啊,賠錢咩= =
→
這幾年一堆賠錢不當的耶
噓
你覺得法律懲罰的是誰?守法的還是非法
推
陳菊不是軍人也被軍法大審 審的是政敵
→
不爽不要做,然後就沒人了
推
塊陶啊!!
推
感覺老屁股會退,新人(偏友党的)會
→
拉上去,軍隊肅清一翻。
→
跑啊 幹嘛當炮灰還要被虐待
推
會,軍法判很重
→
我以前的連長:不乖送你上軍事法庭
→
軍法向來都是從重量刑
→
要用在以後延長兵役
→
會,目前確定兩名期滿退伍,我沒打算
→
讓自己的兩個孩子待在那種惡劣的環境
→
,一句話沒講好人可能就在管訓所沒了
噓
為什麼要退? 現役軍人是隨時準備犯法嗎?
推
樓上天真到以為真的要犯法才會被判刑
→
嗎
推
所以洪仲丘是殺人還是搶劫了嗎?
→
沒黨政還是乖乖離開,在外面還有司法
→
,在裡面根本柯柯
噓
一堆垃圾軍官竊密都判很輕,軍法下去
23
Re: [新聞] 精液塗在女排長牙刷上判無罪 邱國正表態為什麼這些退役軍官這麼想恢復軍審?一般法官審理無罪一定有他的理由, 用同樣法條同樣情況移送隸屬國防部的軍事法庭審理就會有罪?這很匪夷所思吧? 拿一些聳動的標題想要斷章取義帶風向是為了什麼? 軍官敢不敢管兵跟軍審的直接關聯是什麼?軍人犯法就移送法辦, 同樣都是用陸海空軍刑法,不是移送給軍法官審理,3
[問卦] 恢復軍審為什麼有群人慌了手腳?欸不是 我看恢復軍審的原因 是因為防止中共勢力滲透我國國防 包括最近亂造謠的退將 以前也時不時看到有將領退休之後跑去中國 甚至還有現役軍人洩密的新聞 恢復軍審 讓這些國家間諜能夠接受專門的軍事審判 到底哪裡有不好??11
[問卦] 欸!軍審恢復明天台股漲還跌?打給後 各位軍閥肥宅早安 欸欸欸欸欸,剛剛老蔣啊不是政府說要宣布恢復軍審了啦 啊我管他要不要恢復,反正林北當完了 嘻嘻o'_'o 我就只想知道明天台股漲還跌!10
[問卦] 退伍教召又具備現役軍人身分 替代役爽死依法 應召員一報到入營就具備現役軍人身分 教召員身分?為現役軍人。 依兵役法第38條:後備軍人及補充兵於應召在營期間,為現役。 以後教召沒到,教召打架,偷用手機都軍法審判6
[問卦] 恢復軍法審判,把逃兵的都一律死刑如果恢復軍法審判 對現役軍人犯法嚴判 對逃兵犯一律死刑 好像也沒不好 畢竟事關國安4
[討論] 總統宣布恢復軍審只有一個可能軍審法修法這種事情 應該由國防部草擬法案 由國防部長提出 然後由執政黨立院黨團跟全民說明 要修法的原由 回歸法律修正的程序 但由總統來宣布恢復軍審的話 只有一個意義 就是依照 軍事審判法第7條的規定3
Re: [討論] 沒想到藍白粉這麼怕軍審欸老實說我原本也有疑慮,不過目前來看,賴清德的軍審跟以前還是有差: 1.不會對一般平民軍審(戒嚴時代是會這樣的) 2.僅針對「現役軍人」的「重罪」: 「處理現役軍人洩密等軍事犯罪刑事案件,現役軍人觸犯軍事犯罪,交由軍事審判」 換句話說,以前如洪仲丘那種違規就被關禁閉、體罰的情況基本上不會再出現4
Re: [討論] 恢復軍審 有懶人包嗎軍法官是隸屬國防部 一般法官是隸司法院 現在問題來,當初為什麼要癈軍審法,就是因為軍審法庭不是公開透明的。 為什麼當初要癈軍審,就是因為洪仲秋事件時,怕國防布,會利用軍審,然後這些軍法官 會自己合蟹掉那個旅長,和相關人等...1
Re: [問卦] 正常人誰會犯軍法啦==回覆軍法的問題在於,只要台海發生戰爭,國家動員你就是軍人身分,想躲起來就是軍法 審判。怎麼一堆泛藍的蠢貨都沒注意到賴清德的壞主意在哪裡,唉。國民黨這種反對黨, 難怪民進黨執政穩的很。回覆軍法的問題在於,只要台海發生戰爭,國家動員你就是軍人 身分,想躲起來就是軍法審判。怎麼一堆泛藍的蠢貨都沒注意到賴清德的壞主意在哪裡, 唉。國民黨這種反對黨,難怪民進黨執政穩的很。
[討論] 從來就沒有廢除軍審吧軍審法第一條第二項:現役軍人「非戰時」犯下列之 罪者….也就表示說賴清德覺得現在軍隊被滲透的情況嚴重到應該稱為戰時狀態吧! 再來更搞笑的是有人說為什麼不用一般刑法要用軍法,因為一般刑法並沒有關於滲透的條文 啊!現在又是垃圾舔共藍白多數怎麼可能修訂相關法律,連具結沒有身分證都有上人可以拒 絕欸!所以當然使用早已有條文的法律最快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