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北檢反擊沈慶京!到醫院是「視察」非偵訊
有聽過民代到某處會勘
有聽過縣長到天災現場視察
有聽過市長到局處視察
有聽過教育局督學到學校視察
但...檢察官到醫院視察
還是第一次聽到有種說法欸
有一種很奇怪的感覺
但又說不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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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pirit119 (101.138.151.113 臺灣), 03/12/2025 23:53:15
推
檢察官當大家都是傻子嗎
推
自己選的 怪誰
推
東廠是直屬皇上指揮調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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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撿就是賴皮在背後撐腰 等升官想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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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去視察醫院 有沒有好好醫療
推
你們這些檢察官,一個都跑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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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醫療是給配合的犯人 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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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立自由民視年代..等媒體會配合宣傳的
推
所以視察可以問問題 要人咬別人嗎?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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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司法醜聞 該被矯正調查懲罰!
推
勞動部長突襲工地安檢
→
死的都能說成活的
推
就像嚴重關切不是關說一樣 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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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有沒有教唆偽證咬人呢?
噓
北檢完全不敢回應指控也
噓
別撿莖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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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女票馬爐?
推
請問北檢是皇帝嗎? 還視察勒。官威真大
推
就是當大家都法盲 天天有人被羈押
→
誰有這待遇
推
黨說的都是對的,照這綠邏輯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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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長 檢查總長 督察單位 鼓勵檢查官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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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與嫌疑犯談條件嗎???
推
你要習慣 以後會越來越多 例如到別人家視
→
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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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可以查一下, 之前辦案有沒有這麼認真吧。 如果沒有那這次是怎麼回事,遇到十惡不赦的犯人,整個正義感都來了是嗎? 記得檢察官要到私人地方查案要搜索票,醫院需要嗎? --20
有意見的確應該在審判中主張阿 不過檢察官跟書記官 跑去非司法場所 沒有全程錄影錄音跟嫌疑人做私下交易 這可是非常嚴重的指控 完全顛覆司法的意義 司法是為了公平審判才設置 如果司法允許這樣 那還不如私法正義38
其實一個簡單的邏輯就好 去醫院的時候 有沒有『錄音』? 如果有,那就簡單了! 第一19
視察不需要錄音錄影 是因為沈之後要求,才開始錄音錄影 也就是沈認為這是偵訊,不是視察 開始錄音錄影之後講的內容當然不會有問題 新聞跟沈說的內容是一樣的,只是定義不同19
也就表示,小沈說都是事實。 的確有人去關心他的病情。 去哪裡找這樣的機關單位,在嫌疑人住院的時候,還如此關心他的病況而非案情,這麼仁慈 善良,是絕對不會聽什麼小說週刊辦案的,你各位到底要嫌棄人家什麼啦! ※ 引述《village0817 (是我啦)》之銘言2
檢察官「應」勤加視察。 那保外就醫這樣多,檢察官沒有「勤」加視察的, 應該就是怠忽職守了。 勤加視察是看病,順便問案是剛好而已。 --5
幹你媽的北賤! 明目張膽拿著國家公權力打擊政敵! 早說了人民要和政府站在對立面 就是這個意思! 國家的公權力在政府的手上4
好啦好啦 你說不是偵訊,是「視察」,而且也有紀錄 跟沈說的完全不同 那既然有紀錄,就拿出來證明嘛!! 反正你說是視察,問的內容應該跟案件無關3
視你媽察, 「視」察 不就是你看到人活著,沒逃,受拘束就好, 他媽醫院是你家北檢開的審訊室, 可以隨時隨地,無條件想到就開始審訊,45
自相矛盾的新聞稿 難怪要洗一堆其他的新聞 公開發布假新聞稿可以罰錢嗎 --![Re: [新聞] 北檢反擊沈慶京!到醫院是「視察」非偵訊 Re: [新聞] 北檢反擊沈慶京!到醫院是「視察」非偵訊](https://i.imgur.com/XgYXMctb.jpg?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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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沈慶京控檢衝醫院逼供 北檢反擊:到醫院第 106 條 羈押被告之處所,檢察官應勤加視察,按旬將視察情形陳報主管長官,並 通知法院。 視察?視你媽老木雞巴啦幹 鏡週刊教你北檢的凹法是不是8
Re: [新聞] 沈慶京控檢衝醫院逼供 北檢反擊:到醫院刑事訴訟法 第 106 條 羈押被告之處所,檢察官應勤加視察,按旬將視察情形陳報主管長官,並通知法院。 去年10/15的新聞 說沈慶京10月1日住院,10月15日押返台北看守所2
Re: [新聞] 沈慶京控檢衝醫院逼供 北檢反擊:到醫院那按照我們大北檢邏輯 你說柯文哲圖利貪污 那柯也可以說是幫忙和服務,不是貪污圖利吧 反正都也通吧 都可以是視察不是逼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