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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大陸人民非中華民國國民!」陸委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大陸人民非中華民國國民!」陸委作者
Sinreigensou
(神靈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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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來看看函釋的效力

大法官亦於釋字第137號解釋明確指出,法官於審判案件時,對於各機關就其職掌所做有關法規釋示之行政命令,固未可逕行排斥而不用,但仍得依據法律表示其合法適當之見解。

也就是函釋就是給法官參考用的

法官覺得不對可以另外做自己的見解

雖然實際上不強制

但是綠色法官一樣可以遵守行政函釋

就看法官到底是要公正判決還是當個綠色文盲


剛好最近找到有個判決大家可以看一下

https://bit.ly/4kBhdvY
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三庭
113年度訴字第323號

四、本院之判斷:

...兩岸人民條例第2條第3款及第4款規定,兩岸人民係以「戶籍」作為區別標準,而非適用國籍法。...

可以看到這就是法院可以不管行政函釋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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