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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解教師荒 業界人士 免師培將可任教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解教師荒 業界人士 免師培將可任教作者
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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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著來談:

※ 引述《tsengcc ()》之銘言:
: 中國時報 林縉明
: 近年教師荒嚴重,尤其是自然科學、數學或工程等領域教師招聘不易,教育部近日預告修: 法,放寬支援老師聘任,讓具業界實務經驗卻無師培經驗或未取得教師證者,從事較為彈: 性教學工作,預計115年起聘。教育團體批評,此舉破壞現行教師培訓制度,無視教師專: 業,倉促上路會引發更多教育問題,呼籲教育部不要反其道而行。

※ 引述《huabandd (我是阿肥巴你頭)》之銘言:
: 我不在意什麼教師培訓制度
: 對學生來說,更重要的是價值觀
: 用gemini查了一下,若有重大行為不得任教
: 我問虐待動物致死、竊盜前科等行為
: 都是有可能不得任教,還是得經過審核
: 現在有AI工具,培訓後成為老師並不難
: 甚至備課都不需要有太多的心力
: 但是若是品德不正的人教孩子只會更多問題
: 這個問題如果可以解決,那沒啥不好
: 教師有些老人老觀念,其實也挺可怕的
: 如果有年輕人願意來,也是好事

其實不需要問什麼人工智能

《教師法》中,對於禁止聘任的條件,已經有明文記載



節錄如下:

第十四條第一項

教師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予解聘,且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

一、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犯內亂、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二、服公務,因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
三、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定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四、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五、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  ,有解聘及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之必要。
六、受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規定處罰,或受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條或第二十五條規  定處罰,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確認,有解聘及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之必要。
七、經各級社政主管機關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九十七條規定處罰,並經學校  教師評審委員會確認,有解聘及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之必要。
八、知悉服務學校發生疑似校園性侵害事件,未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通報,致再度發生  校園性侵害事件;或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他人所犯校園性侵害事件之證據,經學  校或有關機關查證屬實。
九、偽造、變造或湮滅他人所犯校園毒品危害事件之證據,經學校或有關機關查證屬實。十、體罰或霸凌學生,造成其身心嚴重侵害。
十一、行為違反相關法規,經學校或有關機關查證屬實,有解聘及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之  必要。

第十五條第一項

教師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予解聘,且應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聘任為教師:

一、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  ,有解聘之必要。
二、受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規定處罰,或受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條或第二十五條規  定處罰,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確認,有解聘之必要。
三、體罰或霸凌學生,造成其身心侵害,有解聘之必要。
四、經各級社政主管機關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九十七條規定處罰,並經學校  教師評審委員會確認,有解聘之必要。
五、行為違反相關法規,經學校或有關機關查證屬實,有解聘之必要。

第十六條第一項

教師聘任後,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並報主管機關核准後,予以解聘或不續聘;其情節以資遣為宜者,應依第二十七條規定辦理:

一、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有具體事實。
二、違反聘約情節重大。



再加上最高行政法院判例(一一一年度上字第九六一號):

為維護學生受教權,並基於比例原則,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二項及第三項規定,教師有同條第一項第十三款「行為違反相關法令,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規定之情事,經教評會議決解聘或不續聘者,除情節重大者外,應併審酌案件情節,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聘任為教師,並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之規範,係賦予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對教評會之議決為實質審查作成最終決定之權責,且其法律效果係限制教師於一定期間內不得聘任為教師,具有剝奪教師受聘於全國其他各級學校之職業選擇自由而影響其工作權之效力,已非教師與原聘任學校間之聘任契約法律關係範圍內事項,核為單方具有規制效力之行政處分。是以,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依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二項規定,對公立學校教評會議決教師於一定期間不得聘任為教師之核准,始對該教師產生於一定期間內不得聘任為教師之規制效力,而屬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之行政處分,教師如有不服,應以作成核准處分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為被告,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救濟。又依教師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第三十一條第二項及第三十三條規定,教師不服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對其個人之措施,應踐行申訴、再申訴或訴願之先行程序後,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救濟。



這理論上看來,與「波波醫」關聯不大

但如果涉及需要高專業知識的科目,問題就顯得有點不容小覷,畢竟就算曾經習得相關知識,理論上未必能學以致用

這是務必要很小心的,否則最終會陷入更大的爭議漩渦...



不過深入研究所謂的「彈性」,根本沒有明確定義

且「少子化」的效應也正在發酵中,會否出現供過於求的問題,不好只憑至目前的進度,就可以了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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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羨人間琢玉郎,天教分付點酥娘。
盡道清歌傳皓齒、風起,雪飛炎海變清涼。
萬里歸來顏愈少、微笑,笑時猶帶嶺梅香。
試問嶺南應不好,卻道:此心安處是吾鄉。
              ——【北宋】蘇軾《定風波・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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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kkssqq 10/13 10:30青鳥黑熊兼職教師大家說好不好?

speady 10/13 10:32當代課老師要求一堆然後最多給27k,你說誰

speady 10/13 10:32要來

hamasakiayu 10/13 10:34你制度待遇弄得無法吸引人,你再少

hamasakiayu 10/13 10:34子化一樣缺師,少子化已經超過十年

hamasakiayu 10/13 10:36且師培要20-40學分,又要求實習半年

hamasakiayu 10/13 10:36,且必須考過專業證照,這如果不算

hamasakiayu 10/13 10:36高深的專業,那請廢止師培

hamasakiayu 10/13 10:38直接開放外考,看看人會不會補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