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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囂張!「小草」製圖威脅檢察官遭法務部盯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囂張!「小草」製圖威脅檢察官遭法務部盯作者
Lu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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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推噓 2 推:8 噓:6 →:27

我覺得這講得很好,有講到一部分

但是最重要的是,妨礙自由大部分都是非告訴乃論

也就是公訴罪

有血跡 又有明確的檢察官的人頭人像

這要凹不致使人害怕,真的太難了

妥妥的恐嚇罪

這種垃圾案子很多

尤其選舉期間更多

警察跟檢察官都覺得很煩了

大家還是要注意一下言論自由和恐嚇的界線


你可以說檢察官都該死

只要這個該死是客觀上無法達成的,又不是針對某個個人

那就言論自由的範疇


但是你已經指名道姓某個人了

說 某某檢察官該死 或者某某檢察官好棒棒,要注意身體健康

只要能夠使那個人感到害怕

那就妥妥的恐嚇罪了


看到有人用一樣的照片,但是把敘述改成正面的

抱歉,這對脫罪是沒有用的


恐嚇罪是公訴罪,警察跟檢察官覺得這種案子很垃圾,不想辦

他也不能不辦



: 年輕人還是衝動了
: 沒有看清楚大人社會是怎麼運轉的
: 像是恐嚇罪或者是公然侮辱
: 其實很多程度上都是依循各審法官自己的心證去判斷
: 你說你覺得沒有
: 但法官覺得你有
: 那你覺得怎樣,一點都不重要了
: 而且就實際事實來看
: 雖然這個人自己說沒有寫那些字樣
: 但新聞媒體報導上有所謂"命債命償"
: 又有疑似血跡的特效
: 今天法官想要放過你
: 就說無法在客觀上使人心生恐懼
: 反之
: 就說在客觀上使人心生恐懼
: 判決結果就是完全相反
: 這邊我還是要呼籲一下
: 網路噴歸網路噴
: 弄到上法院就很累了
: 畢竟現在不是馬英九時代
: 大家還是自制點好
: 另外一提
: 台灣法官心證過大的問題
: 已經存在非常久了
: 這當然與原本台灣使用的是大陸法系而非海洋法系有所關係
: 但是大陸法系也有存在所謂的大法庭制
: 當法律見解有異時
: 可以交由大法院進行裁決
: 且具有實際的約束效力
: 台灣目前是推最高院統一見解
: 但實際上只有參考性質
: 如果遇到頭鐵的法官
: 照樣可以不理統一見解來裁判
: 只是有可能被上級審退回而已
: 不過目前連法院直播反彈都這麼大
: 要法官們限縮自己尊爵不凡的神權─心證
: 我看是基本上不可能發生的
: 但我個人希望
: 至少要有BAN制
: 否則完全憑籤運,也他媽太無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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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163.171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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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manwing 07/03 12:53沒有指名

頭像跟人名都有出來喔,還有血跡

sai96 07/03 12:53你又在幻想囉? 醒醒好嗎

hermanwing 07/03 12:54好尷尬哦

※ 編輯: Luba (101.10.163.171 臺灣), 07/03/2025 12:54:41

sai96 07/03 12:54政黑青鳥帳號不意外 有夠可悲

khoybgio 07/03 12:56線上法官開示了

boboking2 07/03 12:56小草-1越來越少 爽

windom 07/03 12:56奈些弱智邪教徒慘了 準備去陪阿北了 爽啊

sai96 07/03 12:576 7樓就政黑青鳥帳號啊

sai96 07/03 12:58政黑青鳥 就是台灣民主的絆腳石

這樣的敘述是沒有問題的,意見可以不同 可以批評,這就是民主

※ 編輯: Luba (101.10.163.171 臺灣), 07/03/2025 12:59:25

NinJa 07/03 12:59血跡明顯是在說他們害死一條人命好嗎

每個人解讀都不一樣,那些被指名的人的感受比較重要

※ 編輯: Luba (101.10.163.171 臺灣), 07/03/2025 13:00:28

NinJa 07/03 12:597/1才剛發生的事情 歷歷在目

su4vu6 07/03 13:01要怎麼理解才能得出 他們害死一條人命

aoc902001 07/03 13:01如果是家屬做的呢?

Ben40 07/03 13:01照你說法 前陣子遊行有人都把特定人的靈堂

su4vu6 07/03 13:01完全沒有推論方向可以得出這答案

wmud 07/03 13:01那請問拿傅崐萁跟黃國昌的遺照寫一些恐怖標

Ben40 07/03 13:01圖做出來了 怎麼檢調就沒去約談那些人啊?

wmud 07/03 13:01語要不要先辦?算不算在暗示他們兩個遲早會

wmud 07/03 13:01被幹掉?

這是很好的問題喔,這就是公眾人物的劣勢 公眾人物因為有外部形象,所以批評通常不會有問題 講中分龜頭就沒什麼事啊 但是如果你講得很具體的要怎麼傷害 那就還是公訴罪 不然就得等該公眾人物覺得太超過,提起告訴

※ 編輯: Luba (101.10.163.171 臺灣), 07/03/2025 13:04:09

wmud 07/03 13:03還是黃國昌看到他的照片被黑白成遺照不會感

wmud 07/03 13:03到恐懼

另外解釋一下,檢察官絕對不是公眾人物

※ 編輯: Luba (101.10.163.171 臺灣), 07/03/2025 13:05:00

adway 07/03 13:05笑你法他字案

aoc902001 07/03 13:062條人命了,那隻貓還在嘻嘻哈哈呢。北

aoc902001 07/03 13:06檢也看不出對自己的行為有反省。

wmud 07/03 13:08原來把一個活人的照片用成遺照寫上恐怖標語

wmud 07/03 13:08算是正常批評啊,謝謝你的回答,讓我知道其

wmud 07/03 13:08實這些法條最後還是你們的自由心證

黃國昌是公眾人物 所以他會有「我不是我的我」的這種現象 批評他和威脅他,只要不具體,那其實在攻擊和威脅的只是一個形象 不是真的是他 威脅只要不具體,而且是基於某些事實的,可以被解讀為是對這個抽象形象的批評 反過來說,雖然同樣是公眾人物,但是是個歌星好了 你在網路上威脅說要殺他全家,讓他害怕,那這樣依然是恐嚇罪 這確實非常的吃警察 檢察官 法官 的心證 但是這種心證其實沒那麼不準 只要構成要件都存在,剩下的只是能不能給你凹而已

※ 編輯: Luba (101.10.163.171 臺灣), 07/03/2025 13:14:08

wu73 07/03 13:13推 怎麼這麼多謾罵文章呢

crazydj 07/03 13:16抓到了,又是自導自演

tonyian 07/03 13:18好了啦,沈鳥的 恐嚇信件查到哪了,公訴

tonyian 07/03 13:18罪有屁用,等等有人嗆:再問我告你?

andyhung 07/03 13:30不要無限上綱好嗎

onomekab 07/03 13:50革命烈士在當權者眼裡都是罪犯

onomekab 07/03 13:50但本質都是看不下去的老百姓 官逼民反

onomekab 07/03 13:51當司法淪為獨裁者的工具便是革命之時

onomekab 07/03 14:08西台灣的白紙革命 政府還有讓步

onomekab 07/03 14:09但我們經歷那麼多場 政府依舊我行我素

onomekab 07/03 14:10什麼時候開始我們連民主都比不贏人了?

as60122 07/03 15:36https://i.imgur.com/AK9SDM0.jpeg

as60122 07/03 15:37中分龜頭無腦啊

brucefang 07/03 17:44說的好,脆上青鳥命債命嚐要抓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