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沒發傳票就任意提訊被告的檢察官下場是?
最近看了太多披著法律外衣的言情小說
讓我開始對真正的法律問題跟法律程序想深入了解~~
如果今天檢察官在沒發傳票給被告的前提下,任意提訊被告人
結果被告拒絕非法提訊後,
檢察官對外聲稱是因為被告身心狀況不佳、不配合調查、提訊態度差等等
這樣檢察官除了被大家公幹外,在法律上會有什麼下場?
會有任何懲戒?警告?記過之類的處分嗎?
再加上之前傳出關掉錄影後控嚇證人、變造證人證詞等等
讓我突然發現台灣的司法原來已經濫權到這種地步
這是不是跟司法沒有制衡的力量有很大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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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海海,歡喜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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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發票就國稅局檢舉
升官啊
砍預算凍結預算就好
反觀韓國
目的良善
下場是升官發財
台灣價值不夠,不准批評黨
替綠共這樣搞小心會升官發財
如果人民公僕是官大人 那是可以的!
在台灣就是升官
你先搞清楚提審是什麼==
看背後是誰 司法院不就是党的小狗
我也看成沒發票XD
庭上問這件事北檢都變啞巴不敢講話
小小行政疏失而已 沒事兒
升官加爵,下屆不分區,讚
北檢會深(ㄨˊ)刻(ㄕˋ)檢討
用字要精確,所以改成正確用詞"提訊"了
有民進黨黨證沒差吧
升官
升官
當然沒事。洩密都沒事了
升主任
人權 哈哈 那是用來騙傻鳥的
沒道理壞人幹壞事後 不需受到任何逞罰
發大財
樓上的,可悲的是,現在看起來就是這樣
最高法院96年台上字第4177號判決 有興趣
的可以看看
超越法律當然是當大法官阿
綠法講求黨證
電影劇情都是真的
高升
沒用啦,毒樹果實理論在台灣只存在學
說,實務才不理,刑事訴訟法有萬用的1
58之4權衡法則在那邊,檢調根本不怕違
法會沒有證據能力
我們都半套 這樣才有彈性
只有法院良心發現或是檢調違法太誇張
的時候,法院不想給證據能力會拿毒樹
果實當藉口,其他都嘛用158之4說權衡
之後覺得發現真實很重要,違法行為侵
害被告權利輕微,不影響被告訴訟權利
,然後就給證據能力
升官發財
毒樹...啊台灣沒有
升官
檢察官又不是基層
防礙人身自由
有綠法保護
升官加薪,發大財
無敵的158-4,實用法條
該凍預算到夠付水電就好了 飼料不必
揮棒一堆打擊率0的早就被淘汰
但是在北檢就是直升王牌第四棒
沒事
提名大法官
看人
升棺發材
等著升官吧
提名犬法官
升官發財
爛
不知道人權團體在哪裡
所以才堅持繼續羈押啊,關起來想幹
嘛就幹嘛,科科!
提名犬法官
升官發財
升官發財
升官發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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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過] 被恐嚇提告地檢署竟然沒幫碼個資!今年初因停車糾紛 被對方出言恐嚇 朋友氣不過 就報警後來提告 做過筆錄![[難過] 被恐嚇提告地檢署竟然沒幫碼個資! [難過] 被恐嚇提告地檢署竟然沒幫碼個資!](https://i.imgur.com/gFvx8f5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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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公衛文」控檢施壓喊:上面指示起訴高虹安aka貪財慣老闆 檢方的說法真是可笑至極 交換法律意見跟暫停錄音有什麼關聯? 交換法律意見內容不可告人? 法律訴訟流程可以不守法定程序要求?9
Re: [討論] 阿北拒絕夜間偵訊、逮捕,提審第 100-3 條 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詢問犯罪嫌疑人,不得於夜間行之。但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 限︰ 一、經受詢問人明示同意者。 二、於夜間經拘提或逮捕到場而查驗其人有無錯誤者。12
[請益] 請教一題刑訴完整題目如下 「甲於偵查中檢察官訊問時自白犯罪,但審判中則矢口否認犯行,檢察官欲直接訊問甲為 何翻供,甲之辯護人抗辯稱甲係被告而非證人,依法不得對其詰問。試問甲之辯護人之抗 辯是否合法,依據何在?」 【98警特 行政警察人員(四等)】![[請益] 請教一題刑訴 [請益] 請教一題刑訴](https://i.imgur.com/6jVFziM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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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檢察官可以完全沒證據硬起訴嗎?檢察官亂起訴可以告他嗎? 有甚麼法律可以限制檢察官權力的? 如果沒有不就他想告誰就可以告誰 完全不需要被監督 ※ 引述《ppu12372 (高能兒)》之銘言:4
[討論] 日本還是台灣起訴文化較好如題 台灣其實起訴很浮濫,所以到法庭上勝訴敗訴都沒什麼 就算起訴理由再扯,無罪確定後檢察官也能全身而退,不會有法律上的懲罰和社會上的懲罰 所以檢察官輸了也不會硬凹或是下髒手去威脅恐嚇被告或被告家屬吞下去 但是日本司法文化就對起訴很嚴格4
Re: [新聞] 鼓吹被告說謊 法界酸政治味濃笑死 哪些司法實務人士傻眼 有種具名阿 檢察官 法官 這麼善良 被告啥說你就信啥 可能嗎 就算他真的百分百說實話 你們他媽會信? 哪個律師會要求當事人在被告席上通通說實話3
Re: [黑特] 高虹安案已敗掉人民對司法的信任: 看你的標題就知道你是先射箭後畫靶 以台灣的公訴罪來說 這個案件 和司法 也就是法院還沒有關係 現在球還是在檢方的手上3
Re: [問卦] threads康乃爾博士法盲 沒證據≠無罪檢察官需要恪遵無罪推定原則。無罪推定原則(Presumption of Innocence)是刑事司法制 度中的基本原則,意指在未經合法程序證明並判決被告有罪之前,應假定被告無罪。 檢察官在無罪推定原則下的角色: 1. 提起控訴的責任: 檢察官負責提供充分且具說服力的證據,證明被告在法律上確實有罪。但檢察官不得基於個![Re: [問卦] threads康乃爾博士法盲 沒證據≠無罪 Re: [問卦] threads康乃爾博士法盲 沒證據≠無罪](https://i.imgur.com/brkyU7q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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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黑特] 若接下來提問柯p就是不講話,會怎樣?法律用語叫做「緘默權」啦 被告絕對可以使用 不論檢察官問什麼都不回答 完全沒問題 而且檢察官不能因為行使緘默權而有不利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