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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差1.1公分當不成女消防員 憲法法庭勝訴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差1.1公分當不成女消防員 憲法法庭勝訴作者
e04su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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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推噓 2 推:4 噓:2 →:2

※ 引述《Kazmier (代理人)》之銘言:
: 差1.1公分當不成女消防員 憲法法庭勝訴後...行政判決也逆轉勝
: ETtoday新聞雲
: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 以女消防員為一生志向的「小隻馬」正妹陳韻宣,因為報考警消人員的身高限制規定,以: 1.1公分的差距,無法報考女消防員。她聲請釋憲成功,憲法法庭宣告相關規定違憲後,: 最高行政法院也根據釋憲結果,改判陳女的官司勝訴!
: 家住高雄市的陳韻宣,2018年間通過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四等考試消防警: 察人員類別考試,並在隔年初到內政部消防署訓練中心報到接受教育訓練,不過在訓練中: 心測量出她的身高為158.9公分,不符合考試院修正公布的《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 人員考試規則》「女性身高160公分以上」的限制,因此將陳女退訓。陳女打起行政訴訟: 敗訴確定後,向大法官提出憲法訴訟。
: 陳女的憲法訴訟引起重視,除了陳述意見以外,在大法官提問時,司法院長許宗力也做球: ,請其他大法官詢問陳女實際擔任義消時,是否遭遇困難?陳女當庭說:「我在考試通過: 之前,本來就對消防警察有興趣,因為這是我一生的志向」、「不管是救護案件或是其他: 協助上,學長們或其他同事,並未對我的身高提出疑慮,或質疑不勝任這份工作,反倒是: 非常支持我去報考。」、「不僅是我的案例,還有包含同年的其他同學,甚至近幾年的學: 長姐們,也都有這樣的案例,進去之後被重量身高...我覺得這樣的限制是不公平的。」: 陳女的訴求獲得大法官的支持,憲法法庭最後做出部分違憲的判決,認定該限制對於女性: 身高限制違反憲法保障的平等權,宣告違憲。憲法判決中同時也宣告廢棄陳女最高行政法: 院的敗訴判決,將全案發回最高行政法院更審。
: 最高行政法院更審後,依照憲法法院的判決意旨,改判陳女勝訴,讓她不用因為身高問題: 被退訓,等陳女完成訓練後,就可以分發擔任女消防員。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0816/2798558.htm


大法官最近事真多
然後判決真的也是令人傻眼
前幾天也有一個代理教師要求提敘
居然也被認定未提敘薪資是違憲

現在是怎樣??
這兩個判決 與其說違憲
不如說判決都很鄉愿

看似幫助弱勢 實現公平正義
實則破壞整個體制 體制一旦崩壞 會衍生更多其他體制的不公平

像是身高限制
那兵役志願役身高體重是不是也要重新認定??
那模特兒公司的身高限制是不是也違憲??
儀隊的身高是不是也要取消限制??

有教師證代理可以提敘
那無證的是不是也可以提敘??
以後是不是年終考績都要給??
然後以後代理也不能任意解聘 沒有正式理由必須續聘
那誰還要考正式??

哪個公司代理人員還可以算年資??
那公司企業不就一堆違憲??

我真不知道這些大法官到底在想什麼

是公平還是鄉愿??



而且更會出現上有政策 下有對策

阿這樣是有比較好??

像是身高體重不能限制
我就搞一個面試 當場量身高體重、體能測驗
身高不夠的 那你體能測驗就必須有異於常人的表現
否則一樣刷掉

EX搬沙包
從40公斤 一路到50、60、70、80一直上去
身高體重未達標 我就默認你要比別人多20公斤我才考慮錄取你
其實一樣可以用很多規避憲法判決的方式刷掉你

然後有證代理教師爭取提敘也很好笑
完全自慰的判決
大法官站著說話不腰疼 慷他人之慨
縣市政府首先一定跟你說沒錢
但大法官的判決又不能不遵守
那很簡單 我代理缺開很少 我開更省錢的兼課缺
然後導師行政 你代理也要做 因為你有提敘
結果代理反而更辛苦

信不信若真的提敘
各校開學後的校務會議
第一件討論的事情就是怎麼安排代理導師的行政與導師輪替制度
結果正式最後反而更輕鬆.......




我真不知道明明很簡單的事情 但我們的政府卻往往不知道問題該怎麼解決........

像是身高體重的這種事情 最好又能不破壞體制的 就是修法下調身高限制
大法官多的是可以做出其他更好的解釋
而不是做出違憲判決來打臉本來訂好的制度規章

而代理的問題更簡單 就趕快降低班級師生比
班級數增多 但班級人數更少
一來提升教學品質 二來可以釋出正式缺
把撥錢給代理提敘的錢 來聘任正式 豈不更好
這樣自然人員才會流動 代理可以有一定機會考到正式
就不會在那吵釋憲 這種議題釋憲根本笑屎人
重點大法官還判違憲

再講一次 到底哪個公司政府機關的代理人員可以算年資 根本荒謬......
政府要做的就是改善人員的流動

然後公立收費不要在那種爛價錢 適當調升好嗎
教育搞得這麼廉價 只會讓一堆人不珍惜




其他什麼交通設計、燃料稅、房價等等........族繁不及備載

反正我們的政府喔.........
大家都知道要怎麼做 大家都知道問題的癥結點
但他就是屎都不改

神奇的是 台灣人真厲害 還可以繼續在這種體制下生存

偉哉歹玩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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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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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mib 08/16 21:56給這些大恐龍搞下去台灣遲早零元購

intointo 08/16 21:560

iphone55566 08/16 21:57你的那排例子好爛 = =

skyuranus 08/16 22:05我非常贊同

gghh 08/16 22:11提敘跟消防兩件事 雖然都是同一群大法狗

q123212 08/16 22:50故意的啊 國家越亂對某些團體來說越好

ziso 08/16 23:06法官就是只看當下主題 判下去會有啥衍伸問題

ziso 08/16 23:07他才不管 大不了再釋憲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