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詐千萬助理費!基隆議員張秉鈞判刑1年11
對政府的走狗法匠們而言
法律就是拿來操弄的
講你法盲只是笑你不懂玩法
所以要貪就貪大的啊 貪幾千萬幾億
沒被抓到 SAFE
抓到了,啊就承認啦 繳回去了還想怎樣
(至於有沒有全繳或怎麼分的就不知道了)
只是不小心犯了錯,可以判緩刑了
反觀那個466元,11萬放公積金的
一看就知道就知是惡性重大 死不認罪
要是能判死刑的話,早押赴刑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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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5.144.227.72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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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詐習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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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6真的太可惡了,11億情有可原
真的,所以法院幫忙他自救啊 法律不外乎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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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6真得可憐~走私菸都能變超買惹..QQ
所以玩不過人家啦 進法院就是比誰的背景大
※ 編輯: ainor (45.144.227.72 臺灣), 11/09/2024 19:02:07推
法律就是看人判的,一樣一件事都可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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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反說法判重罪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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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事都沒做 就只是當個助理 就被判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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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真的沒在怕的
噓
檢察官法官最好保佑自己押對党不會換黨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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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以後真要是換黨執政,這些舔綠全部死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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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舔綠放棄專業惡搞党的政敵,這樣對嗎?
推
有犯意的緩刑,無犯意的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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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又不是玩法,這是玩權,法官在玩權
推
垃圾民進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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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現在的法律怎麼會變成這樣? 認罪就能輕判 實在是一件很弔詭的事情 當你蓄意犯法 那你被抓到的時候 認罪反而罪比較輕 當你不小心犯了法 你還要考慮認罪來換得輕判 當你不覺得你有犯法/當你是冤枉的 你還要考慮是不是認罪換輕判?![Re: [新聞] 詐千萬助理費!基隆議員張秉鈞判刑1年11 Re: [新聞] 詐千萬助理費!基隆議員張秉鈞判刑1年11](https://i.imgur.com/DkdGcIOb.jpeg)
爆
起訴原因都是詐取助理費,這位議員罪名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高虹安就是貪污治罪條 例,本刑7年以上重罪,這位基隆民進黨議員可是用人頭助理,助理連從事助理工作事實都 沒有,結果不用貪污治罪條例,而是用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 反正高的案子就是很奇葩 助理有加班事實跟工作事實,可是助理是否有加薪要法官說了算 最後法官認為高貪污11萬![Re: [新聞] 詐千萬助理費!基隆議員張秉鈞判刑1年11 Re: [新聞] 詐千萬助理費!基隆議員張秉鈞判刑1年11](https://i.imgur.com/IKCfbFj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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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判的罪不一樣 如果判貪汙,你看他會不會認罪 判貪污成立,就算緩刑,之後一樣不能參選 現在判的是詐取財物,直接認罪爭取緩刑就好 反正小罪直接認罪就好,詐取財物又不是什麼嚴重罪名4
新聞有提到了, 法官考量犯罪所得都繳回、犯後有悔意,給予自新機會,都宣告緩刑5年。 如果認罪協商,願意繳回犯罪所得, 檢察官可能改用可以宣判緩刑的詐取財物罪罪起訴,因為這條了不起就是兩年,![Re: [新聞] 詐千萬助理費!基隆議員張秉鈞判刑1年11 Re: [新聞] 詐千萬助理費!基隆議員張秉鈞判刑1年11](https://pgw.udn.com.tw/gw/photo.php?u=https://uc.udn.com.tw/photo/2023/12/29/realtime/28607543.jpg&s=Y&x=0&y=0&sw=1073&sh=703&exp=3600)
為什麼藍綠不敢加重詐期刑期的貓膩就在這啦 判刑二年內才可以緩刑 目前詐財是五年以下,加重詐財是1到七年 如果修改加重最輕二年以上的話 以後藍綠貪污就無法改用詐財去輕判緩刑了爆
有時候 我看到有些不要臉的人 講不要臉的話 我真的是會有點忍不住 高虹安的案子 紮紮實實的就是政治迫害 我再講一次 全台灣歷史上 沒有任何一個案子 是因為公積金的方式 被認定成浮報助理薪資的 一個都沒有![Re: [新聞] 詐千萬助理費!基隆議員張秉鈞判刑1年11 Re: [新聞] 詐千萬助理費!基隆議員張秉鈞判刑1年11](https://i.imgur.com/ApgOfv5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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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串一堆失智列車 不要亂上車 首先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 是貪污治罪條例的其中一條 沒有什麼對高虹安就用貪污 對別人就用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 第二是 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 也不是輕罪 就是七年以上 就跟高虹安一樣的罪名 高虹安也是這條被定罪![Re: [新聞] 詐千萬助理費!基隆議員張秉鈞判刑1年11 Re: [新聞] 詐千萬助理費!基隆議員張秉鈞判刑1年11](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blogo.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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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臺灣高等法院一一三年度上訴字第二三一零號」刑事判決: 上訴範圍: 檢察官:被告張秉鈞的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未經許可設立專戶而收受政治獻金罪的 「量刑」 被告張錦煌的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四罪)的「量刑」3
<del> 我以前不太理解, 為甚麼美國很多人支持憲法第二修正案,簡單說也就是一般民眾的擁槍權! 以前被左膠媒體洗腦,一直以為是甚麼資本家的陰謀,是美國槍械協會不斷捐款給說客去游說華盛頓的政治人物所造成! 直到幾天前,看到一個媒體專訪馬斯克X
請問這位作者真的有去翻一下嗎??? 你知道這兩條罪是一樣的? 高虹安判決: 內文: 核被告高虹安及黃惠玟就事實欄一、㈠至㈢所為、被告陳奐宇就事實欄一、㈡所為,及被![Re: [新聞] 詐千萬助理費!基隆議員張秉鈞判刑1年11 Re: [新聞] 詐千萬助理費!基隆議員張秉鈞判刑1年11](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blogo.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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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南投議員詐助理費512萬「緩刑免囚」 法認罪頂多減刑 要不要關應該是要看貪的金額大小 不然貪幾千萬 認罪就不用關 哪有這種事 這個案子免關 主要不是認罪 是中風 中風殺人也不用關6
Re: [新聞] 快訊/高虹安助理費案浮報重判7年4月 高院今首度開庭版? : 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因前年九合一選戰期間,遭爆涉浮報立法院公費助理酬金、加 班 : 費共46萬30元。經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高虹安的不法所得為11萬6514元,判處7年4月 、3
Re: [新聞] 南投議員詐助理費512萬「緩刑免囚」 法哇, 這樣貪污太爽了吧 貪個千萬上億 沒被抓到就賺爛 抓到就有悔意,直接承認,錢繳回去 就沒事了 太爽了吧!4
Re: [新聞] 南投議員詐助理費512萬「緩刑免囚」 法答案都在那邊了 連抄都不抄 這種只要認罪加繳回犯罪所得 通常都能輕判 反觀死不認罪還在那邊囂張 時不時用鼻孔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