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訊/議會質詢騷擾證人!應曉薇17:00
我真的覺得 北犬 這樣子不行
你的意思是說 議員沒有言論免責權嗎?
依據
中央民意代表: 《憲法》第73條明文規定「立法委員在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對院外不負責任」。
地方民意代表: 《地方制度法》第50條規定,地方民意代表對於有關會議事項所為的言論及表決,對外不負責任,但若行為顯然違法,則不在免責範圍內。
言論免責權是民意代表在問政時,對在議會內所做的言論及表決,對外不負刑事或民事責任的權利,目的是為了保障其能不受外力干涉,順利行使職權,監督政府。
司法比憲法、比法律還大,厲害了
在議會上說的話 都是有言論免責的
你現在是法院要收回議員說話的權利嗎???
司法直接干預立法(民代)叫你閉嘴,這樣對嗎???
會抓議員的國家 都是獨裁國家...
可憐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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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1.129.50 (臺灣)
※ PTT 網址
※ 編輯: wild2012 (61.231.129.50 臺灣), 10/16/2025 14:55:03
推
他說議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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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檢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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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顯違法… 塔綠班喜歡闊張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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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這是法官判的 www
都是北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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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發現,立委和議員的保障是完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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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把她關起來是要幫哪一邊助選?
藍白就是貪汙犯 還威脅人 超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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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級的~ 立委沒有任何但書,所以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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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就是 國民黨殺人放火 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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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高虹安那個案子加班費司法不該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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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e員不能兇 立委可以兇這樣
注意看法條 議員是"行為"明顯違法,並不包刮言論
※ 編輯: wild2012 (61.231.129.50 臺灣), 10/16/2025 15:03:14→
e員兇會變成恐嚇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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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明顯貪污人頭自然另一個回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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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加班,加班費要怎麼用,干你P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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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滿有道理的耶,言論免責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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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要負責也太奇怪了
推
不重要啦 反正我們綠色就是要弄臭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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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立委免責權 是不是該廢了憲法第73條:「立法委員在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對院外不負責任。」從文字上來看,賦 予立法委員在立法院中所做的「言論」、「表決」等行為,可以不對立法院「院外」負責權 利。 擷取網路法律百科資料 立法委員原來院內能夠有這些豁免7
Re: [問卦] AI音檔今天被人公開檢舉了欸連著來談: ※ 引述《nick2010 (OBOV信眾)》之銘言: : 這樣啦 : 剛剛在看一個記者會 : 最近吵得沸沸揚揚的AI示範帶7
[問卦] 有沒有立委言論免責權的八卦?今天看到天下第一狗撿 居然針對立委在立法院內質詢內容提告 你他媽今天戒嚴了484辣幹 立委有言論免責權又怎樣, 哥布林憨鳥直接跟你嗆聲來釋憲對吧![[問卦] 有沒有立委言論免責權的八卦? [問卦] 有沒有立委言論免責權的八卦?](https://cons.judicial.gov.tw/assets/images/Icon-share2.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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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黃國昌挑戰司法!播放偵訊朱亞虎「示範帶查了一下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435號解釋關於立委言論免責權範圍 憲法第七十三條規定立法委員在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對院外不負責任,旨在保障立法委員受人民付託之職務地位,並避免國家最高立法機關之功能遭致其他國家機關之干擾而受影響。為確保立法委員行使職權無所瞻顧,此項言論免責權之保障範圍,應作最大程度之界定,舉凡在院會或委員會之發言、質詢、提案、表決以及與此直接相關之附隨行為,如院內黨團協商、公聽會之發言等均屬應予保障之事項。越此範圍與行使職權無關之行為,諸如蓄意之肢體動作等,顯然不符意見表達之適當情節致侵害他人法益者,自不在憲法上開條文保障之列。至於具體個案中,立法委員 之行為是否已逾越保障之範圍,於維持議事運作之限度,固應尊重議會自律之原則,惟司法機關為維護社會秩序及被害人權益,於必要時亦非不得依法行使偵審之權限。 顯然法務部、北檢檢察官及那位王膝知大人,連立法委員的言論免責權都不知道 唉X
[黑特] 真的青鳥讀書有罪, 連立委言論免責權來源都不知隨便 google 就知道的事情 一堆青鳥在喊要廢立委免責權 隨便查一下 釋字第435號![[黑特] 真的青鳥讀書有罪, 連立委言論免責權來源都不知 [黑特] 真的青鳥讀書有罪, 連立委言論免責權來源都不知](https://www.legis-pedia.com/images/share_img_new.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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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黃國昌怒:許智傑有膽就放棄言論免責權國昌老師真的是法學博士嗎? 立法委員的言論免責權規定在憲法本文第73條,「立法委員在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對院 外不負責任。」 釋字第435號解釋進一步認為,「憲法第七十三條規定立法委員在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 對院外不負責任,旨在保障立法委員受人民付託之職務地位,並避免國家最高立法機關之功1
[討論] 民進黨不敢到"沒有言論免責權"的地方辯論民進黨不敢辯論的最大原因 就是因為憲法第73條 「立法委員在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對院外不負責任。」 只規範了立法委員可以在院內肆無忌憚說謊、抹黑、人身攻擊 可是一旦公開辯論,場所就會在立法院之外2
[討論] 莊瑞雄沒有言論免責權嗎?------以上看完可使用 Ctrl+y 刪除------ 中華民國憲法 第 73 條 立法委員在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對院外不負責任。 莊瑞雄在立法院總質詢時說的話3
Re: [爆卦] 法務部公告:黃國昌播偽造錄音檔恐觸法這題 我想法務部 出問題了 一、什麼是「言論免責權」 憲法第73條:「立法委員在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對院外不負責任[1]。」從文字上來看,賦予立法委員在立法院中所做的「言論」、「表決」等行為,可以不對立法院「院外」負責權利。(見圖1) (一)目的 賦予民意代表在言論上有「免責」的特權,並不是讓立委可以亂罵人,而是為了確保民意代表能充分表達意見,宣達民意,2
Re: [新聞] 挨轟把公務員當作秀工具 苗博雅還原現場釋字第165號 解釋爭點:地方議會議員在會議時,就無關會議事項之言論免責權? 理由書:憲法第三十二條、第七十三條及第一百零一條,對於國民大會代表、立法委員及 監察委員在會議時或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分別特設對外不負責任之規定,旨在保障中 央民意代表在會議時之言論及表決之自由,俾能善盡言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