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欸!NCC修法的750爭議法案怎麼沒有覆議啊
覆議的規定:
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
修法通過了 馬上一堆人出來反對
理論上還沒修法就應該能評估出來算窒礙難行
應該第一時間就要覆議退回立法院了吧!
怎麼沒有覆議啊 有卦嗎
還是窒礙難行的標準不太一樣!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8.38.238 (臺灣)
※ PTT 網址
→
那東西是行政命令,不是法律。
→
那是行政命令= =
→
安安你聽過行政命令嗎
→
去年公文說的是干擾槍、遮蔽器
噓
"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
噓
問藍白啊 不是立院的多數嗎 只會搞砍預
噓
自己貼的自己不看?
推
以後偷抽稅都偷偷用行政命令啦
→
結果對wifi、藍芽下死手
噓
行政命令 只要行政機關一紙公文
→
行政命令欸
→
行政院搞的欸
→
不然誰搞的
推
規費法第10條 不過我很好奇NCC這個費用誰
→
同意的 NCC是獨立機關沒有主管機關 所以是
→
他自己提案自己同意嗎?
→
對 NCC自己就是主管機關
推
自己提案自己同意笑死 那乾脆NCC自己提
→
案當總統自己同意好了
噓
像這個都是有一個母法授權給行政機關訂定
→
除了這個髒CC之外,另外一個叫交通部
→
都是幾乎什麼都交給行政裁量訂定了
→
你是不是跟那個什麼gracewu一樣啊....
推
自己做錯事,還罵別人為什麽不阻止他。
→
只有命令而已…
推
黨怎麼可能聽民意? 狗屎政府
→
你國中有上過公民課嗎=.=?
→
又一個卡提諾法學院高材生
→
滾回去國中重學好嗎
6
Re: [新聞] 學者:覆議失敗聲請釋憲 全世界無先例憲法 第 57 條 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 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覆議時,如經出席立法委員三分之 二維持原案, 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或辭職。![Re: [新聞] 學者:覆議失敗聲請釋憲 全世界無先例 Re: [新聞] 學者:覆議失敗聲請釋憲 全世界無先例](https://i.imgur.com/tBWRc8Bb.jpeg)
9
[討論] 立院增加預算是違憲行為嗎?目前主張是的 用的都是這條 一、憲法第七十條規定:「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 光看內容啊 我的理解是8
Re: [新聞] 藍委提案電價調整須國會同意 經長:剝奪阿肥我認真真心求問 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說明 二、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 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 ,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十![Re: [新聞] 藍委提案電價調整須國會同意 經長:剝奪 Re: [新聞] 藍委提案電價調整須國會同意 經長:剝奪](https://law.moj.gov.tw/images/FBLogo.png)
5
[討論] 民進黨該準備覆議了餓死抬頭 現任大法官剩8個 想開憲法法庭 得先公告法案 3日以後 才可以聲請釋憲7
Re: [新聞] 反國會擴權「暫時小勝利」!下週5/28繼續1. 覆議 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 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 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 立法院覆議。5
Re: [討論] 法學探討 法律三讀不副屬不公布會怎麼樣中華民國憲法 第 72 條 立法院法律案通過後,移送總統及行政院,總統應於收到後十日內公布之,但總統得依照 本憲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辦理 。 其中57條被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取代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 3 條 第 2 項2
[討論] 關於行政院提覆議案的問題請教目前立法院的現況為 1. 國民黨為最大黨 2. 民眾黨投票時不是支持國民黨,就是不投票 因此只要國民黨想過的法案,基本上沒有過不了的 可是根據憲法增修條文,行政院有權提出覆議案
[問卦] 有關憲法第57條的內容今天翻閱憲法第57條之3,在加上各政黨立委席次結果。 走到最後一步出席立法委員三分之二同意這一關,需要75位,藍白加起來只有62位,綠白 加起來只有59位,看來要達到75位代表某些政黨要有人反骨才能達成? / /![[問卦] 有關憲法第57條的內容 [問卦] 有關憲法第57條的內容](https://i.imgur.com/UK6xlM3b.png)
X
Re: [黑特] 為什麼要倒閣?倒閣就是塔綠斑的假議題啊~ 來來來~ 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2款 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 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
Re: [討論] 賴清德有一個大絕招憲法增修條文已經改了啦 覆議案只要立法委員二分之一同意以上就可以了, 以前綠共黨會那麼囂張, 蘇光頭敢在立法院直接說在那叫什麼的原因 就是當時綠共黨立法委員自己單獨過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