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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筆錄只要你有簽名就合法?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筆錄只要你有簽名就合法?作者
tn00270144
(乂煞氣a夾小妹乂)
時間推噓 推:0 噓:0 →:3

法官勘驗時早就記錄得一清二楚。
黃景茂與陪偵律師一同閱覽筆錄,整整花了約二十分鐘,逐行逐字、手指點讀確認,中途還曾向書記官請求更正文句一次,最終在重新列印、確認無誤後才簽名。

結果現在還有人說——
「這份筆錄不是黃認同的、沒有法律效力」

拜託,別鬧了。

我跟你說啦,這種情況在司法實務上有個最常見的名稱,叫做——翻供。



更何況,最後審判長在看完偵訊光碟後,
還特別請書記官記下:
「黃景茂逐行逐字手指筆錄閱讀」。

這已經再清楚不過了。
這就是審判長對該份筆錄真實性與認定的答案。











※ 引述《humbler (獸人H)》之銘言:
: 筆錄是公務員製作
: 公務員製作
: 因為不是逐字稿
: 當然不可能跟你保證一樣
: 但是也應該不能跟本人說的話差太大
: 現在的問題是
: 如果跟本人的意思完全不一樣
: 也是合法的嗎?
: 反正你有簽名了
: 反正你有請律師了
: 就算不一樣
: 也是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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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itomaster 10/31 14:24江國慶案件怎說?

boredboy 10/31 16:29原來筆錄的真實性比錄音錄影高 小粉綠是

boredboy 10/31 16:29不是都想入人於罪想瘋了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