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憲法的釋字499號本質的意義
它的意思是如果發現立法有重大瑕疵
之下,是不是真的可以少數不用服從
多數?是有重大瑕疵之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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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數不用服從多數,那多數何必服從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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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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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聽過死刑判定標準是情節重大嗎 多大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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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他們說了算
推
殺八人都不算重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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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能你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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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幫姦殺犯護航開記者會的咖,隨便講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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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你還當真?
推
聖上說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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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何為重大,誰認定的,犬法官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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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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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的解釋都能由党來控制了,重大瑕疵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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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當然也能由党來決定
推
那60%也可以把40%選出來的拉下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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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憲法本質阿 阿你說要怎麼解釋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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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問大法官了 這個釋字不是沒爭議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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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當初挾著民意把爭議聲音減少到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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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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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瑕疵也是多數決
推
除非有侵害憲法保障人民的基本權
推
不符党意就算重大瑕疵
推
誰來定義重大缺失?
爆
Re: [新聞] 被尤伯祥3度打斷!黃帝穎嗆黃國昌「鬼打尤:499可以不可以用?因為準憲法橋接 黃:射程不一樣,不含一般法律案 如果要用499,全部都要重修 美國準憲法是學說,最高法院沒有採用 而且非修憲案本來立法院default rule 就不是記名表決![Re: [新聞] 被尤伯祥3度打斷!黃帝穎嗆黃國昌「鬼打 Re: [新聞] 被尤伯祥3度打斷!黃帝穎嗆黃國昌「鬼打](https://i.imgur.com/zGoA0dr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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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黑特] 大法官說九人規定違憲的機率噓 hosen: 這條自己判違憲就變天大笑話 123.195.32.49 12/20 20:57 推 krajicek: 憲法修正案都有判過違憲了,憲訴小兒科 114.40.69.220 12/20 21:00 k版友說的是釋字499號,國大延任案違憲 案子有兩個重點,一個是程序重大瑕疵,國民不能知悉國民大會代表如何行使修憲職權![Re: [黑特] 大法官說九人規定違憲的機率 Re: [黑特] 大法官說九人規定違憲的機率](https://i.imgur.com/wnPWSo6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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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立職法有可能全部違憲嗎?吳宗憲說,釋憲結果有三種可能:全合憲,部份違憲,全違憲。 現在大多數人都認為會部份違憲,全合憲有誰敢喊呀? 那我們來思考一個可能性: 立職法修正案有可能全部違憲嗎? 這種可能性,應該僅存在於立法程序出現明顯而重大瑕疵(釋字499)。而民進黨立法院黨9
Re: [討論] 憲法法庭召開說明會五月的第一天 提醒一下藍白糞 5/11是國際沈文程日 5/12大法官要開說明會,是不是忘記有這件事 藍營現在不管搞什麼,都很急X
[討論] 賴清德:多數同意不算 民主?賴清德更稱,釋字499號的解釋,代表憲法本質重要的條文是不可以改的,代表議會多數 的界線,這也說明,不是說議會多數就可以決定各種事情, 不是表決多數贏就可以了,不是這樣喔! 民主多數決定的方式被賴清德打槍 只有賴清德民進党決定的才叫決定![[討論] 賴清德:多數同意不算 民主? [討論] 賴清德:多數同意不算 民主?](https://i.imgur.com/kfffGOMb.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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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蔥哥當代理人真的不及格敗倒長城蔥哥看來是不具有當一個好律師的職能 昨天憲法法庭的辯論有一個議題是有關國會擴權法案通過時,用舉手點名而不用點名機, 因為無法確認各委員的投票意向,從而無法記載於議事錄,因此通過的法律案,是否具有 重大瑕疵而適用釋字499號有違憲之虞 我個人原先的意見是立法本來就是立法院做為憲法機關的固有本職權限,應該由立法院自4
Re: [新聞] 陳昭姿坦承誤沾印泥被認定廢票! 「清我其實建議在問之前可以先google 一下 立法院是國家最高機關之一,其內部的程序,就是按照國會自律原則。 釋字342說的很清楚。 釋字342:「依民主憲政國家之通例,國家之立法權屬於國會,國會行使立法權之程序,於不牴觸憲法範圍內,得依其自行訂定之議事規範為之,議事規範如何踐行係國會內部事項。依權力分立之原則,行政、司法或其他國家機關均應予以尊重,學理上稱之為國會自律或國會自治。又各國國會之議事規範,除成文規則外,尚包括各種不成文例規,於適用之際,且得依其決議予以變通,而由作此主張之議員或其所屬政黨自行負擔政治上之責任。故國會議事規範之適用,與一般機關應依法規嚴格執行,並受監督及審查之情形,有所不同。」 並且僅有在毫無爭議的瑕疵,法院才會介入X
Re: [討論] 黃國昌如果被大法官認證違憲?問題是黃國昌就不覺得有違憲啊 因為大法官釋憲,釋字第585號: 立法院調查權行使之方式, 並不以要求有關機關就立法院行使職權所 涉及事項提供參考資料或向有關機關調閱1
Re: [討論] 立職法有可能全部違憲嗎?目前DPP喊的理由是釋字499。不過釋字499講的背景是國民大會修憲議事程序有明顯重大 瑕疵(國大自肥)。 國民大會在某些角度可能不太算是立法機關。 如果是以這次探討立院議事程序有沒有違憲?我覺得也要參考釋字342號的解釋。釋字342 號的背景我覺得比較符合這次事情的背景。X
[問卦] 所以到底是誰對釋字499的理解有問題?延續優文的討論 113年度憲立字第1號等─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條文等案113年8月6日言詞辯論 尤大法官認為當時立法程序採用舉手表決的方式可以引用釋字499中當時修憲案採用無記 名投票產生重大瑕疵,並同時引用了在場專家學者張文珍教授提出的「準憲法」概念,想![[問卦] 所以到底是誰對釋字499的理解有問題? [問卦] 所以到底是誰對釋字499的理解有問題?](https://img.youtube.com/vi/GWYCdtwxh3w/mqdefault.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