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明揚工廠爆炸/罹難員工補償40個月工資
其實,記者應該這樣寫
公司按照勞工保險條例有關之規定,給四十個月平均工資之死亡補償
內文
一毛都沒少也一毛都沒多,不用講的很了不起,就按照法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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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能補償標準,依勞工保險條例有關之規定。 四、勞工遭遇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而死亡時,雇主除給與五個月平均工資之喪葬費外,並應一次給與其遺屬四十個月平均工資之死亡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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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執政下的泱泱大度,你怎麼小家子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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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3-4萬=才120-160萬,命是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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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應該要有懲罰性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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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火死了也算在職業死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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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屬津貼-職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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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漠視工安的公司 至少要再加上車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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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償那種算法 用法定退休年齡-死亡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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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紀 再乘上這些時間的勞務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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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年輕或老一律直接這樣算 超怪=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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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運將紓困金遭吞 車行經理反嗆:是公司該補助條件既然是看車子營業登記證寫誰,補助就給誰。 那車子登記公司的,公司領走補助,有什麼問題? 再說,貴公司的司機這個月薪水沒少領、車子保養又算公司帳 是想要跟公司爭取什麼?爭給外面自營的小黃司機看,挖苦他們嗎? 至於公司派司機去載客3
[討論] 新光的雇主補償契約責任保險問題大家好 本人為派遣員工,111年5月發生職災,12月醫院失能評鑑確定 送勞保局審核通過(為失能給付標準的L11-49),派遣公司也有幫我申請團保 團保是新光的用新照雇-雇主補償契約責任保險,現在主要想問的是 因為我看到該保險DM有寫到職災失能給付,而且執行勤務期間是15項221級3
Re: [問卦] 勞工局勞檢:職災公傷假滿兩年雇主可解雇法規有規範 參照勞基法第11條、第13條及第59條第一項第二款 第11條 非有左列情事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 一、歇業或轉讓時。2
Re: [新聞] 女員工工作遭輾「右腿消失」!老闆娘喊:稍微介紹一些職災補償, 雖然台灣老闆的特性.... 一般來說,像這類職災, 可以直接用勞動基準法第59條,來爭取權益 1.雇主要補償必需之醫療費用2
Re: [問卦] 勞工局勞檢:職災公傷假滿兩年雇主可解雇兩年後可解雇的條件如下 法規名稱:勞動基準法 第 59 條 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失能、傷害或疾病時,雇主應依下列規定予以補償。 但如同一事故,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已由雇主支付費用補償者,1
Re: [問題] 關於職災三、勞工於工作場所或公出途中感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經個案事實認 定屬職業災害者,其相關權益如下: (一)有加勞保者,除可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申請各項職業災害給付,如 有不足部分,應由雇主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補足相關職業災害補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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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勞工局勞檢:職災公傷假滿兩年雇主可解雇這就有點誤解法條了,你仔細看勞基法第59條第2款的條文: 「二、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 但醫療期間屆滿二年仍未能痊癒,經指定之醫院診斷,審定為喪失原有工作能力 ,且不合第三款之失能給付標準者,雇主得一次給付四十個月之平均工資後,免 除此項工資補償責任。」
Re: [新聞] 女員工工作遭輾「右腿消失」!老闆娘喊:其實阿,按照勞基法第七章 第 七 章 職業災害補償 第 59 條 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失能、傷害或疾病時,雇主應依下列規定予以補償。但如同 一事故,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已由雇主支付費用補償者,雇主得予以抵充之:
Re: [問卦] 勞工局勞檢:職災公傷假滿兩年雇主可解雇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第 84 條 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終止與職業災害勞工之勞動契約: 一、歇業或重大虧損,報經主管機關核定。 二、職業災害勞工經醫療終止後, 經中央衛生福利主管機關醫院評鑑合格醫院認定身心障礙不堪勝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