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高虹安貪12萬遭判7年!律師說重話:完全
※ 引述《pujos (lks)》之銘言:
: 你看的不夠仔細
: 高虹安的報的加班費時數
: 沒有任何問題
: 法院並不爭執這一點
: 她被指控的是報帳薪資造假
: 而所謂的詐領加班費
: 是基於薪資造假上詐領加班費
: 這是什麼意思?
: 拿陳煥宇舉例
: 他實際上與高虹安議定薪資為7萬
: 但是報給立法院報8萬
: 拿7萬來說
: 加班費報到頂,為20125
: 7萬/240*1.5*46=20125
: 實際支領為90125
: 報8萬
: 加班費變成20125/7*8=23000
: 實際支領為103000
: 浮報103000-90125=12875/每月
: 然後高要求浮報的這1.3萬
: 繳回當公積金
: 違法浮報是違在這裡
: 浮報跟人頭助理就是一樣意思
: 他的三個助理認罪
: 認的就是浮報薪資而不是加班不加班
: (7萬報成8萬這一點)
: 跟加班費認列時數、計算方式
: 毫無關係
: 國會助理眾所周知
: 加班時數鐵定爆上限的
: 天天12小時+是常態
: 沒100%我還奇怪勒
: PS
: 為求計算簡便
: 上頭加班費倍率1小時以1.5倍計
: 實際應以當日加班時數換算倍率
: Sent from JPTT on my Xiaomi 2210129SG.
這才是讓整個司法被破壞的點。
檢察官起訴被告有罪會有論述A,而法官的工作是根據兩造說詞判定論述A是否合理。
也就是說法官判定被告有罪只能因為論述A合理而非其他理由。
檢察官起訴高虹安貪污罪的論述是"因為公積金制度就是收回扣的貪污機制,因此所有計入公積金的加班費扣除掉用於人事費的部分約46萬為貪汙所得”。
但法官判定高虹安有罪的論述是”因為本薪高報,本薪高報的部分及相應的加班費為貪汙所得"。在此論述下,多出來的部分不管有沒有進入公積金都算是貪汙。
注意看,法官判決的論述完全跟檢察官不同。如果是這樣那以後就把檢察官制度廢掉,讓被告自己面對法官就好,反正法官最後判定有罪的論述跟檢察官提出的論述無關。
會有檢察官制度就是要防止這樣的事發生,讓法官只能根據檢察官的論述判定被告是否有罪。
要判高虹安有罪也可,就要讓檢察官用"因為本薪高報,本薪高報的部分及相應的加班
費為貪汙所得”這個理由再起訴高虹安。而不是法官自行創造出不同於檢察官起訴的論述判定有罪。
--
你不要亂說 法官審判的範圍是檢方起訴的
就檢察官論述被打爆 法官自己幫忙創造
論述定罪 這個案子就是2打1
「事實」,在起訴範圍內,法院就可以自行
認定事實、適用法律
從頭到尾都是要定罪 法官中途不質疑
直接判決書定罪
那要檢察官幹嘛 笑死
現在小草人人法律系了?
這是戰國策最新的護航說法?
檢察官如果用本薪高報為由,高虹安就會準備
證據反駁。不過你有跑過法院就知道,常常
不是常常。有時判決結果在法庭中提都沒提
然後就敗訴了
笑死 是不知道台灣的制度喔?案件「同一性
」先去翻書
本薪高報的緣由也是來自控辯交易
最新說法是法官的工作是法盲草草們說的
這絕對是非常有疑慮的非直接證據
算囉?
翻屁書 沒話講就快滾
刑事訴訟還是有職權主義在的啦,法院甚至可
以變更起訴法條
又是一個法盲小草。
變更法條可以 但你定罪的理由要給人答
辯機會
唉 法院都會告知涉犯的法條
您說的沒錯,我的意思是法院有權依照調查證
據的結果自行認定事實
你要無罪答辯 法院怎麼會不讓你答辯?
定罪的理由要給人答辯?這樣法官要先公開
法官本來就可以主動認事用法
法官有發現真實的義務 誰說只限定論述A?
有罪心證?再讓高答辯? 這啥操作
這種程度你應該應該是沒看過法條
檢察官起訴:浮報薪酬及加班費部分均
屬貪污所得
法官認定:浮報薪酬及加班費部分,用
於非公務支出才列為貪污所得
刑事訴訟法163條二項規定唸出來聽聽好嗎
法官只是限縮貪污所得認列範圍
你的意思是 法官中途就認為有罪了 但
理由不問? 真中立
我的意思是 法院不用先把定罪理由跟你說
他都直接寫在判決書 沒有你上面說的什麼
之前一堆無罪判決也是因為起訴理由不
定罪理要要給人答辯機會
符,但高案明顯是檢察官和法官連成一
氣,只為讓被告入罪,垃圾司法
這篇真的是法學精華 各種卡提諾法學盡出
快笑死,檢察官認為浮報全都是貪污所
得
法官認為浮報用於非公務支出才算貪污
所得
連成一氣?難道法官判無罪的 就是跟被告
居然可以說成法官跟檢查官論述完全不
同,到底是怎麼思考的?
法官若不給答辯,新聞早就鑼鼓大張了
連成一氣?
法官明明是限縮檢方認定的事實 結果說定
罪理由不給答辯? 到底腦袋裝個洨阿?
你要無罪答辯 法院一定會讓你說的
原本要寫整張考卷說只要寫半張,半張都寫
法官還從嚴認定犯罪標準耶,動點腦好
不出來說法官不給寫考卷 XDDDDDD
嗎
你的刑法是卡提諾還是黃國昌教你的嗎?
連大法官都能控制 你扯啥有用?
哥布林連噓耶?是被打到痛點?
這種程度你應該應該是法律系畢業但是很
少上法庭
法官得主動認事用法,那麼那些民進黨貪污用
不對法條起訴輕判的壞份子法官,應該可以處
理一下了
塔綠班們自己知道在說什麼嗎?說明了台灣憲
政就是低級,連司法都沈淪
9
理 : 補助共46萬30元,涉犯貪污、偽造文書等罪嫌,不過台北地院認定的金額共12萬3128元 , : 判刑7年4月、褫奪公權4年,並沒收犯罪所得11萬6514元。對此,律師葉慶元直言,台 北X
是這個曾經被某周刊踢爆過涉嫌長期濫用公務車,四年來都用公務車接送他去東吳兼課, 還以公務車搭載女性友人,把公務車當成私家車的葉慶元嗎? 還是這個遭民眾投訴長期把台北市客家委員會管理的公有停車位霸佔,53
打過官司的就知道,台灣法官真的垃圾一堆,特別是一審地方法院,一點責任感都沒有 當你親身遇過什麼叫做把白的講成黑的,先有心證後,再開始畫靶找證據寫不利你的判決 我的承辦法官曾經親口說:不想和解啊? 不要以為你有證據,我就會判給你 歷經兩年多的調解庭、準備程序、言詞辯論、證據攻防,全部都是放屁 法官根本沒鳥證據,直接copy複製貼上先前別的法官的判決書,只是把名字改一改就宣判11
我也覺得很扯, 貪污認罪反而輕判, 不認罪卻重判, 根本司法有問題, 認罪的應該重判才對,4
這個感覺就是立法院助理的陋習 其他每個立委應該也都是這樣搞的 國內4個主要政黨都有不分區立委公職分攤金、募款額度的相關規定,例如國民黨不分 區立委1年得繳150萬元,民眾黨規定繳120萬元,民進黨也規定得繳約100萬元。3
這就是為什麼要有陪審團制度的原因 因為相信「公道自在人心」 並且把法官的權力削弱 法官甚至要能被彈劾 最重要的是要廢除「大陸法系」改採「海洋法系」9
有 : : 當你親身遇過什麼叫做把白的講成黑的,先有心證後,再開始畫靶找證據寫不利你的 判 : : 我的承辦法官曾經親口說:不想和解啊? 不要以為你有證據,我就會判給你 : : 歷經兩年多的調解庭、準備程序、言詞辯論、證據攻防,全部都是放屁69
理 : 補助共46萬30元,涉犯貪污、偽造文書等罪嫌,不過台北地院認定的金額共12萬3128元 , : 判刑7年4月、褫奪公權4年,並沒收犯罪所得11萬6514元。對此,律師葉慶元直言,台 北26
幫忙補充一下免得一堆塔塔整天喊貪污以正視聽 1.傳統的詐領助理費貪污是用人頭助理(幽靈助理沒有工作事實) 然後持有人頭助理的存摺提款卡取得公帑私用 例如童或之前被判刑的 高的狀況是助理全部有工作事實18
呵呵呵 看小草崩潰是爽wwwww 本來以為他們很早以前就知道不穩 早有心理準備了 沒想到判決出來還是氣哭XDDDD 回顧一下童仲彥的判決吧
79
[問卦] 是不是很多人以為起訴=有罪?起訴又稱“提起訴訟” 是指檢察機關或被害人以及其他依法擁有請求法院確認刑事責任是否存在和適用刑罰權對犯 罪進行懲罰的團體或者個人,以書面或口頭方式對犯罪人提出指控,要求法院對犯罪事實進 行確認並追究犯罪人刑事責任的行為。 最主要是檢察官依偵查所得,如足以認定被告有犯罪嫌疑就要起訴,至於被告是否犯罪及應53
Re: [新聞] 3名前助理「認罪」,高虹安還能脫身?法兩條不同的罪 媒體硬要混再一起做撒尿牛丸 助理認罪高虹安一定有罪 這條罪是偽造文書+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 罪證確鑿高虹安簽名蓋章跑不掉16
Re: [新聞] 高虹安涉詐領46萬助理費 明早11時宣判!邏輯上是沒罪 邏輯之外的理由我們小老百姓就不知道了 法律基本原則 「犯意」 你光要論述高有貪污的犯意就很難了 你要知道現在拿出的很多證據 是因為高很認真 他請助理要認真做帳目紀錄33
Re: [新聞] 高虹安犯罪所得法官認定11萬6514元 重判高虹安這判決在法律上真的很好玩XDDD 先闡述一個前提:『民代挪用有實際工作助理之薪資在台灣不算貪汙』 對,這個法律結論很鳥,但實務上有非常多之前例都不算貪汙,而是較輕的使公務人員 登載不實等罪,但高虹安為什麼貪汙成立呢~? 根據台北地方法院的新聞稿25
[討論] 高虹安是早點進去關比較好 ? 還是拖字訣其實看高虹安最近的新聞 真正內行的人都知道 高虹安最大的問題根本就不是什麼落選 而是法律問題 基本上高虹安這官司 在政論節目上也有一些律師分析過了 都說這很危險 被判有罪的機率 非常非常非常高 以高虹安現年38歲 假設這官司從檢察官起訴到法院二審 三審定讞 給她算個六年好了25
Re: [新聞] 「公衛文」控檢施壓喊:上面指示起訴高虹安aka貪財慣老闆 檢方的說法真是可笑至極 交換法律意見跟暫停錄音有什麼關聯? 交換法律意見內容不可告人? 法律訴訟流程可以不守法定程序要求?14
Re: [新聞] 堅不認涉貪!高虹安喊:我還自掏腰包付這個案子非常的吃法官的心證 檢察官的主要起訴罪狀 浮報加班費 三位助理認罪的是加班申請單造假 偽造文書+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無可辯駁13
Re: [新聞] 高虹安犯罪所得法官認定11萬6514元員 : : 登載不實等罪,但高虹安為什麼貪汙成立呢~? : : 根據台北地方法院的新聞稿 : : : : 重點在於高虹安有『浮報助理本薪』(依照本薪計算的加班費自然也浮報了)3
Re: [討論] 對不起問一下,論文抄襲跟貪污哪個比較嚴都很嚴重 但現在狀況在 1. 論文被台大判定抄襲 本人說不服判決1
Re: [討論] 柯黨把童仲彥救出來,安安就沒事了高虹安絕對有機會被判有罪 但是高虹安的案子跟童仲彥潘懷宗等人完全不一樣 不用拿錯誤的比喻亂扯好嗎 童仲彥或者潘懷宗之類 人頭助理
爆
[問卦] 人資:「上班偷錄音違反職場倫理」爆
[爆卦] 賴清德為霸凌案出面道歉了爆
Re: [新聞] 為愛赴緬做詐騙!靜宜女大生近期有望回台爆
[問卦] 綠同事:第一次有人死掉鬧這麼大爆
Re: [新聞] 快訊/柯文哲涉「2大案」最快12月偵結爆
Re: [新聞] 爆黃國昌與謝宜容秘密會議 李正皓秀公文爆
[問卦] 今年2024代表詞要選什麼?71
[問卦] 對工作單位充滿感謝,然後在單位上吊?60
[問卦] 謝宜容下屬10分鐘不回line就開罵 結果自32
[問卦] 主管要檢查手機 說是防洩密 要交出去嗎34
[問卦] 免費讓你學台語你會去嗎?31
[問卦] 出事情嚴查嚴辦當事人卻跑了?27
[問卦] 烏克蘭的兩年戰事,給台灣的啟發?31
[爆卦] 三重 工地 塔吊出事故25
[問卦] 公務員不屌上司會怎麼樣23
[問卦] 第一島鏈在2024年,是否還重要?43
[問卦] 為啥國際上泰國比台灣還有名54
[問卦] 為啥很多女主管都喜歡緊迫釘人?20
Re: [新聞] 勞動部霸凌案 死者母淚崩「我可憐的孩子13
[問卦] 跟女同事約做愛,但要出房間錢跟請吃火鍋.17
[問卦] 朋友說現在公務員不能加班但事情沒變少8
[問卦] 宜容失聯很久了,大家不擔心出意外嗎?17
[問卦] 為什麼公務員變那麼操?37
[問卦] 加蛋加15元已經是常態了嗎?19
[問卦] 操作股票 賺了3塊 中午能加什麼菜12
[問卦] 從書面道歉 到 拍片道歉了 還想怎樣?17
[問卦] 一定做過的動漫招式有哪些?17
[問卦] 霸凌致死也算刑法過失致死吧?16
[問卦] 哪家信箱好用13
[問卦] 洪仲丘事件25萬人上凱道,還會發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