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大法官宣佈這次立法違憲怎麼辦
怎麼可能不違憲...
提權這種事就是三權分立的基本制衡的方法
目前看起來是發揮的蠻好的
行政權沒辦法壓立法權
只能透過司法權讓立法失效
算是民主典範
就繼續吵
民主的好處就是這樣
大家可以繼續拖
而不是直接被架走
隔壁的胡錦濤 2年前被架走 人就不見了
※ 引述《Gina4290 (吉娜)》之銘言:
: 這次什麼憲訴法 選罷法 看起來是很厲害啦
: 但別忘了 還沒通過大法官這關 上次法案也是在最後被大法官一個釋憲直接擋下
: 如果這次故技重施
: 大法官宣佈這次立法違憲 大家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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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9.125.141 (臺灣)
※ PTT 網址
推
不錯啊可以看犬法官可以偏袒行政偏到何地步
笑死 立法規定憲法法庭無法正常運作 這種低能法案就擺明要被退的
→
立法想壓行政 要3分之2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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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那麼乖,這些讓黨跳腳的法案,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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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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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上到大法官了,大法官人數出現bug
什麼沒有憲法法庭賴清德就無敵 這就只是綠營自慰說法 一樣送 一樣審 一樣退 這就是正常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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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罷免總統都不到的席次,相愛壓行政權
→
?
噓
所以司法權誰壓
司法本來就是仲裁角色 可以直接修憲壓過去
噓
這哪有什麼制衡 很糟糕的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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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的法官啊
噓
請問誰制衡司法權 大神官真的不是叫假的
→
噓
行政利用司法又三權分立? 供三小
推
都加一條叫總統2個月內提名了 是在無法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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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提正常人給立院同意不就解決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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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什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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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問題,誰叫現在提名大多都是貫徹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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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黨黨意的酬庸阿貓阿狗
你覺得酬庸阿貓阿狗 總統就不覺得是 這就是制衡的真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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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條就是踢皮球大法 你憲法法庭無法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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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你總統不會溝通 提名人選又爛啊
本來政治就是喬 不然占占占會比較好?
※ 編輯: myIDis7 (114.39.125.141 臺灣), 12/20/2024 23:18:05→
民進黨挺戒嚴
噓
崩潰了
推
解散國會啊,選不贏再解散,選到黨贏為止
噓
喔
→
可以修憲壓過去? 有夢最美
噓
oo
48
Re: [新聞] 快訊/憲訴法三讀! 宣告違憲時大法官人八卦是 這只算是勉強彌補了一點憲法法庭BUG 依照現代民主三權分立相互監督制衡原則 以南韓憲法法庭的九名大法官為例 就分別是總統、國會、司法院院長各提名三位![Re: [新聞] 快訊/憲訴法三讀! 宣告違憲時大法官人 Re: [新聞] 快訊/憲訴法三讀! 宣告違憲時大法官人](https://i.imgur.com/3YmBTCS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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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藍綠白互相用憲法卡Bug?其實真的是這樣阿 憲法機關的行為是否違反權力分立,是由憲法法庭來判斷。 藍白現在的想法是,讓憲法法庭無法運作,這樣他法律愛怎麼定就怎麼定, 因為再也沒有有權機關可以宣告立法院定的法律違憲了。 但相對地,也沒有人可以宣告行政權的行為違憲阿...5
Re: [問卦] 若大法官判決死刑違憲,該怎麼辦?不怎麼辦啊 反正都已經有一段緩衝期給大家感受了 最後大家也認同某些口號和價值觀重於死刑存廢與否啊 至於大法官這樣做喔 雖然不違憲但是否有侵害三權分立和民主政治的情形?![Re: [問卦] 若大法官判決死刑違憲,該怎麼辦? Re: [問卦] 若大法官判決死刑違憲,該怎麼辦?](https://i.imgur.com/dA8iacS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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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行政權立法權都民選,只有司法權反民主?孟德斯鳩發明的三權分立, 是所有民主國家的核心概念。 目的是讓行政權、立法權、司法權, 三權互相制衡。 這個設計看起來好像很合理,3
Re: [爆卦] 黃國昌FB這就是三民主義五權分立啊 你們想違憲是嗎 立法權監督行政權 行政權監督司法權 司法權監督立法權 三權制衡 不然行政立法司法全都一家親3
Re: [新聞] 多數民意反對廢死 大法官:難道一定要哀 所以說 公民教育很重要 在三權分立結構下 司法權的核心一直都是抗多數 因為行政權跟立法權 理論上都會有民意基礎 那如果司法權也要順著民意走 就失去根本存在的必要![Re: [新聞] 多數民意反對廢死 大法官:難道一定要 Re: [新聞] 多數民意反對廢死 大法官:難道一定要](https://i.imgur.com/nFQbPvS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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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是不是每個民主投票制的國家都贏者全拿總之那些用投票決定執政者的國家 是不是都贏者全拿?(行政、司法、立法) 這樣不是很違背民主的想法: 互相制衡(弄狗相咬) 如果又是相對多數決,變成 :X
[討論] 藍白應當沒收賴提名的大法官大法官15位全部有蔡英文任命 人民已經看到這種側翼能有多下幹 這個月底7個要滾了 我支持藍白不使用同意權到2028 不然讓賴在提名大法官真的是再8年遺毒2
Re: [討論] 釋憲不像公投有兩年限制這個說法大概有幾個問題: 1.法律被宣告違憲之後,縱使不修法,法律還是會自動失效 依照憲法訴訟法52條,一旦法律被宣布立即失效之後,就算法律條文放在那邊,立法院就是不動。在法律上條文還是不能用了,也就是說從事法律工作的法官、檢察官都不會去適用殺人罪等刑法,求處死刑。現在正在被求處死刑的案件,也都要重新科刑。並不會存在你說到的法律上疑義的狀態,也不可能重新釋憲。這是因為在中華民國,甚至任何現代憲法國家裡面,法律上最終的判斷是司法權所享有。 2.立法院可不可能反制大法官? 立法院當然可以反制大法官,不過,這個反制通常會是一種間接的反制,而難以直接在死刑存廢上正面對決。2
[討論] 不能違憲審查對哪方有利?當司法違憲審查不能運作,到底是行政權比較難受還是立法權?藍白似乎認為是立法權,他 們認為修法讓憲法法庭無法運作,這樣就沒人可以宣告立院通過的法律違憲了。 但他們是不是忘了,法律通過要總統公佈,要各行政機關執行。如果行政權跟立法權一樣, 覺得違憲審查制度無法運作了,我違憲也沒差的時候,立法權根本拿行政權沒轍,只能在立 法院喊著「你怎麽可以違憲!」問題是唯一可以宣告行政權違憲的憲法法庭,被你們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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