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狼父性侵11歲親生女3年 惡行曝光!向妻
※ 引述《RRADA (HIRO)》之銘言:
: 屏東縣有名狼父不僅性侵11歲的親生女兒,還連續3年對其伸出狼爪,直至某次狼父在: 家人面前怒罵女兒,被害少女忍不住回嘴一句「你有什麼資格管我,你想想看你之前對: 我做了什麼事」,狼父的惡行才曝光,事後被害少女向狼父索賠60萬元慰撫金,狼父竟: 稱金額過高,且目前服刑中沒錢給,但法官仍判被害少女勝訴。
以下參考:臺灣屏東地方法院一一三年度原訴字第十三號民事判決
簡單摘要:
一、本來請求賠償二百萬元,後來減縮成六十萬元
二、所提「一一二年原侵訴字第七號」刑事判決內容:
┌──┬──────────────────┬─────────────┐
│編號│ 原告主張(部分節錄) │ 罪名及宣告刑 │
│ ├────────┬─────────┤ │
│ │ 時間 │ 地點 │ │
├──┼────────┼─────────┼─────────────┤
│ 1 │ 106年2月至同年 │ 於兩造住處客廳內 │ 對未滿十四歲女子犯強制猥 │
│ │ 0月間之某日 │ │ 褻罪,處有期徒刑三年一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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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105年9月至106年│ 於兩造住處客廳內 │ 對未滿十四歲女子犯強制猥 │
│ │ 0月間之某日 │ │ 褻罪,處有期徒刑三年二月 │
├──┼────────┼─────────┼─────────────┤
│ 3 │ 106年9月至107年│ 於兩造住處浴室內 │ 對未滿十四歲女子犯強制性 │
│ │ 0月間之某日 │ │ 交罪,處有期徒刑七年一月 │
├──┼────────┼─────────┼─────────────┤
│ 4 │ 106年9月至108年│ 於兩造住處書房內 │ 對未滿十四歲女子犯強制性 │
│ │ 0月間之某日 │ │ 交罪,處有期徒刑七年五月 │
├──┴────────┴─────────┴─────────────┤
│ ◎附表編號3性質上為強制猥褻行為,為強制性交罪吸收,不另論罪。 │
│ ◎附表編號4性質上為強制猥褻行為,為強制性交罪吸收,不另論罪。 │
└───────────────────────────────────┘
三、考量應給付情形時,提到原告現為「學生」、被告則為「高職畢業學歷,一等士官長 退伍,入獄前原有工作在身
這樣都還能喊過高,還真是服了
仗著這種不必要的權威,難道有能力如此恣意妄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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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羨人間琢玉郎,天教分付點酥娘。
盡道清歌傳皓齒、風起,雪飛炎海變清涼。
萬里歸來顏愈少、微笑,笑時猶帶嶺梅香。
試問嶺南應不好,卻道:此心安處是吾鄉。
——【北宋】蘇軾《定風波・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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賺
四案合併有沒有7年
突然想起新加坡那個誘姦小女孩的
犯罪成本太低的犯罪天堂
原訴、原侵訴=被告是原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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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體壇正妹淪性奴 成績不好被迫用身體來稍微查一下法官做過哪些判決好了 這邊輸入法官名字就行了 也可以空格 加個侵訴字 或是刑事 之類的 ==============================![Re: [新聞] 體壇正妹淪性奴 成績不好被迫用身體 Re: [新聞] 體壇正妹淪性奴 成績不好被迫用身體](https://law.judicial.gov.tw/fblogo.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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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要出大事了?谷狗了一下未成年合意性交 意即男女雙方皆未滿16歲,經合意發生性行為,男女雙方同為被害人及加害人, 依刑法第2 29-1條規定,雙方家長皆有告對方的權利! 反面解釋:滿16歲合意就沒事 所以如果雙方都有滿16歲 沒強迫11
Re: [新聞] 猜拳輸了含小GG!少女漫畫家作品惹議一點也不好笑,這種行為已經觸犯加重強制性交罪了 第 221 條第1項: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 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222 條第1項:犯前條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2款:對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犯之。12
Re: [警世] 與12歲幼女嘗禁果 男大生判刑兩年我國刑法 第 227 條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9
Re: [新聞] 國中爆女女師生戀!24歲師認「種草莓」刑法227條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5
Re: [新聞] 亂倫性侵13歲外甥女!她「痛到拒絕和解」^^^^^^^^^^^^^^^^^^^^^^^^^^^^^^^^^^^^^^^^^^^^^^^^^^^^^^^^^^ 這法官是在判三小 我查了法條 第 221 條 1.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Re: [新聞] 亂倫性侵13歲外甥女!她「痛到拒絕和解」 Re: [新聞] 亂倫性侵13歲外甥女!她「痛到拒絕和解」](https://law.moj.gov.tw/images/FBLogo.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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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督到懷孕關四年 畫圖最重關七年~~~~~~刑法 227 1.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3.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4.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2
Re: [討論] 四叉貓算錯了,狼師今年5月16羈押期滿~~其實4x貓沒算錯~是你再亂用 檢察官告的有222條第一項第2款強制性交罪 第 222 條 犯前條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 [討論] 四叉貓算錯了,狼師今年5月16羈押期滿~~ Re: [討論] 四叉貓算錯了,狼師今年5月16羈押期滿~~](https://law.moj.gov.tw/images/FBLogo.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