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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交保的錢可以拿回來?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交保的錢可以拿回來?作者
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時間推噓 3 推:3 噓:0 →:0

※ 引述《shrink5566 (心理師我難過)》之銘言:
: 如題
: 交保的錢當判決結束了,不論審判是有罪無罪都可以領回喔?
: google說交保只是要讓被告乖乖接受法律程序,
: 所以當你確定會被查到且要吐回的犯罪所得+罰金>交保金額,是不是就會選擇棄保了啊?: 法律訴訟這麼漫長,離開台灣的機會很大吧?
: BTW還有人記得王又增嗎?

除非出現棄保潛逃的情況

(即縱使經過法院、檢調多次傳喚,均未到庭面對偵訊)

否則保證金可以拿回來是正常的啊...



「離開台灣」這說法

透過正常管道(機場、碼頭等)是不可能的,除非有裡應外合的作業模式,不然被告(嫌疑犯)應會正常到案

而且太早下定論(認為被告會拒絕面對審判),形同對案件本身戴上有色眼鏡,證明理解上的偏頗無可挽救。



至於「力霸掏空案」,王又曾(非「增」)是因為妻子有美國護照,且台灣法院沒有向國際刑警通知請求發佈「全球通緝令」,所以縱然沒有台灣護照,新加坡在拿他們沒辦法的情況下,才會轉向遣送美國,只是不曉得王氏沒有美國護照,卻能鬧成的原因了...

不管怎樣,「趨吉避兇」的預想最好不要先下,待案件有所定調、確定了再說,更何況當下的案件是否有公司法人涉案,還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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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羨人間琢玉郎,天教分付點酥娘。
盡道清歌傳皓齒、風起,雪飛炎海變清涼。
萬里歸來顏愈少、微笑,笑時猶帶嶺梅香。
試問嶺南應不好,卻道:此心安處是吾鄉。
              ——【北宋】蘇軾《定風波・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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