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雞排妹揭露跟一百五私訊內容 律師:世界
※ 引述《bUnUd (~ 妖尼姑!!妖尼姑! ~)》之銘言:
: 雞排妹揭露跟一百五私訊內容 律師:世界上有這麼好的事情嗎?
: https://star.setn.com/news/1603659
: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 匿名粉專「一百五」揭發網購電商名人「486先生」涉嫌偷用韓國正妹照片、抹黑中國人: 隆乳到日本進行性交易,相關話題延燒;「雞排妹」鄭家純今(3)天凌晨揭露她跟一百: 五私訊內容「他不認爲自己是公眾人物,所以不能接受大家用對公眾人物的標準來對待他: 」。林智群律師直言,躲在匿名帳號後面興風作浪,世界上有這麼好的事情嗎?
我以為台灣的言論自由,是採「事後追懲模式」而非對岸的「實名認證模式」。
我以為台灣的言論自由,除非逾越了法律的界限,否則是受到匿名的保障。
是批評黨,逾越了界限。
還是黨的憲法,已經不保障匿名的言論自由了。
世界上確實有這樣好的事情,只是台灣已經沒有這樣好的事情了。
台灣到底走到了哪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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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250.71 (臺灣)
※ PTT 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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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到了文字獄
推
應該說得罪綠營有文字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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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自由是這樣用的嗎?
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的玩法~~
※ 編輯: violetking (1.160.250.71 臺灣), 02/03/2025 22:54:06推
不到台灣,不知文革還在進行
推
跟對黨,黨媒給你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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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鬥 公審
推
40%畜生禍害台灣
爆
[情報] 百世博經紀公司為球員報案處理妨礙名譽!昨晚球賽結束至派出所報案,球賽內容可以批判,可以指責選手錯誤,但請不要造謠人身 攻擊、不實指控。 注意: 言論自由保障並沒有因為匿名就享有言論免責權。 網路代號暱稱或者是ID都視為代表行為人本身,均在法律限制之下。 #百世博育樂![[情報] 百世博經紀公司為球員報案處理妨礙名譽! [情報] 百世博經紀公司為球員報案處理妨礙名譽!](https://i.imgur.com/zaQMxlq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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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台北律師公會這個聲明是...?小弟看到台北律師公會的臉書發文: 【台北律師公會聲明】 言論自由並非無界限,呼籲尊重律師執行業務 近日本會會員執行律師職務有遭對造、公眾指摘濫行訴訟、違反律師倫理等情事,為呼籲注意言論自由界限,並尊重律師執業之專業,特聲明如下: 一、 按律師不論受當事人委任為訴訟代理人、告訴代理人、辯護人,或承辦其他法律事務,均應盡力維護當事人之合法權益,以符律師法、律師倫理之精神,並保障人民之訴訟權。而訴訟權旨在確保人民有受公平審判之權利,依正當法律程序之要求,刑事被告應享有充分之防禦權,包括選任信賴之辯護人,俾受公平審判之保障(司法院釋字第654號解釋意旨參照)。據此,律師受當事人委任進行訴訟、辯護,提出救濟方式,核屬訴訟權之一環,自不應僅以案件結果論斷律師有濫訴或違反律師倫理之行為,而律師更不應僅因合法執行職務即遭受對造、甚至公眾之不實指摘。![[問卦] 台北律師公會這個聲明是...? [問卦] 台北律師公會這個聲明是...?](https://i.imgur.com/Anhw9gd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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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中國憲法竟保障言論自由中國憲法第35條 保障人民言論自由 他們人民也都知道中國沒什麼言論自由 也就是說99%的人民都知道政府違憲 既然這樣第一批遇到言論管控時的人民為什麼不抗議?(現在已經來不及了)![[問卦] 中國憲法竟保障言論自由 [問卦] 中國憲法竟保障言論自由](https://i.imgur.com/NEzQuMRb.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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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爆卦] 苗博雅曾學歷被抹黑怒戰學歷遇到學歷比自己低的,就嗆你學歷低,好可憐 遇到學歷比自己高的,就說學歷無用,盲目學歷主義是社會亂源 自助餐成這樣真的笑死 同樣的例子還有焦糖阿![Re: [爆卦] 苗博雅曾學歷被抹黑怒戰學歷 Re: [爆卦] 苗博雅曾學歷被抹黑怒戰學歷](https://i.imgur.com/0PjRo8U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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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白色恐怖「性酷刑」! KMT特務要求反覆射你不用擔心 民進黨對警察權利的用心 大家都看得到! 反正誰敢批評黨 先抓起來就不會有228了 臉書PO「蔡英文賣台」遭送辦 法官:《憲法》保障言論自由 --![Re: [新聞] 白色恐怖「性酷刑」! KMT特務要求反覆射 Re: [新聞] 白色恐怖「性酷刑」! KMT特務要求反覆射](https://static-arc.appledaily.com.tw/20210722/TUHUP2JAXZD6JKRI6KR2A3QDVA/img/FZ7H5DCOT5ABTHKMOYKZUQFPMU.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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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許志永、丁家喜這二人在版內的討論很少,不過這二人在支國的判刑卻很有討論的意義 根據CNN的報導,他們只是倡導"新公民運動",宗旨是:鼓勵"普通中國人行使憲法至少在 理論上保障的言論自由等權利",然後在2019年在廈門與20位律師(他們本身就是支國律師 )討論要如何實踐這項目標,就被逮捕,然後被關押至今,近日分別被判刑14、10年。![[討論] 許志永、丁家喜 [討論] 許志永、丁家喜](https://static01.nyt.com/images/2023/04/10/multimedia/10china-activists-wtqg/10china-activists-wtqg-articleLarge.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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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歧視跟言論自由的界線在哪裡?說簡單一點的話: 「歧視」意即差別待遇,而「言論自由」則是法定政治權利的一環,雖然都有各自的國際 公約給予相應之保障/管制,可這兩者之間不太可能相互連結吧? 但如果能做到「人人平等」,對於表達不需要過度的拘束自我,不是更好嗎? 而且,言論自由不應是絕對的X
[討論] 台灣真得有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嗎我不認同你的意見 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自由 台灣有沒有言論自由 和哪個黨在執政有關 和憲法沒關係
Re: [問卦] 北檢放在對岸會違和嗎?不會, 現在對岸庭審也會直播 我看過以下的對話: 一, 律師: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 明明就保障言論自由阿 二, 公訴人回: 那是基於愛黨愛國的前提之下保障言論自由沒錯啊 檢察官講的是: 通說見解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