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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一個法律邏輯問題 是有道理還是強辯?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一個法律邏輯問題 是有道理還是強辯?作者
cigaretteass
(NONE)
時間推噓 推:1 噓:1 →:3

※ 引述《LoVan (超威)》之銘言:
: 話說本肥很好奇
: 助理有加班 領加班費
: 這點應該完全沒問題吧
: 助理在家回覆長官的賴算不算加班 硬要凹也可以算吧
: 然後A助理領的加班費
: 以長官權威逼迫交出來當公積金
: 是她跟助理之間的事情
: 真要說的話應該是這點有問題?
: 那應該是用恐嚇取財罪等等的去辦吧
: 怎麼會用貪污是不是??

恐嚇取財的成罪要件是預告不法手段

以這個案子來看 助理如果不願意配合把加班費拿來當公積金使用

大不了就是被高虹安解雇而已

事實上也不符合任何刑法的成罪要件

: 這樣算邏輯死亡還是邏輯正確

你要說高慣老闆或是管理有問題我完全沒意見

高就是盪森 很多私人支出從公積金拿事後回補

但這個所謂公積金從助理自行從帳戶提領出來上繳之後

就屬於辦公室內的私帳了 最多就勞資糾紛

所以這個案子判到貪污真的是很反邏輯的事情

我是很懶得去爬判決書

等人整理再看看是怎麼拗的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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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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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t 07/26 12:22看有沒有虛報浮報加班費

是的 關鍵還是要看加班事實 不過照以往的經驗助理加班時數的判定非常寬鬆

guanquan 07/26 12:24沒看判決書是在評論個屁喔XD

achun1212 07/26 12:24是高虹安的律師太弱嗎

懶得爬啦

gulugulupp 07/26 12:27事後都有回交這樣也算貪汙喔 扯

不是回補的問題 是這個已經算「私帳」了 有爭議也屬於民事訴訟範疇了

※ 編輯: cigaretteass (101.10.60.99 臺灣), 07/26/2024 12:29:39

gulugulupp 07/26 12:29高沒事貪那點小錢幹嘛